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芳招了招手,和大女儿说:
“我有些累了,去楼上睡觉。你爸回来了让他尝尝宝宝给寄来的……肉干尝尝。”
郑芳心里真是一个累啊,当年要不是看见大女儿发高烧整张脸都烫地发红了,绝对是不会舍得让小女儿去乡下的。手心手背都是肉,哪个都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肉。
丈夫虽然喜欢大女儿多一点,她就对小女儿多疼爱一些。逢年过节的给她寄过去的东西也不少,家里一个星期吃一次两次肉,也能从牙缝里挤出肉票给她寄过去。
这么一个捧在手心里娇养着长大的女儿,怎么说嫁人就嫁了人呢?嫁的还是一个农村汉子,光是这一点,就让郑芳像是被膈应了一样的难受。她原本还比划着给女儿相了一个后生,家里条件好不说,在工作上也能给孩子她爸一点助力。
要说郑芳也确实是爱女儿,但是那么多年生不出儿子,心里总是感觉对不起丈夫。只要是丈夫做的决定,其他的统统都要靠后。
江映月倒是打开了那厚厚的包装,用纸包了一层又一层,一看就是很是用了心意的。她用手拿了一块吃,鼻子闻着那味道,还真是被江静宝弄得好吃,她在城里的饭店都吃不上这样味道的。
吃着吃着,嘴巴就吃上瘾了,等吃够了才发现已经吃了很多,好在原本它的分量也大,禁得住江映月这样吃。
江映月吃完了之后,把东西归拢好,记起了之前她的事情。拿着今天从图书馆淘来的书,回到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江映月手里捧着的是一本外语书,不过不是流行的俄语,而是这几年才悄然兴起英语。她一页一页地看着,那弯弯曲曲的小字犹如蝌蚪一般,让人看了却觉得头疼。不过,江映月从小的时候就开始坚持看下去了。她知道自己打小就讨厌英语,但是……
只要一想到它以后的作用,江映月就是看吐了,都要把它记在脑子里。
这么一看,就是一整个下午,等天黑了郑芳买菜回来做好了饭菜,叫唤女儿吃饭,江映月都还沉浸在书中。不仅如此,她还拿出笔写写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