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刑部·署员外郎吕和为山东·按察司·佥事。
○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左·副都御史陶琰以老疾乞休。上以琰居官清慎,不允。
○癸亥元节遣驸马·都尉蔡震、樊凯、崔元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门各分官陪祭。
○遣仪宾周钺祭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山东盗连破武城、乐安、阳信、沾化、海丰、青城等县,攻乐陵·知县许逵,败之而去。
○先是添设都御史,巡抚福建、汀漳、江西、南赣、广东、南雄、惠潮七府,及湖广郴州。至是,以广东韶州府与郴接境,亦隶焉。
○甲子升荆州府·知府
边贡为山西·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
○总制·江西·都御史陈金等奏:“参政吴廷举轻率督兵,攻靖安贼寨,为所败,官军多死者,请逮治。”诏:“廷举且免逮,革冠带停俸,令戴罪自效,待事宁之日以闻。”
○兵部奏:“近闻强贼
刘六等由湖广、江西,自南而北,踰山东长清、齐河等县,直抵霸州,覆往山东而南。强贼
杨虎等由河南、山西,自西而东,踰曲周、威县直抵文安,覆往河间、泊头、庆云,亦由山东阳信、海丰而去。往覆纵横,如蹈无人之境。请命提督·都御史马中锡、总兵官张伟将、参将李瑾、指挥冯安所领京达官军,不必分调,悉令统领,随贼所往,督同官军民快相机剿杀。其参将宋振、都指挥庄鉴所领官军及达官舍余,亦宜量贼缓急,相机调用。及移各镇巡官各督守巡、守备及府卫预选兵快民壮操习,各村集镇店佥点火甲防守。”诏:“如议。”
○工部以尚书
柴昇等奏:“请取回织造太监乔忠、吴经。”不允,其随从人役,有营私害人者,令守备太监黄伟指名奏闻。
○乙丑大学士李东阳覆上乞休言:“自屡告请以来,病日深而忧日至。况老而无嗣,只影自随,宗祀之责,惟臣是任。然此一身一家之私,犹不足言。陛下绍统有年,前星未耀,乃祖宗亿万载社稷之寄,所系甚重。昔
孝宗皇帝
亲凭玉几,发纶音,早定大婚,永图至计。臣面承顾命,夙夜于衷,比之寻常,情实倍万,责任之重,无过于臣。臣所当言,亦无急于此。若覆因循隐默,茍利目前,臣恐一旦溘先朝露,无以见先帝,误国之罪,万死莫赎。伏冀上念承传之重,俯怀翊戴之勤,高拱清穆,深居禁密,朝奏以时,饮膳以节,以保圣躬,以延嗣续。尤望悯衰朽之质,理难久长,察忠恳之言,止于如此,俾之休致,以尽余生。”上曰:“朕览卿奏,具见忠受至情。卿受遗先朝,辅导朕躬,见今天下多事,正宜同心佐理,何忍舍朕求去?宜强起视事,副朕倚毗至愿,以仰答先帝顾命之意,不必再辞。”
○改南京·户部·右·侍郎邓璋
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巡抚河南。
○诏:“旌表节孝,有司必公举卓异者以闻。其寻常及妄诞者,禁之。核既实,俟丰年,官给银三十两付其家,令自树坊表,并覆其家二丁,终其身。”从礼部请也。
○兵部请定升赏格,募有能擒斩刘六、刘七、齐彦明、杨虎、李隆、朱千户有名贼首者。军民人等,即授世袭·正·千户,赏银一千两;文武职官,升三级,赏如之,武职准世袭,文职免官后子孙世袭百户;贼党,免其本罪,升赏亦如之;若贼首自相擒斩者,亦免罪,仍奏请升赏。从之,且令胁从自首,及自解散者,免本罪,仍覆二年。
○户部·左·侍郎陈勖卒。勖,字时勉,山东单县人。成化辛丑进士,授户部·主事,历迁员外郎、郎中,廉平颇着,擢通政司·右·参议,寻迁右·通政,命阅实山西、宁武等三关边务,转左·通政。正德丁卯,为太仆寺·卿。明年,为户部·右·侍郎,值逆瑾窃柄,不善阿顺己,衔之。会御马监请官清核牧马草场,意非瑾出,而瑾所建玄明宫亦侵其地。时勖适被命,乃益见猜怒。事竣,勖上章乞罢,进左·侍郎,给驿以还。瑾败覆起,仍旧官提督太仓,后改莅部事。辛未卒于官,以子工部·郎中策请,得祭葬如例。勖,性坦夷,历官无大建白,而奉法勤慎,鲜有败事云。
○丙寅礼部言:“旧例学校乏材处,许他县人补充生员,比乃有冒籍入学者,甚坏士习,宜令各提学官查核。如边卫夷境远方山县,或初立学校,人材鲜少,或止有府州县学,而无卫学;其卫所人材果堪教养,及提学官摘拨,充增补廪者,仍旧存留,起送科贡;若人材众多处,本地自有学者,乃或搀入别学,虽由提学拨送,亦宜覆试,果学已成者,发回本学,计所补廪,增月日依次出身;其学无成冒籍者,俱为民。”遂着为令。
○益王输银一千两,助江西军饷。守臣以闻,赐书褒之。
○四川·夔州府·獐子溪骤雨,山崩水涨,大石漂流,坏城郭陂池。
