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巡按·四川·监察·御史陈钟罪。钟以所按多盗,不能扑灭,被逮至京,自陈调兵设谋,多所擒获。兵部亦言:“功可赎罪。”故宥之,惟夺俸三月。
○辛未诏:“天时亢旱,风霾累作,朕心警惕。其自明日为始,文武百官致斋九日。”
○遣官祭告天地、社稷、山川。
○诏:“今春不雨,风霾累日,朕念愚民犯法者,多情可悯恻。自正德五年三月十六日以前,逃军、强盗、私盐除正犯外,亲属窝主、邻佑连坐、发遣充军摆站者,法司即稽其数,兵部急移文各处军卫有司,释之。三法司、锦衣卫见问未结,并已结未遣者,皆免发遣。枷号者,即与开枷。依律问拟徒流以下者,减等笞罪。无干证者,尽释之。强盗正犯,通行审实监候,如有攀指冤抑、情可矜疑者,具奏定夺。其余充军者,兵部还会法司开具以闻。内外逃军,自文书到日为始,限三个月以裏自首免罪。”于是,大学士李东阳等奏:“伏蒙皇上以久旱风霾雨降纶音,命群臣致斋,祭告天地、社稷、山川。仍敕兵部、法司将逃军、强盗、私盐窝主、邻佑充军摆站者,尽行释放;枷号者,即时饶免;强盗正犯,再行审问,徒流以下减等发落。臣等闻命欣跃,至于感泣,中外传播,欢声动地。所以安人心回天意者,端在于此。臣等不能尽言启沃,先事开陈,负咎舍愧,已非一日。幸睹圣心开悟,辄有一二,仰干天听。王府逃校与逃军,同窝主、邻佑连累发遣充军摆站,并见问未结、已问结未发遣者,乞照例释放。倾使假银、伪造印信、举放私债,较之强盗有间,除正犯外,窝主、邻佑亦乞放免,仍将倾使低银正犯,止照本律问罪。犯罪充军,正犯已故,家属该发遣随住者,查有亲男,照例发遣;无子妇人一应家属,乞免发遣;已发遣者,并行释放。死罪重囚,奏诉三次者,本犯乞免加罪,家属免充军,妇人无夫者,免配边军。凡犯罪家产没官,除谋叛以上重罪外,其余近例该没官者,并免没官。两法司、锦衣卫见监死罪重囚,除强盗已有旨,其余乞照递年热本事例,开奏定夺。南京见监并枷号轻重罪囚,亦照在京近奉恩例,一体施行。文武官罚米违限,若实家贫,不系故意迁延者,乞再限三月,仍免加倍上纳。各处获盗数多,中间不无攀指冤抑、见问并续获者,乞令各该捕盗等官,用心研审,务见赃仗,失主并同行上盗之人,明白拟奏。如或轻信妄挐,滥及无辜,希图升职免罪者,事发之日,罪有所归,再照正德年间问罪条例。近该给事中屈铨奏准颁行,乞令三法司议拟归一,请自上裁,永为遵守。”上批答曰:“卿等所言,皆有裨于治道,具见为国至意,当悉从而行之。”
○降除原任·太仆寺·少卿公勉仁
为四川·布政司·左·参议。时勉仁
居忧,以先任御史,时审录不详。有旨:“降一级,拟授运司·同知。”至是服阕,吏部以各运司无缺,而参议品级相同,且
勉仁
居官有声,故拟改授。从之。
○灵藏讚善王
端竹坚昝
差使臣贡马及方物,赐彩叚衣物有差。
○调监察·御史郑宣为兴化府·推官。以巡按湖广无所举劾,故也。
○以水旱免湖广、河南、山东、贵州、浙江、江西、狭西、山西、四川、广西及应天、凤阳、池州、太平、安庆、徽州、宁国、镇江、常州、苏州、松江、和州、广德州、顺天、大名、河间、隆庆、保安等处,正德三年逋税五百五十五万六千四百一十四石有奇,四年一万四千六百八十六石有奇。
