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凌平时就没有着罗袜的习惯,睡觉的时侯更是如此。
所以,她一招放倒下那擅闯闺房的贼人以后,习惯性的赤脚就踩上了对方的脑袋,将他死死的踩在了地上,不敢动弹。
“饶,饶命。”古代人便是男子也少有当着人面赤.祼双脚的,那被踩的年轻男人大概想不到沈清凌的动作竟会如此,如此……被踩脚下后当时脖子都红了,叫着求饶的时侯眼睛都闭上了。
嘴里又还念叨:“姑娘,快快把……挪开。”
当事人的沈清凌却全然无所谓,只听她冷哼道:“挪什么挪,小贼,夜探女子闺房,是想做什么?”
沈清凌这么问着,心中却不怀疑这人是那个什么采花大盗。
倒不是别的,而是这人,若没看错,应还是童男,练了童子功的那种。
功法尚未大成来着。
既然如此,又怎么可能做得了那采花贼。
所以,她这钓鱼执法,并没有钓到那个该钓之人,但意外落网的小贼,三更半夜,潜入女子闺房之中,无论出自什么原因,也该打。
这是原则性问题。
“我,我本来是想,是想保护你。”小贼一张英俊帅气的脸上有些窘迫羞愧之意,话都说得有些模糊听不清楚。
一是因为他现下被踩着脑袋,姿势不雅也确实影响说话。
二则是因为真得感到羞耻。
本来是打算要保护人家的贞洁的,结果上来就被人放倒,明摆着功夫连对方都不如不说,实究下,貌似他夜闯人家姑娘家的闺房,反而是损毁人贞洁名声的,着实不妥,太过于欠考虑了。
“呵呵~”所以面对沈清凌那一声意味不明的讽笑,哪怕这英俊小贼不知“呵呵”的内涵真意,只听语气也瞬间秒懂了。
心中更是万般羞愧,双眸紧闭不敢睁开。
就眼前这场景,说他本是好意,谁信啊。
要说他是什么趁着一身武艺,白日里见着人家姑娘绝色倾城,见色起意,正好借着采花大盗入城,冒他名头,窃玉偷香甚至更进一步,做那下流无耻至极行为的,保准人人相信。
尤其是,要说他心中全然无有一丝私心,想趁机再睹美人芳容,连他自己都说不过去。
所以,小贼自身才更加觉得羞愧难当。
好在,沈清凌对于那些本质不坏,甚至还较一般人更有些仁善、侠义心肠,关键是长得好看的年轻人总是有着更多宽容。
只是逗逗他,满足下自己小小的恶趣味,便放过了他。
小贼从地上站起,俨然是白日里酒楼中的那个英俊店小二。
此人顶多二十来岁模样,应是做了伪装,此时一张脸更是英挺俊秀,颜值至少能上涨三分。
就是他神态不对,睁开眼睛后,一双眼睛却一直左顾右盼,一直不敢正眼去看她,不论是正面她的容颜还是稍有下看,生怕看到对方不仅未着袜子甚至连绣花鞋也不着的赤足。
娇娇小姐养出来的好皮肤,不仅生有一双形状优美,白皙漂亮的美足,更兼肤质细腻光滑,方才可是实打实踩在他半边脸上。
心中甚至隐隐生出,自己的脸还不配被她玉足踩踏之感。
至少论及皮肤细腻程度,他这位行走江湖的少侠,风吹雨淋,之前又去过一趟沙漠,皮肤着实糙了几分。
白皙度就更是别提了,他就是个黑皮。
黑皮少侠强撑着精神不分散,有些嗑巴的介绍了下自己,又重新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他名戚煊,不是什么江湖名门后人,师承不过是村里一个老伯所授的一套拳法一套刀法还有一门基础的内功心法。
为人却颇有几分运道,传说中的落涯捡到功法就是他。
虽然也不是什么绝世神功,至少还没练成的黑皮少侠并不觉得他现在所练的内功多厉害,但练了三年后,如今论武功也可以称得上二流。
戚煊武功有所成后,也开始真正学人行走江湖,行侠仗义,时间不长,倒也经过几桩热门事件。
譬如之前去了沙漠便是因为跟结识的几个兄弟听闻了一桩与“藏宝图”有关的热门事件,几人掺和了一趟。
神兵珠宝啥的没捞着根毛,倒是把身上的银两全花干净了。
那几个真江湖兄弟就想搞劫富济贫。
戚煊这人在行走江湖之方面,他思想觉悟不够,他就一乡下小子,骨子里还有着一份纯朴、本份,遵纪守法的思想,所以双方闹了个不愉快就散伙了。
问题是,他不肯去劫那富贵人家来济自己的穷,手里又没钱了,总不能真给人做工,供人使唤挣银子不是。
那还做什么侠士啊,简直就是给大侠丢脸了。
然后,戚煊就凑巧看到官府贴出来的通缉令,想到去赚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