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男儿酒
左翼第三路的许地部忽然发出大声的嚎叫。
霍去病转头看过去,在大队人马的左翼半里处有狼烟白色的踪影,狼烟有好几条,越往西南方向越密集。
这是匈奴斥候发现了他们以后燃放的狼烟,以便向部落示警。
霍去病微微含笑,他把声势搞得这么浩大,这些匈奴斥候再不能发现他们,一个个都回去自尽谢罪算了。他故意把马蹄声弄得天崩地裂,把这些匈奴斥候,吓得马也来不及骑,忙不迭地采取了最快捷有效的传讯方法:燃放狼烟。
于是,空旷的荒原不再没有了作战目标,因为,这一股股燃起的狼烟相当准确地告诉了霍去病,应该往何处杀将过去!
匈奴人做梦也想不到,这支骑兵队的主帅能够根据他们的斥候布局和狼烟燃放情况大致分析出,匈奴部落与自己的距离和方位。要是他们能够想到,一定打死也不会燃放这些狼烟了。
面前的这个匈奴属国名叫苜解烈。
部落单于名叫也刹,官至匈奴族相国,是一员征战多年的匈奴骁将,他的部落也与众不同,基本上都是河西职业军人。
当乌盭、脩濮、狐奴三个属国被袭击的消息传来以后,祁连山北部的休屠王部也将消息传到了。休屠王要这名作战勇猛的匈奴将领替他拖住这支汉朝军队,卢候王、折兰王带着大队人马从焉支山北麓一路疾驰而来,组成会战联盟,将霍去病部彻底围歼在河西腹地。
也刹蔑然地对待休屠王部会战的计划。
他认为,汉朝人哪里能够和他这种驰骋草原的匈奴英雄们相提并论?他不是要拖住他们,而是要捏碎他们!
战略上轻视敌人,不等于战术上轻视敌人。
也刹对部落周围进行了严密的布控,他的士兵们训练有素,已经严阵以待。
他决定,霍去病不来也就罢了,只要他敢来,凭苜解烈部迅捷的传讯和强大的斥侯能力,他们一定能够把握先机,将这支有着风一般速度的汉朝骑兵绞杀在自己的铁掌之下。
不过,他的斥侯狼烟刚刚燃起报讯的白烟,他就感到了山河摇撼的震动,霍去病部仿佛是踏着狼烟,滚着硝烟而来,霎那间东南方向浊浪滚滚,黄沙滔天!
也刹吃了一惊,如此迅速的移动,他的士兵还未能完成集结。
他骑在马背上仔细看去,又感到了一丝庆幸。
这支汉朝军队不知为什么,错过了攻击他部落的最佳角度。他有足够的时间组织士兵的战队,甚至完成冲击前的热身。
他顿时兴奋起来,大吼着:“集结集结!干掉他们!”
由于事先不知道匈奴部落的具体位置,霍去病的确错过了最佳的攻击角度。
如果要重新回到最佳的攻击角度,奔驰的战马那不可抗拒的惯性限制了他们的行动。他们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调整,才能组织起有效的进攻。
从匈奴人的角度看过去,汉军仿佛是一条将利爪对错了方向的黑龙,失去了对他们的直接威胁,而错误地将自己柔软的身腹暴露在了匈奴士兵的面前。
“呜——呜——呜——”
匈奴部落的将领们看到了这个机会,将匈奴鹿角长号吹得深沉无比。
大批大批本来就处于一级战备状态的匈奴士兵不断从部落毡包里涌出来,向着西北角落进行着紧急集结。
霍去病的眸中闪过一道刀锋一般凌厉的光芒:“左三平转!”(他玩象棋呢)
“咚咚咚咚咚!”
汉军的战鼓声随着他的指挥发出振聋发聩的巨响,七支战队依然在狂奔中一刻不停。只是所有人都将身体在马背上微微抬起,肌肉绷紧,注意力集中,血液凝固,他们将速度稍微调慢,互相调整着将速度保持在一种奇特的频率中。
远远看去,一万人的骑兵队马腿的移动步调惊人的一致,数十匹马如一匹马,数百匹如一匹,数千匹亦如一匹!
突然,左翼第三梯队的许地大喝起来:“左转!”
紧接着他身后的百夫长们一层层喊“左转!左转!左转!……”
左翼第三梯队命令刚喝完,第二梯队的仆多也暴喝起来:“左转!”他的身后一迭声的命令:“左转!左转!左转!……”
紧接着左翼第一梯队的陈焕也发出了命令……中路的霍去病……右翼第一梯队郑云海……右翼第二梯队赵破奴……右翼第三梯队高不识……七支战队的领军人物,保持着某一种特殊的频率发起了共同的呐喊!
