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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床很矮,那是因为他想躺在床上就能伸手摸到那些钱,但是目前他的钱还不能达到一张高床的厚度。他只有两千万,他希望它们能变成三千万,四千万,五千万,甚至更多,但至少目前他还没有,所以他选择了一张矮床。
马同林醒来的时候,阳光早巳蔓延到房间的各个角落,那些来不及进入房间的阳光汹涌地堵在窗子上,形成一大片耀眼的白光。
他爱阳光,尽管这光线让他的视线有些模糊。他喜欢整个人沐浴在阳光下的感觉,温暖,轻柔,仿佛能感觉到流动,就像母亲的手拂过头发,拂过脸庞。所以他从来不会在睡觉的时候拉上窗帘,甚至他的房间里根本就没有窗帘。他觉得自己应该坦然地面对阳光,就像面对母亲。实际上,他的母亲已去世多年,能让他坦然面对的,只剩下阳光。
床对面的墙上挂着的钟表指向八点四十分。这是个老式的钟表,咖啡色、木质,有不断晃动的钟摆,每到整点都会发出铛、铛的声音报时,几点钟就敲几下,几十年来都没出过差错。
他喜欢这钟表,从他出生起这钟表就一直陪伴着他,所以三年前来s市时,他把这钟表带了过来。他觉得一个人的过去和现在是需要某种东西来维系的,比如这钟表。如果没有了这些可以维系过去的东西,会让他觉得有断裂感。
断裂感是个很可怕的词,至少马同林是这样认为的。在他看来,那意味着快速的变化和混乱的价值观,意味着困惑、焦灼、滑稽、痛苦、失落。他不喜欢快速的变化,也不喜欢混乱,他喜欢慢一点。
喜欢归喜欢,喜欢并不能决定现实,现实是,他周围的一切都变化得太快了。变化意味着背叛,这让他觉得没有安全感,觉得一切都会稍纵即逝,但他无力改变什么,他只能厌恶地适应这一切。
还好有钱。他觉得自己能抓住的只剩下钱,钱对于他来说是最安全的东西,不会背叛他。
他爱钱,非常热爱,对于这一点,他从来不避讳。
人是很奇怪的,只要发现了自己爱的东西,就会有强烈的占有欲。可是大多数人往往在说自己爱钱的时候,指的并不是钱本身这种具体物质,而是它所产生的作用,也就是在交易行为中可以用来购买自己喜欢的物品,并能享受花钱的快感,仅此而已。他们爱的是钱的功能,是有钱可花的感觉。
马同林不是这样的人,他是一个对金钱真正热爱的人,他从来不会随意地把钱丢在一边,也不会让钱皱皱巴巴地钻进钱包,更不会揉成一团塞进口袋。在他看来,这样的态度太恶劣了,一个不爱钱的人是没有资格拥有钱的,所以这样对待钱的人永远不可能成为有钱人。他们应该受到批评,不,批评对于他们来说太温柔了,应该是谴责。如果你爱一个女人,你会这样对待她吗?你这样对待她,她可能爱你吗?不会的,她会离开你,毫不犹豫地。钱也是如此。这就是马同林的金钱观,他坚定不移地相信自己的理论是正确的。
所以,他总是把钱弄得平平整整,没有一点褶皱,然后按照面额的大小排列好,放进钱包。
他的钱包是特意定制的,来自华盛顿近郊的一家历史悠久的钱包工厂,是选用未满一周岁的羔羊和小牛犊的皮制作而成的,全手工,精细又名贵。他觉得有必要使用这样一个钱包,如同你舍得花钱给心爱的女人购买漂亮的衣服,这样女人才会更爱你。
马同林给自己的钱包赋予了很单纯的价值:只用来装钱。也就是说,在他的钱包里,除了钱,你找不到任何东西。他没有银行卡,因为他不喜欢那种东西。他感觉银行卡是冷冰冰的,没有钞票的温度,他只喜欢现金。钱包里装不下的钱,他都整整齐齐地码在床铺周围,红色的钞票,百元一张的人民币,浩浩荡荡地码在他床铺周围,守护着他。在他看来,那都是不会背叛他的卫士。
当然,他也可以选择把这些钱存进银行,每个月还有几千块钱的利息,但他并没有这么做,他觉得这样不值,那点小钱在他看来和他现在所获得的满足感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他的床很矮,那是因为他想躺在床上就能伸手摸到那些钱,但是目前他的钱还不能达到一张高床的厚度。他只有两千万,他希望它们能变成三千万、四千万、五千万,甚至更多,但至少目前他还没有,所以他选择了一张矮床。
他喜欢在这张床上和那些女人做爱,在这张周围堆满钱的床上。那些女人和他做爱时的疯狂和亢奋也都是他喜欢的,他相信这是视觉的力量,是这看得见的一大堆钞票激发出了她们的潜能。
这是他赚来的钱,所以他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摆着。他不是当官的,靠贪污受贿发家,然后东躲西藏,终日提心吊胆,他是个烟贩子。
烟贩子,听起来有些卑微的一个称呼,没有房地产商那么璀璨夺目,也没有金融家那么冠冕堂皇,不管怎么说,仍然只是个贩子。
贩,就是贩卖。这世界上有很多人在从事贩这个职业,有的人贩卖水果、蔬菜,还有人贩卖毒品,贩卖人口,还有更多人在贩卖良心,马同林贩卖的是烟草。
烟草是属于国家专卖的,这是白纸黑字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上面的条款,马同林不是国家,也不能代表国家,甚至不能代表任何人,他只能代表他自己,所以他是非法的。
他靠这非法的营生给自己积累了两千万的财富这一切,只用了五年的时间。五年前,他的本金只有可怜巴巴的两干块钱,还是借来的。五年的时间,这两千块钱翻了一万倍。
铛、铛老钟表敲了九次。马同林伸了个懒腰,掀开被子,跨过床边一沓一沓的人民币,走到落地玻璃窗边。
正对着窗子的,是沐浴在阳光下的小区广场老人在晒太阳,孩子在玩耍,几只小宠物狗神情悠闲地踱来踱去和每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一样,一派太平盛世的景象。
这个将近二百平方米的大房子是他去年买下来的,之前他一直在租房子。他不觉得租房子和买房子有什么太大的不同,他还不想考虑归属感这么深奥的问题。房东从来不会逼他搬家,因为他看起来亲切而又和气,绝不会找什么麻烦,他还会经常给房东买一些东西,对于房东来说租给任何人都不如租给他合适。即使搬家也无所谓,除了成堆的钱,他并没有什么重物需要搬运。
让他决心买下这栋房子的原因,正是这里完美的阳光。当初他就站在现在这个位置上,满窗的阳光打在身上,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栋房子。
一目艮就看上的东西,他一定要拿下。
这是个繁华地段的高档社区,价格不菲,但是无所谓,他觉得阳光是无价的,尤其是在这种讨厌的大城市里,阳光总是过于稀缺,空间总是过于狭小。每当他看到一幢幢高楼上一个个整齐地排列着的、好像一个个骨灰盒一样的格子窗,他就觉得十分绝望多少人穷其一生,就是为了那无数格子窗中的一个而努力、奋斗、不舍昼夜,这值得吗?
电话忽然响了,是宋青打来的。
醒了?他接起电话。
嗯电话那边的声音还带着强烈的慵懒,想你了
小狐狸精,他轻轻一笑,醒了还不赶紧起床。
起不来
那怎么办?
要你抱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