○丁卯命常德卫·指挥·同知周辅守备郴桂,以都指挥体统行事。
○盗破河南武安县。知县梁敏政率众追捕,身被重伤。参将戴仪督兵,擒斩十人,盗遂遁,从临洺关去。都指挥丁杰不即策应,巡按御史张麒等劾之,下其议于所司。
○戊辰辽东锦义二城,天鼓鸣。
○己巳以兵荒免河南开封等府,郑州祥符等州县,宣武等卫所,税粮有差。
○贵州镇巡官奏:“贼首蓝么、方四等转入石阡,掠据屯寨,将趋凯离,则播州罹其荼毒。若出偏桥,则辰沅岂能固守。请令四川、湖广镇巡官,督土兵应援,及助军饷。”兵部议:“从其请。”得旨:“责诸镇巡及总制者,令并力灭贼,以安地方。若再怠玩误事,重治不贷。”
○昏刻,土星犯平道星。
○庚午诏:“免山东灾伤,及被贼残破州县岁俵马匹。”
○福建·福州府,地震有声。
○辛未升户部·右·侍郎邵宝
为左·侍郎,光禄寺·卿杨潭为户部·右·侍郎。
○怀仁王
聪淑奏:“盗攻霍州,亲督将军成型、仪宾孔凤等御之,贼乃退。请如潞蒲二州,添设守御官军,及修筑城池,且为图以献。”得旨:“怀仁王保卫城池,其功可嘉,写敕奖励。添设守御官、军镇巡官,其议以闻。”
○壬申命:“闲住·后府·都督·同知白玉,万全·都司·署都指挥·同知陈勋,山西·行都司·都指挥·佥事
姜义,协同坐营管操。”
○升宣府·右卫·百户姚信为署指挥·佥事,属副总兵张俊
驻霸州等处,协同剿贼。信尝充大同·副总兵,降百户。有荐其可用者,故有是命。
○兵部言:“贼
杨虎与刘六、刘七合,覆至文安,密迩近郊。宜令参将王琮不必回京,副总兵张俊,都指挥桑玉,各速领所部驰赴霸州、文安、大成等处,会琮剿杀。若贼未灭,不许擅回,仍令团营提督内外官选精锐,以备调遣,及京城内外巡捕衙门并通涿等处守备官,一体戒严。”从之。
○癸酉兵部·尚书
何鉴言:“直隶河南、山东,盗贼纵横,非京营军所能制。宣府、延绥二镇游奇兵数多,且迩来边警稍缓。请调副总兵许泰、冯祯,游击将军郄永各领所部。泰、永千人由居庸关至涿州,祯千五百人由紫荆关至保定,听提督官调遣。人赏银二两,所过有司给刍粮,各将仍禁约军士,毋令扰害地方。”从之,调边兵自此始。
○贼二三千人自称刘六等攻破南宫,执知县孙承祖,毁县治,放狱囚,又掠宁晋皇庄。事闻,兵部请停二县掌印,巡捕官及守备指挥孙怀
俸,责限督捕,且言:“各处军民子弟,有谙武艺者,宜令提督巡捕官招募,令其立功,一体升赏,毋为贼用。”从之。
○涿州男子王豸者,足有涅剌龙形,及人王字。太监张永以为妖异,捕获以闻。兵部·尚书
何鉴,因请加永恩典。下廷臣议,永覆辞,不允。于是鉴及吏部·尚书
杨一清等议,以永劳迹重大,不加恩典,无以表其忠荩,不谅所请,无以诚其谦德。得旨:“永有功固让,再加禄米百二十石,赐敕褒扬。”指挥郑玺等以缉捕功升都指挥者二人,指挥三人,千百户六人。永兄弟皆已封伯,至是欲身自侯。至以刘马儿三保太监为言,辅臣辩二人者,非身受,永意沮,乃佯为辞免。廷议因而成之,又方为同类者所忌,故不遂。
○广西·思恩府以岑浚之乱,既更设流官,守臣议:“请知府而下,设同知一人,清军兼督粮,通判一人,捕盗;附郭设县名凤化,知县、典史各一人;白山等十四堡,改编裏甲;革府知事,改设照磨一人,司狱一人;府学,增训导一人;及设阴阳、医学,迁古陵驿于荒田堡,即名荒田驿;南海等四堡,选置头目及招集原额土军,令通判管领防守,岁贡银炉马匹;土官已革,宜寝。”下兵部会议,俱从之。
○贼千余骑至阜城县,焚其东南二门,入城虏掠,覆入献县焚,虏而去。
○甲戌升刑部·左·侍郎张泰为都察院·右·都御史,总制陜西、延绥、宁夏、甘肃等处军务。泰辞,不允。
○改建工部文思院于东城·明时坊。以旧置地卑沮洳,不便造作,故也。
○乙亥改太仆寺·卿郑宗仁
为光禄寺·卿。
○初,盗破山东·日照县,指挥童鼎不能御,知县李茂亟登楼呼,指挥石璠策应,璠遂开门遁。事闻,诏:“璠、鼎、茂,俱令巡按御史逮治以闻。”
○盗攻江西·临江府,佥事
戴敔、知府
吴宗周等御之,为所破。总制·都御史陈金以闻,且劾敔
等。诏:“姑宥之,各停俸戴罪自效。”时已调两广土军未至,覆令促之。
○陜西成县、礼县、洮州卫,四川绵州,俱地震。
○丁丑升刑部·署郎中陈邦器为山西·布政司·左·参议。
○都给事中张王□讚、监察·御史李廷梧等各劾奏:“提督军务都御史马中锡,惠安伯张伟,巡抚·都御史萧翀、李贡、边宪、王璟,参将李瑾等,坐糜粮饷,军威日损。都指挥桑玉战辄败亡,且纳盗赂。乞将中锡等降敕切责,瑾、玉重加究治。”下兵部会议:“请更遣将官二人,领兵策应,御史一人纪功,户部发银十五万两以备粮饷。”得旨:“瑾、玉、宪、翀
停俸,并中锡、伟皆降敕切责,令杀贼赎罪。若再无功从,重治之,余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