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没想到”筒子的鼓励,谢谢。本人会继续努力。第二天,外面士兵嘹亮的操练声叫醒了我,我睁开眼,窗户射进来几缕晨曦。我挪了挪身体,身上的伤痕痛得我直咧嘴,好不容易坐了起来,低头一看,几乎是体无完肤,淤青、红肿到处都是。床单上那一抹红让我有刹那的失神,真是讽刺,我坚守了二十几年的阵地,就这样轰然失守,对象还是这样一个魔鬼般的暴君。以前不是没谈过恋爱,只是认为时机不成熟,还不能发展到那一步。早知道有今天,还不如交付给哪个帅哥,也好过这样被□的初夜经历。
本想起床,可那条我心爱的裙子已被撕破了好几处,散落在床边,哪能蔽体。裹着床单,挪动着身体捡起了内衣,勉强还能穿。
躺回床上,我打量了一下这屋子,可能是那个男人的房间吧,摆设简单,一张床,一个柜子,一张桌子,再无其他。一个大毒枭,难道不懂享乐?住的屋子如此简陋。
正在纳闷之际,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我顿时一惊,那个魔鬼回来了?身子也不由自主往被单里一缩,眼睛连忙闭起来装睡。
“小姐,你醒了吗?”
不是他,我松了一口气,睁眼一看,一个妇人站在我面前,穿着无领长袖的偏襟紧身上衣,下身穿着筒裙,黝黑、消瘦的面庞上一双浑浊的眼睛,看起来倒还面善,端着个盘子,手上满是皱纹。
这里的人都讲着一口云南方言,这对我这个语言学的学生来说,交流倒不是问题。“干什么?”我问着她。
她把盘子放下,里面似乎是一瓶药,“总司令说你的脚伤了,要我来照顾你。”
哼!什么照顾,是监视才对。她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我的脚昨天崴了,忙低头一看,天啦,肿得像包子一样。妇人拿过药瓶,倒出一些黑色的液体涂在我的脚上,轻轻给我揉了起来。
趁此机会,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聊了起来。从她口中得知,这里是缅甸的掸邦果敢地区,这里的居民大都是果敢人。那个被他们称为“总司令”的恶魔正是这里的大毒枭关沙。这些信息证实了我之前的猜测完全正确。
果敢位于缅甸掸邦北部的尽头,在中国云南西南的底端,被称为“北金三角”。
其实,果敢族也是汉人。果敢族的历史可追溯到明朝,三百多年前明朝灭亡之际,明朝的一些官员和百姓追随永历皇帝朱由榔(桂王)从广西贵州和云南一路逃亡,最后流落缅甸。后来,吴三桂带领十万清兵开进缅甸,逼迫缅甸交出永历帝朱由榔并押解回昆明,一年后永历帝被吴三桂缢死在昆明的逼死坡。但仍有不少随朱由榔逃入缅境的文武官员、各类随从和大批百姓誓死不降清,流落在现今缅甸北部和中国云南西南的荒山野僻之地,顽强生栖繁衍。其中包括闯王李自成手下的名将李定国,他沿路护卫朱由榔进入缅甸,此后又长期在边境地区与清军周旋。通过几百年艰苦而漫长的日子,这些流落他乡的人员最终发展成了今天缅甸的果敢族和这一区域其他称谓的汉民族。
这个妇女名叫阿梅,前几年丈夫生病死了,两个儿子都在关沙手下当兵,因为会些简单的疗伤,一直住在这栋楼里帮关沙打些杂事。她帮我揉完了脚,说:“一会儿开饭了,我给你端来。”转身拿起盘子,就要出去。我急忙喊住她:“等等,嗯……那个,你能不能找套衣服来给我穿?”
阿梅似乎有点诧异,不过还是点了点头,走了出去。门关上后,我分明听见了落锁的声音。“妈的,好你个关沙。”我心里暗自骂了一句,知道他必是认定了我是对手派来的探子,要把我囚禁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