○癸酉先有旨减革军官,遇例比例实授者。至是,兵部以旗手等七卫官张永昌等二百四十人以闻。诏:“俱减革之。”
○甲戌罚大学士刘宇米八百石,输大同。宇,先巡抚大同,接管征收舍余丁银。时先后抚臣,俱被罚,宇已省祭家居,罚亦及之。
○两广镇巡官奏:“柳州府·知府
刘琏出城为贼所虏,忿悒而死。分守柳庆·参将官缨、柳州卫·指挥使张鏊
等,失于防御,俱有罪,但限内能擒贼四十六人,地方已宁。”事下,兵部议:“各官平时不能防御贼,虽已擒,终属误事,宜逮治。”得旨:“鏊、缨等免逮,各停俸五月。”传旨谓:“琏死,贼刳其腹实之。”以盐守臣不敢以闻云。
○兵部上四川、狭西、湖广、江西陆续斩捕流贼,凡二千四百一十四人。上以诸处镇巡官,各有督捕之劳,赐敕奖励。
○丙子巡按·湖广·监察·御史翟唐奏:“四川贼
刘烈僣号设官,将来必为大患。而狭西、湖广壤地相接,一入竹山,可抵金陵,一入汉中,可抵狭西。今上下朦胧,而奖谕切责者,皆为虚文,宜大开壅蔽,以豫图之。”事下,兵部议:“今荡涤宿弊,宜无壅弊之患,而唐首以为言,未竟其意,或者贼情重大,而镇巡藩臬以下,匿不以闻,宜令唐指实陈奏。”得旨:“唐巡按一方,不能弭盗,乃以奖谕切责,所当行者概指为虚文,本当究治,其姑贳之。”时刘瑾最忌壅蔽之说,尚书
王敞摭以诘唐,触
瑾怒耳。
○命:“云川卫·指挥·同知毕钺守备大同右卫地方。”
○丁丑升指挥使施忠为中都·留守司·署正留守。
○尚宝司·卿吴世忠清查蓟州等处屯田,奏言:“东胜、兴州等卫所屯田,多占种盗卖者,田租拖欠,终年积弊已久,若一一置之,于法人情未免不堪。除官豪占种,及知情典买不首者,依律究问外,其余情不得已者,量为处分,田仍给主价,亦免追。若本主无力,另给附近军民屯种。如买主不系官豪,情愿纳粮者,听惟在租税,不失原数耳。其额外查出地土肥瘠不同定,则纳粮仍立图册,以息争端。”从之。
○戊寅命平虏卫·指挥·同知刘继充右参将,分守大同西路。
○命:“广西·署都指挥·佥事
舒洪守备平乐等处。”
○己卯翰林院·修撰何瑭奏:“乞回籍养病。”许之。
○庚辰命:“宣府前卫纳级·都指挥·佥事
郝俊
守备顺圣川东城。”
○壬午南京·太仆寺·卿南镗致仕。时镗为河南·左·布政使,既闻命以粮课未完,不敢赴任。诏:“以其有违前旨,罢之。”
○守备·凤阳·太监黄准奏:“山东徐州盗未尽平,湖广盗方啸聚,而凤阳兵力单弱,乞豫修备御。”事下,兵部议:“凤阳旗军京操运粮者,既难轻议,而各项差占不下一万四五千人。宜行准同巡按御史计议,于杂差内酌量选出若干人协守。逃者,严督该卫解补。”从之。
○命山西·行都司·都指挥·佥事
李淳守备偏头关,玉林卫·指挥·同知周政守备大同、平虏城。
○广西·太平府地震。
○癸未巡按两广·御史江万实奏:“近例以广东为远方府佐以下,类以家贫年老,常调壅滞者充之,戕民误国,莫此为甚。乞敕吏部自今两广一视中州,其愿就远方者,皆裁与冗秩,不使得预民事。”吏部议覆,从之。
○乌思藏·大乘法王差剌麻、绰吉我些儿等八百人,从狭西河州卫入贡。礼部以其违例,宜减赏,及究河州卫·指挥使徐经不行审验之罪。上命:“巡按御史逮经治之,仍令是后宜加审验,不许重冒起送。”
