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乐清:你们老板,也是女的?」
「顾晹:是啊,她觊觎我好久了,得亏我誓死不从才苟活至今,残存清白之躯啊,允悲」
「林乐清:偷笑/表情包」
「林乐清:那你们那个视频评论怎么办,不会造成什么特别大的影响吧?」
「顾晹:问题应该不严重。你放心,那些评论我已经删掉了,不过这样治标不治本,如果下次他还这样,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林乐清:你别冲动啊,他练打拳的,没必要跟他一般见识」
「顾晹:我还是我们小区螳螂拳亚军呢,我怕他?」
「林乐清:你学过武术?惊讶/表情包」
「顾晹:哈哈,没有。我虽然没学过打架,但是我可以跟他讲道理嘛」
「林乐清:如果讲道理有用,我也就不会跟他离婚了」
「顾晹:呃,我是说,要是他屡教不改,那我就叫警察叔叔教他做人了」
什么年代了,还打架,如果打架有用,要警察干什么?
只不过诽谤罪属于刑事自诉罪,除非造成了较大社会影响,警察叔叔一般是不管的。
顾晹之所以跟林乐清这么说,主要目的还是想强调一下他说话的语气。
「林乐清:你有证据?」
「顾晹:有,暂时还不够充分,只要他敢再继续这样闹下去,我有把握起码把他弄进去关几天」
顾晹之前开公司的时候,黑道白道都有涉及,里面的弯弯绕绕不能说门清,多少都接触过一些。
所以他没有跟林乐清开玩笑,哪怕贴在他画店大门上的“大字报”他抓不到“嫌犯”。
这个赖他,为了省电,画店夜间直到第二天开门都是拉闸断电的。
可就算他通着电,对方再贴几次“大字报”,也未必能通过视频监控把前夫哥逮个正着。
且不说前夫哥会不会乔装打扮,以前夫哥的实力,这种丢份的事不一定会自己做,雇几个小瘪三帮他做这个跑腿儿的勾当轻而易举。
顾晹在意的是视频的评论。
那些评论他都保存了下来,每个ID他都有记录,只要他能让警察叔叔帮他查到这些ID背后都是前夫哥花钱雇人恶评的,就可以作为诽谤的证据递交给法院。
当然了,警察叔叔大概率不会帮他这个忙,按照一般诽谤罪的自诉流程,取证困难的应该由法院来寻求警察的帮助。
他先发起诉讼然后期待法院帮他转交调查申请?
理论上可行,实际上顾晹打算还是靠自己先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再做下一步的行动。
他认识TT公司的管理员?
不认识,但他认识沈蕙心啊。
有人在店铺的宣传视频上诽谤店铺员工兼二老板,这将直接影响店铺声誉,身为大老板的沈蕙心不得出点力气解决一下?
不需要出太多力,帮忙查一下“小黑子们”的背后老板就行。
以沈蕙心家里的人脉和能力,只要她想,这种小事儿想必不是难事。
有了证据,再加上他那条宣传视频数万的点赞量以及更为恐怖的播放量,在那下面恶意评论,诽谤罪绝对是逃不脱的,唯一值得商榷的就是想让前夫哥因此进去待上几年可能有点困难。
但即便是最轻微的诽谤处罚,判个拘役也够前夫哥冷静冷静了。
嗯,就得这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