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问题是,迄今为止,没有人找皮尔斯谈论情报生意。
皮尔斯整天愁眉苦脸,当马里问他,而他如实回答后,马里奇怪地道:“这不是很正常吗?自由城有两百多条商业街,平均到每条商业街还不到两个人……找你买情报的几率该多小啊?”
皮尔斯顿时呆若木鸡。
他想到了一切,唯独没想到这一点……所以自己一直以来都做错了?
让他更欲哭无泪的是,自己的钱都快花完了。
“原来你是想赚钱吗?”马里恍然。
“废话,不赚钱我租魔网干嘛,还花……还找你帮忙。”
“我以为你想分享故事……”马里老实地说,“你的粉丝都是喜欢笑话和故事的人,把你当成魔网吟游诗人了。”
“魔网吟游诗人……?”
皮尔斯伸手抓住这根救命稻草,好像有搞头……只是他没想到自己要如何盈利。
这又不像酒馆,客人可以随意打赏。
说不定以后会可以打赏,但起码现在不能。
“我要想想,我要想想……”皮尔斯呢喃自语。
马里看了看整个人都褪色的“老板”,又看了看魔网:“那我明天还要不要来?”
皮尔斯咬牙:“要!”
钱都快花完了,这时候再放弃就真成冤种了!
要么成为传奇,要么回去混街头!
皮尔斯自信这300个粉丝一定有用,只是自己还没找到正确变现的方式!
然后连续三天,皮尔斯都毫无思路。
他坐在台阶上,双眼无神,头发乱得似鸟窝,连卫兵都来驱赶,直到他说自己不是流浪汉,只是遇到了一些挫折,卫兵流露男人都懂的同情离开。
“啦啦啦……”
就在这时,皮尔斯听见一阵歌声,他抬起头,循着歌声来到一个橱窗前。
窗户里正播放着被自由城称为“广告”的东西,一位妇人手握奶瓶,哺育襁褓中的婴儿。
皮尔斯好像抓住了什么。
第二天,皮尔斯和马里在老地方碰头。
“我有个想法!”
“我想到了一个。”
俩人同时开口,“你先说。”皮尔斯说道。
马里说:“我们可不可以在魔网上卖东西?”
“我和你想的差不多,不过我不是卖东西,而是帮别人卖东西!”
“帮别人……卖东西?”
皮尔斯拿昨天看见的广告举例,越说越兴奋:“我们虽然粉丝才三百,但看过帖子的肯定更多,打广告的效果只会更好!”
马里愣愣道:“呃……那我们找谁来打广告呢?”
“这个我来!”
作为“混混”,皮尔斯最擅长跟商户打交道——别误会,他说的不是收保护费,他这种胆小鬼也没本事收保护费。
他指的是“厚脸皮”——沿着商业街一家一家的商户问过去。
运气站在皮尔斯这边,在钱花完之前,终于有个商人有点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