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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九十八章 陆家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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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基本都是键盘侠,连国门都没出过,偏要言之凿凿的说外国怎么样,只活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

在欧洲乒乓的确不如足球等热门运动,但也能拽住第一梯队末,玩乒乓的人到处都是,各种乒乓俱乐部也数不胜数,只不过他们更喜欢将兵乓当作社交运动,而不是商业运动。

换个方向思考,中国足球踢得那么烂,虐得国人欲仙欲死,可球迷们依旧爱如初恋,顶多不看中国男足,没有人会因此就说自己不踢足球。

“什么时候参加舞蹈大赛的人也能有这么多呢?”司镜玉看着拥挤的人流,不由得发出感慨。

司家在舞蹈界的地位与陆家在茶艺界的地位相同,经常承办舞蹈大赛,不过从每届参加的人数来看,尚不足对方的三分之一。

司明道:“茶只要是个人都能喝,即便不懂茶艺,也不妨碍品茶,而舞却不是人人都能跳的,只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才能跳出一支勉强入眼的舞蹈,因此基数相差太大,有点人数差距也属正常。”

“这些我都明白,身为巫家门徒,推广舞蹈亦是一项职责,可惜每次效果都不怎么样,且不说其它,男人便不喜欢跳舞,如此人数就少了一半。”

“那是因为你们推广的舞蹈太阳春白雪了,一味追求艺术感,自然就会脱离大众,如果你真的想要增加‘舞者’的人数,不妨将目光放低一些,关注底层百姓的生活,推广一些简单易学的舞蹈,跳这些舞不是为了追求艺术,而是为了身体健康,可以尝试将舞蹈跟养生武学结合起来。”

一旁的司水芸挑刺道:“那他们干脆直接练武不就行了,何必多此一举来学舞蹈?”

司明道:“练武是很枯燥乏味的,而跳舞先天带有娱乐性,比起来要有意思得多,尤其跟音乐结合之后,更让人欲罢不能,对此我有两个推广的思路,一是针对年轻男女设计一些交际舞,这类舞蹈不要求跳得多么优雅,但要求男女必须相互触摸,比如搂搂腰、搭搭肩之类的,另一种则是针对大妈们设计一些养生舞蹈,这类舞蹈得有强烈的节奏感,适合多人一起跳。”

司水芸反对道:“这两种舞还算是舞蹈吗?后者倒也罢了,好歹是出自一片善意,为老人的身体健康着想,可前者算什么,给男女之间的相互勾搭提供一个堂而皇之的机会吗?若由我们司家推广这种三俗舞蹈,传了出去,怕是要贻笑大方。”

司明笑道:“食色性也,越是接近人欲的东西,大家学起来越快,也越有积极性,须知凡事都有雅和俗两面,一味追求高雅,只会落得曲高和寡的下场。”

司镜玉闻言,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的确是这样的道理,或许以前的路子都走错了,不该推广‘自以为是’的东西,而应该寻找大家都喜欢的东西,让更多的人都参与进来,只有做大了基本盘,才能造出更高的塔。”

“可是大小姐,做这种事会被别人笑话的,尤其是那些艺术世家,会认为我们失去了追求。”

司明很想说让他们嘲笑去吧,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但司镜玉并非这样的性格,她更懂得顾全大局,以及变通。

“那就偷偷的干,私底下找人推广,不要让别人发现就行了,等到出了效果,吸引来大量的习舞人,我们就借坡下驴,装出一副为难的模样,被迫接纳这两类舞蹈,演给其他世家看。”

“大小姐英明!”司水芸毫无节操的转变了立场。

司明无力吐槽,只能将注意力转移到另一件令他在意的事情上:“话说,你干嘛离我这么远,我身上没有奇怪的味道吧?”

此刻,他与司镜玉之间有着将近三米的距离,而且每当他靠近时,司镜玉便会拉开距离。

司水芸立即道:“当然有啊!那种雄性生物发情的气息,哪怕相距一百米都能清楚的闻到,有自知之明的话你就赶紧离开,让我和小姐独处!”

司明没有理会她,只看向司镜玉,而司镜玉闪躲着视线,敷衍道:“只是心情的问题,嗯,心情的问题,不必在意。”

对方都这么说了,司明也就不再追问,万一答案是大姨妈来了,岂不尴尬。

三人作为司家的代表,是受了邀请而来,不必跟普通的客人或选手挤在一起,在通报之后,由陆家执事领着三人,经由特殊通道进入了比赛会场。

茶艺大赛跟戏剧大赛不同,没那么多轮赛事,只有预赛、复赛和决赛三轮,晋级的条件也放得比较宽,因此参与今天这轮复赛的选手也有将近百人,戏剧要一个接一个的演,不可能让两个剧组同时上舞台,但泡茶却能允许多人一起来。

司明用了司家的关系,直接进入复赛,他倒不是想拿魁首,在发现那名陆姓女生并非坏人后,也就没了打脸的兴致,可他也不想单方面失约,所以便决定来走个过场,稍稍展露一下本领,证明自己不是大放厥词。

“唔,刚才好像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我的错觉吗?”

司明挠了挠头,一时想不起到底是谁,只是隐约有种熟人的感觉,而且对方转眼即逝,没有给他细细回想的机会。

想了一会仍没有头绪,不得已,司明只能收回思绪,环顾四周一圈后,将目光投向评委席,司镜玉作为特邀嘉宾坐在那里,此外评委当中还有一位格外显眼的老头。

这名老者有着与东方人截然不同的面孔,眼窝深陷,鼻梁高耸,满头白发以及垂胸的大白胡须,只要再拿根法杖,就跟西方神话中“贤者”的形象一模一样。

司明认得这老头,因为他是一位非常有名的小说家,名叫阿尔特塔·邓布利少。

据说他原本是西部罗洲的一位大人物,达到了魔法师这一职业的最高位阶,可惜坑了某位受上天眷顾的年轻天才,而这位天才在成长起来以后,为了报当年的一箭之仇,把老头从罗洲扔到海洲。

海洲有永恒结界笼罩,万法禁绝,魔法也不例外。

于是曾经的法神级强者,现在连个小火球都搓不出来,幸好邓布利少不是那种身体孱弱,血条短小的魔法师,尽管不能使用魔法,但被魔法元素改造过的身体并不受结界影响。

他的身体素质相当于化神宗师,因此就算法杖不能用来释放魔法,也可以当做杀敌的兵器,比如耍一套疯魔棍法什么的。

普通人遭受这等挫折,从山顶落到了山腰,怕是要一蹶不振,或者想尽办法回转故乡,可老法爷性格豁达,随遇而安,又喜爱东方文明,干脆在海洲住了下来,并将自己过往的经历写成一本书,书名就叫《我是大法师》。

这本书文风幽默,情节引人,又有异域风情,一时畅销海洲,风头无两,连续加印七次,如今老法爷已是世界闻名的小说家。

斋主:邓布利少是本人的《祸具召唤师》里的人物,算是捏他的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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