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长笙是把‘不好相处’几个字摆到了明面上,他则不然。
他浑身上下哪里看起来都很随和,别人说几句话他听见了也会应。
但要他主动去在意谁,关心谁,那就是异想天开。
因为想书想的入了迷,他连自己都不在意。
霍秋白在外面的小公寓里请了两个保姆三个助理,他是个生活残废,每天除了睡觉、看书和写作其他什么也不做。
对于麻烦,他是能躲就躲,躲不过就过几天再处理,生活的慢热又佛系。
“糖糖认识茉莉花?”
小团子能分辨出花香,应该是之前有人介绍过,或者是闻过很多次,有印象。
“认识呀。”
小团子一点儿也不怕生的抱住他的腰,小脑袋贴在他的怀里,“妈妈也很喜欢种花的。”
“嗯……确实。”
霍秋白跟霍怜心唯一的话题大概就是养的花卉了。
霍秋白养的品种多,霍怜心养的精细。
“二舅舅写了很多书咩?我听妈妈还有大舅舅说,你很厉害!”
白糖的赞叹是由衷的。
她觉得能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的人很厉害,真的很厉害。
读书这种注定孤独的事情,霍秋白能坚持这么久,能用心这么久,真的是太难得了。
写小说的人多少都有点怪癖,大多都不太喜欢跟人交流,因为长期的活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很难跟其他人的世界连通。
霍秋白能写出那么多精彩纷呈的书,代表他的世界是五颜六色的,可能还有很多很多个小世界组合到一起。
它们自己运转,生活,自己开辟出了一个小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