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三
正德九年六月
○壬辰朔。宁王
宸濠奏请:“铸护卫并经历、镇抚司千百户所印凡五十有八。”诏:“予之,仍致书于王。”
○癸巳传旨调守备朔州暖会隘口·御马监·太监满隆,分守独石马营等处。
○南京大理寺·卿于凤喈卒。凤喈,字世和,山东莱阳人。成化辛丑进士,历行人、刑部员外郎、郎中。弘治十二年,升浙江嘉兴知府。正德二年,升云南左参政。以祖母张老,得请终养。五年,入为太仆寺少卿。六年,升南京太仆寺卿。八年,转南京大理寺卿。寻卒,讣闻,所司以凤喈历卿未及一考,请赐祭而杀其葬礼。凤喈,勤敏有治才。为嘉兴守时,值岁歉,赈济得宜,多所全活,以惠政称云。
○云南楚雄府地连震。
○乙未江西大池贼首张元二及邹仕兴、朱奇龙、曾受伍等蟠据乐安新淦二县万山中,僣称王号,流毒七八年,杀人不可数计。至是参将李隆、游击将军冯安、贾鉴等分路进剿,元二等据山日守,攻破之,贼大奔溃。于是,新淦·知县刘天锡获元二、奇龙,乐安·知县穆世杰部下获仕兴,佥事
王弘部下获受伍元,擒斩一千七百余人。总督都御史俞谏、总兵官刘晖以闻,赐敕奖励,奏捷者升赏如例。
○丙申贵州程番府江告等寨贼首邓先等十人,聚党僣号,攻劫府治。署都指挥使张泰等擒斩之,镇守豊城伯李旻、巡抚都御史陈天祥、巡按御史邝约
以闻,赐敕奖励,赍奏者升赏如例。
○以协守松潘东路左参将·都指挥·佥事
吴坤充副总兵,分守松潘等处。
○丁酉兵部·尚书
陆完等以甘肃粮草告乏,米石至用银七两,请以狭西应纳延绥宁夏固原等镇粮草,不拘常例,通融那补,纾甘肃之急,仍于山西河南起运数内拨补延宁等镇。事下,户部覆奏:“山西河南起运宣大粮草,皆边储不可缺者,若改拨延宁等镇,则宣大边储又何以给之。况奏派数目先以通行,一旦更改,不免迟误两失,宜查各处解到折粮等银及太仓银共十万两,输狭西布政司收贮,仍移文侍郎冯清将今年起运甘肃粮料严督征完,以备支用。”从之。
○升大理寺·左寺正程文为广东按察司佥事。
○广东布政司·参议陈伯献奏:“岭南诸货出于满剌加暹罗瓜哇诸夷,计其产不过胡椒、苏木、象牙、玳瑁之类,非若布帛、菽粟民生一日不可缺者。近许官府抽分公为贸易,遂使奸民数千,驾造巨舶,私置兵器,纵横海上,勾引诸夷,为地方害,宜亟杜绝。”事下礼部议:“令抚按等官禁约番船,非贡期而至者,即阻回,不得抽分,以启事端,奸民仍前勾引者治之。”报:“可。”
○戊戌广东道监察·御史杨时周言:“国家每三年取士,除两京外,其浙江诸省主考官,类以教职充之,滥竽者不少。自今宜于两京进士出身官员内,访求才学为士论攸归者,往膺主考之任,庶得真才章。”下礼部覆奏谓:“旧制,未可尽更,且诸省乡试校文虽属于教官,而监临实统于御史,请申饬巡按者会布按二司,预访教职有学行者,以礼聘取,不胜任者,御史紏举,则旧制不失,而真才可得矣。”从之。
○升赏大同吴家窑偏岭等处御虏有功并阵亡官旗军舍二百一十二人有差。
○甲辰召镇守甘肃总兵官署·都督佥事
金辅还京,以四川副总兵·署都督佥事
徐谦
代之。
○建州左卫·女直·都指挥佥事等官歹看
等来贡,赐宴并衣弊钞绢等物有差。
○直隶凤阳府天鼓鸣,地震有声。
○丙午黜监察御史成文为民。文巡按狭西,劾按察佥事
赵应龙
纵子纳赂,逮系镇抚司鞫治,文尝收廪米二日之直,又听达官以夷妇献酒,亦为应龙
所讦,遂并系。且命给事中、刑部郎中、锦衣卫千户各一人,往狭西按其事。至是还报,诏:“以文职居风宪,清誉有亏,黜为民。”既而,镇抚司以应龙
狱上,亦黜为民。
○丁未右军都督府署都督·佥事
吴玉卒。玉,初袭忠义中卫指挥同知,以荐补守备,历升参将总兵。其后镇守蓟州,坐虏入境抢杀,遂降指挥佥事闲住,寻覆原职,以右府署都督佥事。卒,诏赐祭葬。
○夜,月犯罗偃上星。
○戊申升礼部·署员外郎刘王□讚为云南按察司·佥事。
○宣府守臣奏:“达虏拥众四万,入西海子剽掠。”兵部议:“令总制·都御史丛兰督镇巡等官战守,并调大同游奇兵驻近地应援,仍选京营官军二万人以待遣。”从之。
○降狭西署都指挥·同知支永一级。永坐失事,当戍边,以情轻宥之。
○庚戌遣司礼监官祭中溜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