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辰巡按·云南·御史陈天祥言:“云南有阿咤力、朵兮薄二教,其徒数百人。不祝发、不绝晕酒,类僧道而非僧道。有妻妾生子女,假托事佛祈禳,招集良家女妇宣淫,壤俗盖缘。宣德间,此辈厚赂中官,蛊惑朝廷,加授都纲都纪官名,铸给印信,传至于今,牢不可拔。乞敕所司削其官,追其印,摘发该管官处承当军民差役。庶淫丑之俗,可以少革。”命所司知之。
○命:“浙江·都司·都指挥·同知白弘註、湖广·都司·金吾·左卫·都指挥·佥事
句玺註四川行都司,各掌印。”
○太监李荣传旨:“锦衣卫·带俸·指挥使朱成令同魏文礼
理象房事。”
○癸巳景皇帝忌辰,遣仪宾周钺祭陵寝。
○升大理寺·右·寺丞王晣为本寺·右·少卿。
○升户部·郎中吕贤为两淮·都转运盐使·司运使。
○岁给永宁王府·故·镇国将军子宫人孙氏,餋赡米五十石。
○甲午升太常·少卿兼翰林院·侍读李旻为本寺·卿,掌国子监祭酒事。
○升浙江·嘉兴府·知府
于凤喈为云南·布政司·左·参政。
○札纳等族番人头目陆尔节等贡马及盔甲等物,赐宴赏彩叚等物有差。
○锦衣卫·中所·正千户康宣、左信,百户李和,舍人郑铎、孙清、高宣、张玺、张辅、郑辂、景贵、王玉、黄瑛,从太监苗逵征虏,各以当先功升一级矣。至是,覆自陈有当先之功者,二乞并升焉。兵部议:“宣等功非斩首,止宜加赏。”有旨:“如例,并升实授一级。”
○命:“都指挥·佥仇钺充游击将军,领宁夏土兵,屯驻清水营,以俟调用。”
○命:“兵部·右·侍郎韩重、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鼐清理军职贴黄。”
○太监李荣传旨:“以虏势猖獗,宣府总兵李杲久病召还京,令副总兵白玉充总兵官代杲,而以大同·都指挥·佥事
□□代玉,京营·都指挥·佥事
毛伦
代镇,俱充副总兵。”
○乙未升通政司·右·通政李浩为本司·左·参政,右·参议熊伟为右·通政,吏科·都给事中任良弼、户部·员外郎李王□讚俱左·参议,礼部·员外郎罗钦忠、刑部·主事
刘达、大理寺·右·寺正魏讷俱右·参议。
○赐山阴王
成鍪书院名为“进德”。
○命协守·松潘·参将张文渊
充副总兵,分守松潘地方。
○河间府·知府
辛文渊
承巡抚都御史韩福,委操各州县民壮,擅调驿马百余匹骑坐。为东厂察觉,命执送镇抚司考问,参送拟罪。诏:“降三级,于广东极边叙用;夺福俸两月。”
○丙申裁革河南郑、陈、陜三州,并固始、武陟、汤阴三县税课局,其钱钞令各州县带办。从巡抚·都御史陶琰奏也。
○虏之入威远堡也,辽东设伏。指挥王忠督左右哨,指挥王铎、王钦
领军追袭,至亮子河遇伏,我军死者一百四十余人,伤者一百二十余人。忠、铎、钦
俱被创,铎子茂没焉。至是,巡按·御史论忠等罪坐守备不设计,当谪戍。又谓:“其暂委设伏,俱非专职,以寡敌众,鏖战被伤,且
茂死可矜,忠有旧功可录。”下都察院会兵部议:“御史言是。”上悯而宥之,降忠、铎各一级,钦
二级。
○太监李荣传旨:“令尚衣监·太监金镗管神机营中军右哨。”
○丁酉命:“锦衣卫·都指挥·佥事
魏文礼
总督浙江备倭。”
○升古鲁浑山卫·指挥使赛哈为都指挥·佥事。命益实卫·指挥·同知锁罗哥秃子太平,牙鲁卫·指挥·佥事
范察子凡察各袭父职,从其请也。
○前军·都督府·都督·佥事
王受卒。受,初袭金吾·右卫·指挥使。正统己巳之变,从军御虏,大战西直门外。曹钦
之变,从军捕斩反者。成化初,从征两广、贵州,皆有功累。迁至都督·佥事,推选五军营管事,南京·后府·佥书,寻充副总兵,镇守广西。征还,前府·带俸。既而请老,以其子軏代职指挥使。至是卒,軏请祭葬,从之。
○戊戌河间·都指挥·佥事
王佐、山东·都指挥·佥事
杨铭、中都·留守司·都指挥·同知王晣、大宁·都指挥·佥事
丁玉,领班赴京操备军,多后期不至,当鞫问停俸。以地方灾伤特免停俸,姑治罪以归。
○江西·清军·御史王良臣闻给事中戴铣等以言事系狱抗,乞宥之。刘瑾矫旨命械付镇抚司责讯,参其回护朋党,命于午门前杖之三十,为民。
○御史王时中巡按·直隶·隆庆等处,志在激扬。其分守守备等官,以赃败告系者百余人。东厂·太监丘聚附刘瑾立威,遣人廉察以闻。下镇抚司狱,痛责鞫之,谓:“酷刻太甚。”命重枷系都察院门满一月,乃奏。时中病甚,其妻往省。都御史刘宇过之,妻伤泣,且大诟。宇不得已为之请,许渐释,俟病愈。言之踰四旬,以暄热有旨:“诸囚枷顷者,名上请。”宇乃言:“时中病夫愈,若得愈始奏,恐太迟。”遂谪戍辽东·铁岭卫。时大小臣僚见其苦楚,虽为之伤心,然畏瑾势,卒不敢出一言,以明其无罪也。
○己亥升大理寺·右·寺丞费铠为本寺·左·寺丞,改南京·大理寺·右·寺丞杨潭为大理寺·右·寺丞。
○庚子岷王奏:“本府未有乐户,一切庆贺等礼仪不备,乞如例佥拨。”礼部覆议:“无例。”有旨:“令湖广附近府州,拨十户与之。”
○命:“四川·都司·都指挥·同知昌佐充左·参将,协守松潘东路地方。”
○辛丑升四川·按察司·佥事
金冕为辽东·苑马寺·少卿。
○工部奏:“近奉命裁本衙门官一十六员。内督理遵化铁冶及盔甲厂各郎军,管庆豊等处河间及管修京仓兼京城街道、神木五厂各员外郎,管器皿厂及管修通州仓兼理砖厂各主事,共六员,皆政繁责重,请仍旧存留。”许之。
○海寇施天常平。赏巡抚都御史艾璞,巡按·御史曾大有、张昊,提督·佥事
高江,参谋·知县余濂等银币,并升赏总督·备倭·都指挥·佥事
王宪等六百人有差。
○壬寅升南京·光禄寺·少乡杨廉为太仆寺·少卿。
○升山东道·监察·御史陈世良为南京·大理寺·右·寺丞。
○分守密云古北口等处·左·监丞王忻乞改为镇守,免听蓟州镇巡官节制。兵部覆议:“以为不便。”有旨:“特许之,仍赐之敕,暨诸旗牌。”
○癸卯郑王
佑枔
薨。王,僖王嫡长子也,母妃胡氏,成化十年四月二十三日生。十八年九月封世孙,弘治十年十二月袭封郑王。至是薨,年三十四。讣闻,辍朝三日,遣官祭葬如例,谥曰:“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