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已经成为了我的精神食粮。在我不爽或者被负面情绪笼罩时,翻翻书,看着主人公经历的精彩故事,慢慢的就融入其中。渐渐忘掉自己的不愉快。
我利用一切时间来看书,就连上厕所的时间都不放过。上厕所时,我可谓是用尽了九九八十一招绝技。先是单手拿书,单手捂着肚子。后是把书抵在一旁的的储物架上,一手拿卫生纸。就连回房间的路上我也陶醉在书中。突然,砰的一声巨响,疼疼疼!我发出了一声直入云霄的惨叫声。原来我看书太入迷,连关着的门都没注意。这下可就狼狈了,灰头土脸。唉。但我揉了揉鼓起了一个小包的额头,眼睛却依旧留在书上。
我没有什么朋友,所以书就和我成为了好朋友。我看书,爱到了忘我的境界。看了我的故事,有人想和这样的我交个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