○甲申巡按·两广·御史江万实上言边务:“一
南安、南雄中间梅岭,山涧险隘,不逞之徒,聚散无常,凡往来者,必设备而后行。欲于两界地中立城栅宿防兵,时出巡视。一
广东民兵,素无教法,雇募打手,皆游食之徒。今欲量加选集,以足民兵,时加教阅,目为总甲、壮丁以见贮打手,钱易米而廪之,月差其数,不过岁糜数十百斛,而兵强矣。一
顷因林贵逋诛,调用狼兵,所过剽掠劫杀,鸡犬不遗,谋之不藏,莫甚于此。然事已无及,愿自今勿轻调用。”兵部议覆,从之。
○乙酉致仕·太子·太保·礼部·尚书
周经卒。经,字伯,常山西阳曲人,南京·刑部·尚书
瑄之子也。天顺庚辰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纂修。《英庙实录》成,进编修,秩满进侍读。十四年,孝宗出阁,改春坊左中允。弘治改元,以东宫恩升太常寺·少卿兼侍读。二年,擢礼部·右·侍郎。四年,改吏部,寻转左。九年,擢户部·尚书,寻加太子·少保。十三年,以灾异乞免,加太子·太保·致仕。上即位,起为南京·户部·尚书,以疾辞,会丁母忧未上。正德三年,覆起为礼部·尚书,居数月,以病乞休,覆致仕。至是卒,年七十有一。上辍视朝一日,赠特进光禄大夫·右柱国·太保,谥:“文端”,葬祭如例。经在馆久淹,有讽之图速化者,卒不为动。及居礼部,议政莅事,必傅经义,若却西域贡狮,毁黄村尼寺,为先朝盛德事,皆经讚成之。在吏部时,有指民田为闲地,献太监李广者,广固欲得之,经草奏率诸司言之,事遂寝。及迁户部,人以其出翰林,或不能理钱,榖视事后严条,约革宿弊,剖决如流,郎吏皆嘆服,以为难及。中官织造于南京者,屡以引盐搉课为请,赖经奏裁省甚多。大内张灯取外帑银三万两,经言不可以小民脂膏供耳目之玩,乃命以明年内库岁额偿之。近戚贵幸有所陈请,一裁以法,皆敛不得肆,而怨日益深。致仕命下,廷臣皆相顾失色,争上留之,是后中外奏荐,多至八十余,前此未之有也。经少颕敏庄,重寡言笑,孝友纯至,自为小官,已志用世。及为户部·尚书,秉正执法,竟以不合,去人甚高之。其覆起也,则以其壻曹元与刘瑾有连,或谓元实为之。时经已病,又黾勉赴召,则不能无责备云。
○命:“南京·右·佥都·御史王哲巡视江西。”初御史沙鹏奏:“江西贼势方横,南赣地连湖广、广东、福建三省,不相统属,难于会剿,乞遣大臣总其事。”吏部议覆:“江西旧有巡抚·都御史近年裁革,宜如鹏言,添设巡视。”乃命哲往。
○命:“太子·少保·刑部·尚书兼左·都御史洪钟总制湖广、郧阳及狭西、河南、四川等处军务,并总理武昌等府赈济事宜。”时湖广连年荒旱,盗贼窃发,有请遣大臣抚治者,故有是命。
○给事中叚豸、监察·御史涂敬等劾:“佥都·御史宁杲、柳尚义不能剿除盗贼,以靖地方;捕盗·御史薛凤鸣、王廷相自分秦越,推调误事;巡按·山东·御史储珊
不能协力抚捕,俱宜究治。”得旨:“山东·北直隶等处盗贼纵横,各官互相观望,不即设法擒捕。杲已停俸,其仍停
尚义、廷相、珊
俸,令协力剿捕,以图后效。凤鸣所部盗贼有间,姑宥之。”
○命:“山西·威远卫·指挥使善景守备大同井坪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