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闻与李炽是第二天早上出发的,坐的快车,第三天下午到达吉林市。
第四天的早上,两人去吉林市局领人。
虽然之前看过沈千越的一些资料,但是及至见了面,陈博闻还是大大地吃了一惊。
那个年青的男孩,穿着普通的牛仔裤与灰色的衬衫,外面套一件浅蓝色的牛仔外套,静静地坐在窗边。也说不清他长得有什么特别之处,只觉得黑是黑白是白,浓是浓浅是浅,深是深淡是淡,宛若一幅水墨画一般。黑的是眼,白的是脸,浓的是无望,浅的是忧伤,深的是隐忍,淡的是疏离。他坐在那儿,若不是手腕上的甑亮的手铐,就象一个课间休息的学子,坐在那里歇一下,想一会儿心事,马上起身再回去上课。
陈博闻自警校毕业,在刑警的岗位上干了整十年,这是第一次看见让他意外至此的犯罪嫌疑人。
从李炽的表情中,陈博闻可以看出,这个叫沈千越的男孩给他的冲击力更大,这是一个与他同龄的男孩,似乎也与他理解中的恶心变态一词全不相干,这一点不仅叫他意外,也叫他恼火。
李炽冲冲地喊:“沈千越!”
那个年青的男孩转过头来,他背着光,面容一半在亮处,一半隐在阴影里,阳光从他身后为他镀上一道淡金色的边,他答“啊?”
他宛若听到同学或是家人的招唤,他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