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丝的精密操控下,连一块多余的砖都没被带起。
任何一个传奇法师都没法做到这种地步,但是塔灵可以。
众人震撼地望着五十米高的庞然大物近乎无声的拔地而起,沉浸在带来的震撼中时,一道不合时宜的声音突然响起。
“晚上还回来吃饭吗?”马丁瞧着法师塔道。
【自由之声广播试运营,自由之声广播试运营:法师塔于一分钟前离开自由城,请市民无需惊慌,维持日常……】
这段没由头的广播又让酒馆的客人们面面相觑,“呼啦”一声涌出酒馆,望着法师塔方向,果然看不见熟悉的轮廓和灯光,整个自由城就剩下矗立的参天大树。
法师塔飞走的消息也通过口口相传,被越来越多人知道,要不是还是深夜,早就炸开了锅。
“什么叫法师塔站起来了?!”
喧嚣之中,酒馆的地下室突然冲出一只蓬头垢面的吸血鬼,他手里举着一杯发泡血液,狂喜大喊:“我成了!我成了!”
要不是有人认出他是晨曦酒馆的老板,已经被热情高涨的客人一拥而上制服了。
“伍德,你什么成了?”
……
“这是我做的猩红奶昔。”
伍德将泛着啤酒一样的乳白色泡沫,放在桌前,退后一步,满脸矜持的骄傲。
安南见证,请威廉姆斯品尝。
伍德不负众望,把自己关在地下室一天一夜,终于想通了一个重要关节:既然血族对除了血液的血食也有一定接受能力,那乳制品呢?
他拿自己做实验,发现光喝牛奶不行,一半血一半奶的也不行,降低到十分之一才勉强能接受,但也只是接受。毕竟牛是牲畜,连血奴都不屑去喝。
伍德就花了一笔钱,向还在哺乳期的妇人要了些……鲜奶,果然,换成鲜奶后,比例添加到三分之一都不会冲突,反而让血液有了种特殊的油脂口感。
但最多是让口感发生变化,还算不上好喝,伍德就想跟奶和血融合不够有关。
他试了数百次,终于发现将鲜奶打出奶油一样的沫再倒进鲜血里,原本平平无奇的口感陡然有了层次。
眼前的这杯就是他经过上百次调试出的血腥奶昔。
威廉姆斯先是略带嫌弃的用丝质手帕擦拭一圈杯沿,端起来嗅了嗅:“甜味?”
“我适当调配进了一些甘蔗汁,经过试饮,完全不会引发我们的排异反应,还能尝到甜味。”
“你只是个低贱的吸血鬼,而我是莫瑞尔家族的古老血脉,你也配和我相比?”
伍德不由尴尬看向安南。
安南批评道:“你这么说太没有礼貌了,侄子,向伍德道歉。”
威廉姆斯微愣:“侄子?”
“我想了想,总不能一直以你祖先情人的身份占你便宜。”
威廉姆斯正想冷笑原来你也知道,安南就说:“以后咱们各论各的,你父亲叫我先祖,我叫你侄子,你还叫你父亲爸爸。”
“想也别想。”
威廉姆斯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将杯子捏的吱吱作响。
“轻一点,你的手扎坏没事,杯子可经不起你用力捏。”
威廉姆斯满怀怒意,攥着奶昔杯喝了一口——要不是认为安南会借机说自己粗鲁,他早就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