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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血流成河,尸横遍地。
我平生别无爱好,唯好喝酒、赌博、杀人,吹牛逼不算,因为我觉得那只是个习惯,不算爱好。
喝酒,可以让我忘记很多烦恼,能够想明白很多清醒时想不明白的事情,虽然清醒后依旧糊涂,但至少,我知道,我曾明白过。
赌博,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开盘前,人人大呼小叫,连连加注,都自以为胜券在握,开盘后,赢者兴高采烈,输的垂头丧气。
我喜欢开局前那短暂的沉寂,当你把所有俸禄都押上时,你不知道你下个月是吃肉,还是喝西北风、、、
杀人,在江州劫法场前,我从没有想过,并且对杀人充满着深深的恐惧,我虽然没文化,但也知道杀人偿命。我不怕死,并不代表我可以随便去死。
鲁智深趴在树顶望风,五更时分,再无人影,正准备回山,恰好碰到王矮虎从外面回来,怪不得这厮喝酒喝到一半就溜了,原来又去做这种勾当
王矮虎为人好色,是众兄弟最看不起的一个,在清风山时,就是方圆几十里的色魔,而且有个怪癖,喜欢吃动物老二,现在山上的猪牛羊基本都成了太监,满山的动物见到他就夹紧大腿,战战兢兢,他在畜生界的威望比宋大哥在梁山的威望大多了。
武松等人一直不肯跟他同桌喝酒,嫌他埋汰。
王矮虎一看这阵势,立马明白咋回事,他虽然好色,但不蠢。他了解我,也了解武松,知道我们是那种一瞪眼连天王老子都敢砍的人,当场吓的就尿了裤子,磕头如捣蒜
我正在想要不要留他一命,毕竟他跟晁盖小舅子不一回事,晁盖小舅子不过是个小混混,上不了台面,而他则是名正言顺的堂级干部,是当初一起喝过结义酒对天发过誓的。
为时已晚,武松已经走了过去,武松有个习惯,杀人爱灭门,遇到一个算一个,不杀干净绝不罢手,血溅鸳鸯楼、大闹飞云浦,莫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