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欢之傲娇的哼哼:“谁让我这么喜欢你。”言下之意,便是只要重新求个婚,她就答应做陆太太。
陆让:“戒指先带着,求婚后补。”为了把人真正的冠之以名,重新补的求婚,大概不会耽误多久。
席欢之仍然能感觉到陆让话里的急切,有点羞:“陆让,你真的好急色呀。”刚说要名分,结果,立刻实施实际行动了。
陆让轻笑,手捏了捏她腰间的软肉,嗓音深情喑哑:“因为你才这样。”他似乎也没料到,席欢之的反应,跟答应嫁给他已经没什么区别,实在是欢喜。
面对陆让丝毫不遮掩的情意,席欢之更羞了,脸埋在枕头下,偏偏笑的跟个二百五斤的傻子似的。
等她笑完,扭头再看向陆让:“戒指什么时候买的?”
席欢之不大喜欢钻戒,这银白的铂金戒指,虽然简洁,但她喜欢,更衬得她手指修长莹白,好看。
陆让握住她的手紧扣住,“你同我冷战的那几天。”他望着她:“若非我与常人不同,你那天摔下悬崖,后果不堪设想,宝宝,抱住你那一刻,我是第一次觉得,这样的我也挺好的。”
“我那时只有一个念头,把你娶回家,好好护着。”于陆让而言,席欢之是救赎,是他的命,丢了,会死。
陆让性子清冷,无欲无求,也唯独席欢之能让他真真正正的像个有血有肉的人。
闻言,席欢之身子更紧贴陆让,安抚的亲了亲他的喉结,“陆让,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你要相信,我是个很有福气的小仙女,这辈子,只会长命百岁,陪伴你久久。”
陆让低头吻住她的唇,“会的。”
席欢之脸嫣红不已,却格外胆大,主动送上红唇。
不知是不是求婚太顺利,加上席欢之的顺从乖巧,陆让更加情难自控,他的手撑在枕边,有汗水滑过下颚,眼圈泛着潮红,撩人不已。
忽然间,灯泡开始一闪一闪,房间里忽明忽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