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子,你总算是来了,还不快点过来,你看看,这小家伙都被你弄成什么样子了。”
老程爷的声音里满是心疼,对我分明有着一种深深责怪的味道。
没办法,他这一辈子,几乎都在和鹰打交道,因为职业的关系,他爱这些鹰,都已经爱到了骨子里,别说对我了,就算是当年他的妻子和儿女,在他心里的地位也都要排在这些鹰的后面。
虽然心里并不认同他对那些鹰近乎变态的爱,可是作为晚辈,我也只能加快脚步,迅速跑进了鹰楼。
才刚到了鹰楼里,我就看到他正半跪在那小鹰身边,手里拿着棉签,似乎是在替那小鹰擦着爪子,在他身边放着一只大大的酒精桶,盖子就放在一边。
酒精这东西挥发很快,以至于整个鹰楼里都弥漫着一股酒精特有的味道。
眼见他面沉如水,我只道自己昨晚出手不小心,使得那小鹰伤筋动骨了,连忙跑过去,这才发现那小鹰的腿上,被锁链上的皮带磨破了一点,隐约有些鲜血涌了出来,心这才重新放回了肚子里,颇有些不以为意的说道。
“老程爷,我当是什么事呢,原来只有这么一点伤。”
“你这臭小子给我闭嘴,还这么一点伤!”
我的话音未落,老程爷就劈头盖脸的对我骂了起来。
“你知不知道,鹰身上有三大要害,一翅二爪三眼珠,任何一处伤到,这鹰可就彻底报废了!”
老程爷说的没错,鹰这种动物,这三个部-位最为柔弱,偏偏又是其身体最重要的部分,一旦受伤,尽管不会致命,可是这头鹰,却再也不能去狩猎,自然也就没有了驯养的价值。
与身体的其他部-位相比,鹰爪受伤的几率更大,这种鸟儿,虽然看上去雄壮凶猛,可是那一双爪子的娇-柔程度,却丝毫不比古代那些养在闺阁里的千金大小姐差,哪怕一点微不足道的伤害,都有可能让它们双腿溃烂,进而完全报废。
也正因为如此,那些养鹰人为了能够让鹰爪子放置的够舒服,往往会单独替它们起上一副鹰架,让它们站在上面,个别精细的人,甚至会用玉米秸秆专门替它们编一副脚枕,让这些鹰站在上面,以防止其鹰爪受伤。
作为祖传养鹰人的老程爷,对待自家养的那些鹰,比这些人更要精细的多,不止为这些鹰造了鹰架,而且还特别挖出一只巨大的沙坑,沙坑里的沙子,每隔三五天就要弄出去晒一晒。
据他自己说,之所以要这样做,为的便是让这些鹰站在沙坑里,通过那些已经晒过的沙子来消毒,防止它们脚上生出什么难以治愈的病来。
眼见老程爷颇为严肃的给那小鹰的脚上上药,我也怕那伤处会影响到它的脚,连忙凑到老程爷跟前,满心着急的对他问道。
“老程爷,赶紧给我看看,它的爪子到底伤成了什么样,要不要紧?”
老程爷没好气的瞪着我反问道。
“现在知道关心自家的鹰了?彪子,我告诉你,养鹰和训鹰这种事,都是你付出多大的努力,就能有多少回报的,你对这鹰精细一份,那么在老林子里,它们就有可能回报你三分,到了最关键,最危险的时候,它们甚至能救你的命!”
老程爷语重心长的说着,重重的在我肩头拍了几下。
“彪子,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唯一的缺点,就是心还不够细,咱们做赶山人的,一旦进了老林子,那就是在用自己的命去换这老林子里的东西,哪怕一点微不足道的失误,都有可能让你把自己的命彻底丢在这老林子里,孩子,你到底明白不明白。”
经过之前几番在山中的探险,我知道老程爷的话一点都没有错,重重的对他点着头说道。
老程爷的话让我满心羞愧的低下了头,满是歉意的对他说道,声音无比诚恳。
“我明白,爷,昨晚的事情是我不对,把这小家伙的绑好以后,都没有检查皮带的松紧就去睡觉了。”
“彪子,你是个好孩子,不过,只是现在太年轻了一点,坦白的说,我在你这个年级的时候,都还是要在我爹的带领下,才能进入山林的,可是现在的情况…….”
老程爷无奈的叹着气,在他的声音里,我分明能够感觉到一种英雄迟暮的无奈。
作为赶山人,老程爷这一辈子最好的时光,都献给了这片大山。
作为赶山人,老程爷已经从心底把自己当成了一位征服大山的英雄,可是,在这个社会大变迁的时代,历史的车轮,已经转动的飞快,像老程爷这样的英雄,已经被当前这个工业时代彻底抛弃,连带着他的儿女,也都已经彻底的放弃了继承他的训鹰手艺。
那可是他生平最引以为傲的本事呀,就这样失去了传承,想到这些,就连我自己,也都为老程爷感觉心酸。
可那又能如何呢?时代就像是一辆永远不会停歇的列车,从来不会因为某一个人而停止前进,跟不上它脚步的人,唯一的结局,就是被它毫不留情的留在历史尘埃里,几十年之后,真正还能够记得住他们的人,恐怕也就只有我们这些广受他们恩惠的后人了吧。
“行了,臭小子,让这小家伙好好睡一会吧,昨晚折腾了大半夜,它的精神也都疲惫了,你自己也去歇一会,回头熬鹰的时候,还有你忙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