晨曦微露的荒原呈现出一种沉郁深邃的蓝色色调。
在一片蓝气纵横中,大汉朝的万人铁骑神奇地沿着一个极小的角度,仿佛一个四肢协调的巨人,在宽展的天地间慢慢转过了身!
全速前进的骑兵战队几乎不能转身,稍有一匹战马步调不一致,就会发生数十匹乃至数百匹战马的相撞惨剧。
可是,霍去病的战队做到了!
为了这个动作,他们在也漠枯燥地训练了数千遍。为了这个动作,霍去病无数次站在骑兵冲击的正前方,以勇气铸就这一支铁打的军队。
“呜——呜——呜——”
匈奴人没有想到他们这么短的时间就将战队调整了过来。他们的先机一下子就丢失了。他们将号角吹得仿佛要震破天宇,催促着自己的士兵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集结。
“呼——嗬——呼——嗬——”
顺利调整了位置的大汉军队满身充满了刚猛的热血,他们咆哮起更为可怕的喧嚣。这条巨龙已经有效地掩藏起了自己的薄弱,张开尖牙利爪,誓将敌人撕成粉碎!
也刹眼睁睁地看着以不可思议方式迅速调整好的汉军,如潮水一般轰然冲入他的士兵队伍之中……
他的部落里都是河西的职业军人,他们组织起来可以捭阖纵横所向披靡;只要给他们足够的时间,他们的战队可以如雄鹰展翅一般翱翔在河西草原,与任何军队展开最强悍的厮杀……
现在,他什么机会也没有得到,只看到自己的军人仿佛残兵败勇一般在单兵作战,由于骑兵队不能组织有效攻击队形,而被汉朝军队不断践踏蚕食……
第四个属国彻底消亡!
霍去病在他们的部落里找到了大量饮水和食物。不愧是专业军队,连口粮都比前面的几个属国丰富多彩,每一块肉都那么精品,居然还有水果。
他随即颁布命令:今晚大块吃肉,明天继续干!
入夜,天高星淡。
月色下一道细长的河流如同银亮的闪带,在草原上蜿蜒穿行。这就是焉支山下传说中的弱水。
蓬莱不可到,弱水三万里。
这遥远的弱水,如今被这支大汉朝的军队踩在脚下,黄昏饮马于弱水畔。
高不识好久没有吃到这么地道的匈奴烤肉了。
单从口味上来说,还是这种肉合胃口啊,大汉朝那肉切得一点点的,叫肉块?还没有他大拇指大,有什么咬劲?
“高大人。”仆多也对自己口边的美食非常满意,“您看,这块这里调料比较多,您尝尝。”
“不要用这种敬语。”他们说的是匈奴话,仆多用的是奴隶对主子的敬语,高不识非常不适应,“我们都是汉朝兵。”高不识个性通达,知人情世故,虽然是匈奴军官,在汉朝军队里也过着自在如鱼水般的生活。
汉朝兵?
仆多始终没有在这支队伍里找到感觉,升了个千夫长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可是压根儿没有人愿意多理睬他。他颁布的命令全部都跟着霍去病,甚至他的士兵基本上直接听从隔壁战队陈焕的军令。
极个别小兵背后议论:听不懂仆多大人的“汉话”。
如果不是霍去病亲自挑选的将领,大家很有可能会造他的反。
高不识微笑,他们匈奴军官,谁不是这样过来的?汉族军人怎么能够轻易向匈奴将领服气呢?
他说:“仆多老弟,要记着自己凭什么进的骠骑营。把这一点做好,其他的事情不要去多想。”
仆多点头。
许地坐在霍去病身边,郑云海靠着赵破奴,正教赵破奴划一种中原的酒拳。
郑运赫摊手摊脚地躺在地上,陈焕负责巡营去了。
五个人正一起喝酒。
他们喝的是缴获的匈奴酒,乃是用大汉朝的大米酿造的米酒。这群匈奴兔崽子,抢了大汉的粮,吃了大汉的米,反过来还要杀大汉的人。
他们这伙人中间,其实只有许地最贪杯,他常说上了年纪腿脚不好需要烈酒暖身。
霍去病提醒他:“许叔,你大半个酒囊都空了。再喝小陈会杀了你的。”
战时不能多喝酒。
陈焕在军中的位置,就跟廷尉府张汤在皇上刘彻面前的地位差不多。他熟悉各条军法军规,执行起来严峻冷厉,属于那种霍去病犯了军规,他也敢痛下杀手的酷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