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齐,也不要太多,你就把公司的股权的30%给白溪吧。”白栎说道。白栎就是白二叔,白溪则是白栎的唯一的女儿,今年20岁了,由于成绩不好,在国内考不上好学校,被送到澳洲上大学了。
白齐回到了北京,白栎就在闹着要股权了。白齐不给,他就借着白溪的名义来要。白齐以前身体不好的时候觉得,白栎再怎么说也是白家的人,原主的叔叔。先秦的时候还是比较注重家族的传承的,而他是占了原主的身体的人,不能对白家的人赶尽杀绝。所以七年前白齐只是收回了白栎在公司里面的权利。收回他最在意的东西,也算是对白栎的惩罚吧。
“我可以保证白溪衣食无忧。”白齐说道。他对那个白溪没有任何的反感,原主以前和白溪的关系挺好的,只是白起过来后疏远了一点儿。
股权白齐是不会给白溪的,毕竟他接手白氏的时候,白氏只有现在的十分之一大小,且账目上还有很多亏损。从七年前开始,他一点儿一点儿地学习,一步一步地把白氏发展到现在的规模。而白栎以前的股权,让白齐以他害死原主的父亲的缘由给收回了。
白栋前几年一直活得战战兢兢,怕白齐对他下手,给白父报仇。之前看着白齐只是收回了他股权和职位,并没有要了他的命。7年了,他以为白齐不敢做呢,就慢慢地放心了下来。现在看到白氏集团越来越大,他眼红了,50%太多了,白齐不会给,他就想朝白齐要公司股权的30%就可以了。
白栋知道白氏集团是北京最大的公司。因为白齐父亲的问题,他不敢朝白齐直接要股权。他知道白齐对他女儿白溪还算不错后,想着打着白溪的名义要。等要来股权以后,他可以代白溪参加股东大会,代她管理公司,这样他参与管理公司不就顺理成章了吗?
而白齐冷凝地看了白栎一眼,“想都别想!”胆子还真大。还以为他是原主那个软包子呢。
“可白溪是你的妹妹啊!”白栎虽然被白齐的眼神看得浑身发寒,但还是壮着胆子说道。白溪是他的女儿,白溪得到了股权,不就意味着他得到了股权了吗?到那时,他的钱,他的权都有了。
“可她也是你的女儿!”白齐道。他照顾白溪可是本着道义,可不是为了亲情。他会让她这一世衣食无忧的。
白齐想着还是他以前打仗的时候主张歼灭敌人的‘人’是正确的路线。敌人的‘人’没有了,城池还会在吗?可惜现代社会不能直接杀人,而把白栎送进监狱会影响白氏集团的声誉。虽然弄死白栋挺简单,悄无声息地没了一个人,在现代社会挺麻烦的。再说,他也不想脏了自己的手。估计白栎现在是知道这一点才有恃无恐的吧。
“你妹妹昨天还打电话来问候你呢!”白栋朝白齐继续进行亲情路线。
白齐撇了他一眼,理都没理他就让人给请出去了。问候他就不能直接打他的电话吗?
