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在车里想了好半天,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他得试试看,追到沈千越,他吸引他,他喜欢他清明的眼睛,干净出尘的样子,仇大同觉得自己多年来总算是动了一次心,居然是对一个男孩子。他坐在车里哈哈笑起来。
然后,他就经常去学校等千越,有时碰不到,有时能碰上,千越完全看不见他似地从他身边走过去,他也不恼,也不急,下回还来。
有人认出他来了。
他的车,太扎眼,还有他的人。
电视台有一个生活频道,里面有一个栏目,每天介绍n诚有特色的饭店,有许多家,就是仇大同开的,电视上,有他端坐在大班桌后的镜头。仇大同四十开外,高大结实,并不难看,他甚至在来之前很费心地装扮过,并没有西装革履,而是穿着休闲装,表面朴素的那种,其实一件毛衫便是一个工人一年的工资。居然请人专门给搭配了颜色的。
他就那么样站在车边,看着千越漠然地走过之后,再上车开走。
他还没来得及采取第二步,他在外地的生意出了点意外,他过去了几天。
就在这几天里,事情朝不受他控制的方向发展下去。
千越在一次下了课后,在系里的走廊里,遇到了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