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了,组织个类似城管的组织,叫“烟管”,到处抓偷着抽烟的去。罚款一部分上缴国库,剩下一部分给他们开工资。您别忘了,偷着抽烟的人都是不自觉的,有几个老老实实交钱的呀?我就没钱,你敢翻我兜吗?不让我走我愣走,你能用手铐给我铐起来?抽根儿烟也没那么大罪过呀!城管查抄小摊儿也是为了执行公务,招多少人骂呀?“烟管”得罪的人肯定更多,又没城管那好身手儿,弄不好就得挨揍。
让群众自己管理群众呢?瞧见有偷着抽烟的,鼓励大家拍视频放到网上,进行人肉搜索。搜索着又能怎么样呀?这不像嫖娼,不敢让人知道。就是抽根烟而已,身边的同事跟亲人也不可能因此鄙视他呀?顶多见面了开句玩笑,“成名人了嘿,给我签个字吧。”事儿就过去了。
看起来要真正实行禁烟令,确实有难度。反正我是没招儿,当然了,这事儿也不归我管。以前不是也规定过嘛,饭馆不允许抽烟。可是咱中国人下饭馆离开不酒,烟酒不分家呀,喝酒就得抽烟。
你不让我抽烟,我不上你这儿吃了,上能抽烟的饭馆儿吃去。饭馆不能把财神爷拒之门外呀,便采取了个折中的政策,左半拉是吸烟区,右半拉是无烟区。尼古丁不管是不是无烟区,该往哪儿飘往哪飘儿,跟让随便抽烟差不多。
当然了,就算这禁烟令暂时不能完全执行,颁布了也是好事儿。提高全民的禁烟意识,早晚有一天养成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习惯。还能提醒那些不吸烟的人,千万别学,学会了也没地方抽去。良性循环,烟民不是越来越少吗?
有人说了,要是不卖烟,不就全戒了吗?
您要这么说,咱就换个话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