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真假千金
津港·叶府。
今天叶家的午餐很是丰盛,或者说他们把遗失的千金找回来后,伙食方面就没简单过,仿佛是想把她这么多年的饭吃回来一样。
餐桌上一名长相较为乖巧,面部饱满充盈,额头饱满,苹果肌圆润十足的少女正在大快朵颐。
要不怎么说颜值即正义呢,有违礼仪的吃相,在她花容月貌的长相面前,没人忍心挑剔,仿佛这样的美人就应该被人疼爱宠溺似的。
她就是叶家失散多年的千金叶心,认祖归宗这段时间,她仿佛已经适应了千金大小姐的生活,所以说由俭入奢易啊。
可是她根本不是叶家的千金,只是申沪的一个小偷,名叫杜小寒,但人靠衣装,现在谁又能想到这么漂亮华贵的小姐是个女贼呢。
徐沁兰添菜道:“尝尝这个蟹粉小笼包,这是妈妈专门叫德聚号订做的。”
杜小寒致谢道:“谢谢妈妈。”
李嫂欣慰道:“小姐,您真是少夫人的灵丹妙药啊,以前少夫人一直体弱多病,吃什么药都没用,自从您回到少夫人身边以后,她都恢复如初了,而且还能照顾你。”
徐沁兰保证道:“心儿,妈跟你发誓,以后再也不会让你受任何人的欺负了,妈会照顾你一辈子。”
杜小寒点头道:“嗯。”
徐沁兰欣喜道:“这次你终于回到了我身边,这段时间妈觉得就像做梦一样。”
杜小寒说道:“我能到这个家来,我觉得才像是做梦呢。”
徐沁兰添菜道:“傻孩子,妈再给你盛一碗鸡汤。”
杜小寒问道:“爷爷呢,他今天不和咱们一起吃吗?”
徐沁兰回道:“今天有人请他吃饭,我们不用管他。”
杜小寒喝汤道:“哦,那我们喝汤。”
徐沁兰宠溺道:“好。”
其实这个徐沁兰身份可是不简单,不光是她的父亲现在任职红十字会会长,她的大伯可是前任大统领水晶狐狸呀,如果按照前朝的品级,她也算是当过郡主的人。
……
津港·食德居。
金燕西在津港请客吃饭,当然会在海子佩的天上天了,毕竟对这里熟悉,有主场优势。
可惜叶崇质不识趣,三番两次打太极,酒过三巡还是不提正事,看来是打定主意搪塞金燕西了。
金燕西言归正传道:“叶老先生,这么说来,您是真的不能通融了。”
叶崇质无奈道:“金总监,“品重名仪”是我叶家的商道,我实在是爱莫能助啊。”
金燕西提醒道:“明人不说暗话,我自然是知道叶老先生有多么“品重名仪”的,但是我想提醒叶老先生,林祥荣可不光在打击开埠,他在不分南北的打击所有印染厂,他想垄断印染业,如果华国就剩下六合一家印染厂,你认为到那个时候华新纺织的处境会很美妙吗?他们林家可是有自己的纺织厂。”
叶崇质老奸巨猾道:“这是不太美妙,但你描述这种局面根本不会发生,因为我知道林先生只不过是一个富家子弟,虽然他也很上进,但他还斗不过陈先生,你认为我说的对吗?”
老家伙眼力够毒的,把本质分析透了,不过林祥荣也确实胃口太大,让人觉得他可能噎死,但是林祥荣自己可不这样认为,人家是有迷之自信的。
金燕西问道:“叶老先生说的太对了,可是我就不明白了,叶家祖上也是跟随李中堂才有今日成就的,可以说是同属北洋一脉,为何您对北洋财团如此抗拒呢?”
叶崇质反问道:“我听说开埠是金家七房的私产,为何没有北洋财团的股份呢?”
金燕西放下酒杯道:“明白了。”
话说到这个地步,这顿饭也没有吃下去的必要了,不过金燕西也没有起身就走,还是陪这老头吃完了午餐,金燕西就是这样一个不会对老人无礼的人。
其实金燕西挺理解叶崇质对工厂的占有欲的,金燕西也有这种占有欲,人就是这样自私自利,如果都能被教育成圣人,世界早不是今天这个样子了。
……
津港郊外。
李云龙被春子,不对,现在是李桂芳了,被她救了以后,一路逃出城,为躲避追捕,二人在深山老林里风餐露宿,孤男寡女地相处了一段时间。
李云龙丢掉骨头道:“兔子肉好吃,要是有口酒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