“白齐,你看那么大了,也该结婚生子了。二婶帮你看中了李家的李胜媛,改天你们见见吧。”白二婶说道。李胜媛是白二婶的娘家侄女。白齐既然没有对象,配她娘家的侄女正好。而且李胜媛还在国外留过学呢。
“不必了!”白齐冷冷地说道。之前他调查过白栎和白二婶,白二婶的娘家人也调查过。李胜媛好像就是那个从高中起就开始交男朋友的小太妹,一身杀马特造型,私生活还特别混乱,白齐看不上她。他的思想比较传统。何况他现在已经有了邱莹莹,更加不能乱来了。他看得出来,邱莹莹也是不能接受另一半婚前有混乱的私生活的。
“二婶是为你好啊!你看你过了年都28了,你二叔像你那么大的时候白溪都出生了......”白二婶那个苦口婆心啊。她觉得‘身体不好’的白齐配她不争气的侄女刚刚好,等白齐死后,财产不就归他们家了吗?分李家一些也可以的,毕竟李家是她的娘家。白二婶现在还不知道白齐的身体已经被治好了呢。
白二婶又啰嗦了,白齐听得很不耐烦,“我要忙了。”然后让王秘书把白二婶请出去了。白家的人太烦了,白齐想早点办完事情回上海。
“给。”白齐回到上海的住处,邱莹莹递给他一把暗黑色的戈。
这把戈是邱莹莹费了老大的劲,才在空间里的武器库中翻找出来的。是她专门拿来送给白齐的。她知道白齐上一世打仗使用的武器就是戈。
戈是战国时期车战中的五大兵器之首,它最适于勾、扫和劈击,杀伤力非常巨大,是白齐前世打仗时的必备兵器。
邱莹莹刚开始在为白齐选礼物时,考虑到一般的物品,白齐好像都不缺。本来她想给白齐织一条围巾的,由于手艺有限,只会织反针和平针,而且她有100多年没碰过针织了,100年前也只织过手套,还是露手指的,现在能织好才怪。就算织不好,她也努力试过了。费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织了条围巾,可惜织得针孔参差不齐,图案歪歪扭扭,看起来实在太非主流了。
邱莹莹当初想象了一下,白齐一身国际大牌,带着一条的非主流的围巾的样子,那画面太美,她不敢看。再说邱莹莹也舍不得看到白齐穿着不整齐的样子,那样会影响她的感官。她还是喜欢看到白齐美美的样子。最终,邱莹莹织的围巾没送出去,永久地珍藏在空间的某一个角落里。
最后邱莹莹才在空间里的武器库中选了一把看起来不错的戈。宽约5厘米,内长约10厘米,胡长约15厘米,援长约18厘米,柄长约20厘米。她本来想找个小一点儿的,可惜没有找到。
看到邱莹莹送给他的戈后,白齐很惊喜。还拿在手里颠了颠,也不知道什么材质,挺重的。他仔细着观察着手上的戈。虽然小了点,但它的内、援和胡做得都很精致,戈头上的图案竟然是一条龙。整个戈上面的暗纹也很整齐,工艺很好。戈的头也安装地很紧,比他以前特质的戈,还要重一倍。材质比铁器的也要好得多了,毕竟密度很大不是吗?
细看戈的暗黑色的表面还散发着丝丝冷意。阳光照射在上面,一点儿都不反光,不反光的兵器在战场上更让人防不胜防(类似于反雷达的隐形战机)。只可惜戈的内端、胡端和援端都没有开刃,看起来钝钝的。白齐觉得如果把三端都开了刃的话就更好了。
其实邱莹莹就是故意挑没有开刃的戈,之所以没挑开了刃的主要因为现在是和平社会,开了刃的戈就会被有关部门列为管制刀具,会被没收的。被没收了不是很可惜了吗。还是没有开刃的兵器好,就算当个工艺品也是可以的。
白齐的眼睛闪闪发光,有些激动地道:“莹莹,谢谢你!”虽然他喜欢戈,但现在市场上几乎没有戈这种冷兵器或者工艺品卖。市场上的冷兵器大多都是刀、剑、棍、□□什么的。
相对于刀、剑、棍、□□等冷兵器,白齐还是更喜欢戈。他以前就是用戈来收割一个个敌方兵卒的生命,打了一个个胜仗的。至于剑,他就是死于秦王所赐的那把剑下的,所以他到现在对剑这种武器还是喜欢不起来。虽然剑在先秦代表着权利和地位,有地位有权利的人才能拥有剑,他还是不喜欢。
“这把兵器深得我心。”白齐珍而重之地把戈给挂在自己卧室的床头,他并不惧戈上发出的冷光。这把戈不仅仅是把兵器,还是邱莹莹送给他的第一件礼物,他要好好地放起来。
白齐想到他好像都没有给邱莹莹送过什么礼物呢,感觉挺遗憾的。听说年底上海有一个拍卖会,他去帮邱莹莹拍一件首饰吧。女孩子不都喜欢那些亮晶晶的首饰吗?白齐注意到邱莹莹身上戴的首饰不多,脖子上只有一件金镶玉的项链,手上除了手表外再没有任何手链手镯之类的。他觉得应该给邱莹莹置办几件不错的首饰了。
邱莹莹的手上之所以不带首饰,是因为工作时不利索。身上也只带了一个项链,是因为她不喜欢在上班的时候把自己弄得很富贵的样子,那样不适合她。首饰周末带带挺好的,平时上班就算了。作为一个资深的it工程师,工作时讲究的就是工作效率,一切影响工作的物品,就算影响比较小,也让她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