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眼睛一亮,接过手枪,熟练的退下弹匣,又拉了一下枪机,把枪膛里余留的一颗子弹也退出来。然后拿出手电筒闭上一只眼睛往枪管里照了照,又拉上枪机空枪激发了一下,听了听空膛激发的声音。
“枪管都生锈了,这玩意是泡在水里的?”三毛皱着眉头说,接着又把枪凑到自己鼻子地下闻了闻,马上整个脸都扭曲了,“我操怎么这么臭?是丧尸手里抢来的?”
“是泡在水里,不过是尸水。”我幸灾乐祸的笑着看着他。
“太特么恶心了……”三毛把枪扔给我,“明天好好擦擦,上一上枪油,吓唬吓唬人还是不错的。”
吓唬人差不多就是枪在我们大多数人手上最大的功用,事实上,那支让我们这个小团体在附近取得较高的江湖地位,甚至让摩托党都忌惮三分的95式突击步枪,我们所有人至今全都没有开过哪怕一枪!虽然在三毛的指导下,我们学会了如何拉枪拴,如何调整快慢机,如何瞄准等等,但一来子弹珍贵——我们整个团队加起来,只有三个弹匣,九十发步枪子弹,全被三毛锁在他的随身皮箱里,这是连我们团队除了我和老吕以外其他人都不知道的机密——二来枪声太容易引来丧尸,如果不是生死时刻,我们都倾向于使用砍刀等安静的武器。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付丧尸,枪远远没有一个羊角锤好用。在丧尸危机爆发之前,我曾经好几次跟着三毛去靶场打过靶,在一百米开外,在校枪非常到位,有经验的军人把射击参数全部调教好的情况下,我也只能在卧姿状态,勉强在单发条件下击中人形靶位。这还是在心平气和,毫无压力,靶位固定不动的情况下。试想一下当一群恶心恐怖的丧尸嗥叫着向你扑来的时候,你还妄想着击中他们,而且还仅限于击中头部?这对于一个从来没接触过枪械的人来讲,简直就是如天方夜谭一般的神话故事。
手枪则更加困难了,即便是一个职业军人,如果是使用类似54式之类有很大后坐力的大火力手枪,想要在十米开外击中一个人头大小的物件也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而对于一个还没有丧失速度的新尸来说,十米的距离也就是两秒钟的事情,如果你一枪不中,便很难有第二枪的机会了。
当然,对于我们的同类来讲,枪械永远都是具有超高威慑力的存在,枪也是我们这个团队能存活下来的重要保障,它让所有对我们产生觊觎之心的人类都要掂量掂量自己能力而不至于轻易行动。
“又是方便面?”走进屋子里时我闻到一股方便面调料包的浓香,我看到一群人已经围坐在那个三芯蜂窝煤炉旁边了,这是我们的另一个宝贝,在天然气还没有盛行起来的年代,这种蜂窝煤炉几乎是每个城市居民家里的必备物品,三十以上的人大概都有在烟气弥漫的楼道里穿行的经验。
对于人类来讲,每个人的身份,在社会中的地位都是由外物决定的,在三个月之前,决定我们每个人身份的是住什么房子,开什么车,穿什么衣服,拎什么包包……而在这个时代,决定我们的地位的,是枪、粮食、身上的肌肉还有蜂窝煤炉。
当然现在炉子里烧的不是蜂窝煤,二十年前那种几乎每家每户都会大量储存的乌黑的圆筒状的煤饼子如今已经难觅踪影,所幸这种炉子倒也不挑食,柴火也好,废纸草料也好,甚至是柴油汽油都能烧,我有时候想,我要是穿越到古代的话,靠卖这种煤饼炉子,大概也能发财吧。
“最后一箱了。”李医生朝旁边挤了挤,挤出一个位置来让我坐下。炉子上一口大铁锅里的食物正在不停的翻滚,里面除了已经烂成一团浆糊的方便面以外,还有一些米粒、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豆类、一些黄花菜之类的菜干等等。
陈阿姨用一个长长的汤勺轮流着给所有人分发食物,轮到我时,我递上手里的一个locklock玻璃碗,陈阿姨朝里面舀了一汤勺杂烩糊糊,然后又添了小半勺,这是出外勤才有的奖励,我低头一看,那团浓稠的糊糊,只是勉强盖住了我的碗底,这是我今天十几个小时以来的第一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