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八年,九月丙午,朔望朝,经内阁首相代善上书,福临用印,大清颁布了新君登基后的第二道诏书。
严格来说有五道诏书,其中包括两道皇太极下给朝鲜的遗诏,以及福临颁布到朝鲜国、外藩蒙古的新君即位诏,开科取仕诏,毋分官吏诏。
皇太极的遗诏,颇有大撒币的味道,以至于福临的即位诏只给了两地一点点赏赐。
虽说新君给你们的赏赐只有一点点,诸如鞍马皮毛之类的。但是根据大行皇帝遗诏,会给你们减免一定额度的岁贡。
就比如粗布,本来需要岁贡七千二百匹,皇太极的遗诏就规定,减二百匹。其他各类岁贡物资,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同时,皇太极的遗诏里还提到了一件事。他听说大清的使臣前往朝鲜国,会跟大明的使臣一样索要礼物,觉得这不是善政。
“朕闻本朝使臣,仍照明国使臣旧例馈遗,致累民人,殊非善制。今将馈遗本朝使臣礼物,裁减着为定例。”
本来只是索贿行为,现在变成了制度。好在皇太极体谅朝鲜国人民也不容易,大幅度削减了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