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三
正德十年夏四月
○戊子朔。享太庙。遣成国公朱辅代行礼。
○己丑命署都指挥佥事贾鉴耀武营、李隆扬威营管操。
○庚寅建州右等卫女直都督等官牙秃哈等来朝贡马。赐宴并赏袭衣、彩缎、绢钞有差。
○辛卯升赏大同沙岭儿墩等处获功并阵亡官舍旗军何镇等八十六人有差。
○壬辰掌詹事府事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蒋冕以当考察之期,上疏乞罢。上不允,曰:“卿学行老成,誉望素着,宜如旧供职,以副委任。”
○命靖远伯王宪子瑾袭爵。
○命都指挥·同知戴钦
仍充副总兵,镇守山西兼提督偏头等关。
○癸巳太子太保户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靳贵以考察之期上疏乞罢。上不允,曰:“卿厚德重望,简在朕心,方赖嘉猷,共图治理,岂可辄自求退耶!”
○给赏川陜获功京边汉土官军人等指挥使王继宗等九百四十二人银币有差。
○西乡县民杨辿以擒斩剧贼喻老人授世袭正千户、赏银千两如例,参议苏干、副使边亿各升俸一级。
○甲午吏部会都察院考察在京五品堂上官及郎中以下职业,颇修者一千四百余员,请俱留办事;司务黄盛等三十员以老,主事张澄等五员以疾,光禄寺少卿华英等八员以老疾,宜令致仕;太仆寺丞郭议等四员以罢软,通政司参议吴玉荣,大理寺丞李廷梧,鸿胪寺少卿高岱,寺丞李廷芝,郎中牛鲁、朱环、王光佐,员外郎刘鹏、黄志达、林通、陶骥,主事章嵩、叚金、雷启东、纪存义、吴哲、翁洪,大理寺副赵鏊,御史华珩、林季琼、江万实,给事中安邦,行人司副廖珊等四十人以不谨,宜冠带闲住;御史朱志荣、张承仁等三员以贪,宜为民;太仆寺丞张申甫,评事常伦,御史朱弦、沈圻、李楫,给事中朱玑、董鏊、千溱十四员以浮躁浅露,郎中赵章、张云鹏、荀凤,员外郎夏邦谟、吴期英、刘文、边伟,主事杨士魁、胡尧元、张鶠,御史赵宗、朱组、窦信、燕澄,给事中马性鲁等二十一员以才力不及,宜降一级外调。俱从之。
○乙未赏宣大二镇黄花岭地方获功官军李琮等七百九十四人银币有差。
○升赏四川内江县等处获功并阵亡官舍旗军人等齐庆等一百九十三人有差。
○丙申升指挥使杨瑁为署都指挥佥事,守备福建汀漳地方。
○哈密·忠顺王速坛拜牙即等遣使臣阿的剌虎力等来朝贡马。赐宴,赏袭衣彩缎并马价,马道死及虏所掠者亦量赏之。
○丁酉太监韦霦传旨:以都知监右监丞乔能守备黄花镇。
○戊戌监察御史卢雍言:“致仕礼部尚书傅珪归田之后,口不道时事,足不入公府,得士大夫去位居乡之体,但家无厚殖,有日给之累。户部尚书孙交居乡晚节大略同珪。乞给之月米、人夫,以示优礼。又谓珪刚方忠谠,交精敏练达,俱宜起用。”吏部请从雍言。诏己之。
○己亥巡抚山西都御史李钺等奏:“山西岁用禄米俸粮缺乏,请于河东运司盐课四十二万引外,凡有羡余,中半均分,以补拖欠及岁用不敷之数。”下户部议:“以解盐融结不常,难拘定数,宜先以九年盐课内未卖者十七万引,令运司卖银解送山西布政司,专供王府禄米、三关军粮,其腹裏军士及官吏俸粮,俱仍于存留粮内支给,其十年盐课,仍照本部原议,如遇盐花生结,尽数捞办,具奏另议。”诏从之。
○调大同副总兵安国于延绥,以大同游击将军朱振代之。
○庚子琉球国·中山王
尚真遣长史陈义等奉表来朝,贡方物、马匹。赐宴并赏彩缎等物有差。
○辛丑升赏沔阳景陵等州县有功并阵亡官军舍余人等柴基等一百二十六人有差。
○致仕礼部·尚书
傅珪卒。珪,字邦瑞,保定清苑县人。成化丁未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弘治中,兼司经局校书,与修《大明会典》,升左春坊左中允,兼编修。丙辰、乙丑,一再同考会试。正德初,以东宫恩升左谕德兼侍讲,充经筵讲官,与修孝庙实录,清理军职贴黄。丁卯,考应天乡试。戊辰,考武举,奉命授庶吉士业,充日讲官。刘瑾柄政,摘会典讹字,珪以尝与纂修,降修撰,旋以史劳升左中允,历侍讲学士、学士。庚午,考顺天乡试,升吏部右侍郎,转左侍郎,升礼部尚书,致仕。至是卒,年五十七。珪,强毅有执,人不能干以私。在礼部,守法持正,尝因类奏四方灾异,陈时弊十事,言甚剀切,以此忤权悻。忽传旨谕令乞休,珪抗疏得归。两京言官交章留之,不报。家居,杜门谢宾客,绝迹公府。遗言诫子弟:忝窃大官,无以报国,慎毋以恤典请。御史卢雍等以为言,给祭葬如例。
○癸卯兵部覆巡按广东·御史高公韶奏:“广州之新宁、清远及新会之白水,番禺之后山,肇庆之恩平、阳江,德之逯水、罗傍,惠之河源、龙川、潮州,饶平之洲清远,负山滨海,民夷杂居,盗贼啸聚,频年不已,皆地方任事之人利于用兵征剿,而不利于扑灭故也。盖扑灭于始发,其为力易,为费少,而军门之功不显,俟其猖獗而后调兵征之,则有功而升赏行矣。殃民养乱,皆由于此。乞敕两广总督镇守等官,凡遇贼发,即责限督捕,有功亦议升赏。必不得已,至于用兵,须画定地方贼首姓名,毋令含糊延蔓,以图报功。其有仍蹈前弊者,劾奏重治,则人皆自奋,盗贼可除,而用兵之惨可少舒矣。”从之。
○命署都指挥·佥事
卢卿充大同游击将军。
○升镇守四川署都督·佥事
徐谦
为都督同知,录其捕贼首骆松祥功也。
○辽东广宁边堡有星自西北陨于东南,声如雷。
○甲辰总制军务右都御史丛兰奏:“宣府官军缺乏粮草,请发两淮运司盐价二万两,于都司收贮买马。其团种租粮不必易银,就令每二石折细一石,并草束拨附近仓场上纳,以补军储之缺。”下户部会议,团种折粮,宜如所请,买马则以年例银二万给之,处补粮料,令管粮郎中查九年分卫所原造月粮文册,以主客兵实支数目具报查处。诏俱准议。
○山东巨野县大雾六日杀谷。
○乙巳升南京国子监·祭酒吴一鹏为南京太常寺卿。
○升湖广按察司·副使张琮为贵州按察使。
○升署都督·佥事
金辅为署都督同知。辅,初以平贼功升都指挥使,后推甘肃总兵,升署都督佥事。至是,覆自言:“追剧贼刘三缢于南召,得其首,乞论功。”兵部议:“功疑从重。”故有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