说到通信领域围绕专利而展开的诉讼大战,一般都绕不开两家企业。
那就是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高通,以及第二个十年的苹果。
而高通最著名的一役,就是和诺记那场长达2年半的专利讼诉。
当时诺记联合5家公司,以高昂的许可费率为主要特征,向欧盟举报,说高通涉嫌反竞争行为。
3G时代早期的大型专利战,就此拉开帷幕。
高通不甘示弱,直接在本土起诉诺记专利侵权,然后继续向大英法院、老美ITC、德意志法院投诉诺记专利侵权。
诺记则在老美法院那边,指控高通违反FRAND原则。
作为回应,高通继续扩大诉讼规模,并陆续于法兰西、亚平宁、中国等地,起诉诺记专利侵权。
最终在2008年初,双方才得以宣布和解。
双方当时争论的焦点,就在于手握大量通信专利的诺记,希望以专利数量来确定许可费份额,因为诺记觉得,SEP的重要程度,很难一一辨明,而高通手中的SEP,就有很多都是不必要性的。
而掌握了3G标准最核心CDMA专利的高通,则主张依照专利对标准的核心程度,来认定份额。
所以从最终的和解结果来看,这一系列的诉讼案其实没有输家,算是各得其所。
就许可模式而言,高通赢了诉讼。
但诺记也没输,因为在双方达成的长达15年的许可协议中,诺记向高通支付的专利使用费仅有2%,远低于当时行业普遍适用的5%。
而高通,则凭借此战,顺势奠定了它在通信技术领域的主导地位。
以至于此后的行业许可模式,都是以此和解结果为模板通行后世的。
不过,限于诉讼双方都是SEP的主要权利人,许多后世所争论的话题,在这场诉讼中并无涉及。
比如通信SEP的计费基数,应该是产品销售价、出厂价还是芯片?
这也导致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产品售价都是专利费的计费基础,专利实施人需要交的专利费总和,高的几乎占到产品售价的10%-15%。
这才是“高通税”的真正由来。
所以,后世那句“天下苦高通久矣”的话,可不是无缘无故冒出来的,而是真特么的吸血……
至于苹果,那就更不用说了。
后世的产权组织(WIPO),就曾经有份报告显示,在2011年前后,苹果绝对是通信市场上最激进的诉讼者。
其中,苹果大战HTC、摩罗、三星等安卓厂商的诉讼,更是堪称教科书级别的。
一开始,苹果就拉拢了拥有自己操作系统的手机商,如黑莓、爱立信、微软、索尼等,共同对抗安卓阵营。
诉讼中针对性的,用安卓系统专利起诉HTC和摩罗,却用外观设计专利,攻击与自己外观相似度更高的三星。
要知道在此之前,市场上是很少有外观设计专利诉讼的,大型诉讼更是从未有过。
更重要的是,彼时安卓厂商们还在忙着模仿苹果,还没来得及做足够的专利布局。
苹果因此而赢得胜利,也成为当时最活跃的原告和被告……
当然了,这一世因为天行者科技的截胡,苹果至今还半死不活的呢,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和安卓的大战了。
但天行者科技虽然从未挥舞自己的专利大棒,但不代表他就不会用这个砸人啊。
所以,高通即使联合了摩罗、苹果,其实也照样威胁不到昆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