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官精致的容颜,在阳光照耀下,似乎在发光,晶莹剔透,好看璀璨。
“oh,itispink''shotdog!(它是粉色热狗)”老人微笑着解释道。
郁倦眨了眨眼,神色有些许不解。
粉红色的热狗?
“iwantone.(我想要一份)”
余光瞥见蜷缩在街角的一个流浪汉,似乎不是本地的,因为那脏乱不堪的头发是黑色的,虽然蓬头垢面,但仍可看清他的黄色皮肤。
竟然是中国人。
随即连忙又对餐车老人道:“(不,请给我两份,谢谢)”
接过老人递来的两份粉色热狗,付了钱便走向那个流浪汉。
走近才发现他周围都围绕着散发着恶臭的苍蝇,也隐隐闻得到臭味。
郁倦微微蹙了蹙眉。
并不是嫌弃,而是他实在想不到,中国人在国外,竟然沦落到如此地步。
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会来到美国呢?
蹲在男人面前,递出手上其中一份热狗,用着标准的中国普通话:“给你。”
那流浪男人有些受宠若惊,可以看见他污浊的眼里,浓浓的惊讶和感动。
手有些轻颤,伸出来想接过食物,后知后觉才发现自己的手太脏了,一时顿在空中。
少年察觉,直接将食物杵到男人面前。
自己纤长如玉的手微微碰到他的手,沾了些许黑泥,后者颤颤地接过了热狗。
“谢谢……”
郁倦微微一笑,“不用。”
远处,一个带着口罩的摄影师,用手中摄像机,拍下了阳光中这抹温馨柔和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