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深夜了,石晓瑰还不肯放走林大森,因为石晓瑰想要感受被亲吻的滋味,于是,他被动地羞涩地搂抱住石晓瑰的腰,军服很硬,就显得她的腰也有点蛮。
林大森想到,越是得不到的才是越好的。
林大森决定:说什么也不能叫她首先厌倦了自己。不该出手的时候,决不能张狂的,要小心翼翼陪伴这个大公主,才有可能最后胜算。
于是,林大森仅仅是紧紧地拥抱了她,亲吻也只是在她的额头上象征性的蜻蜓点水。
石晓瑰很不高兴,就说:“喂——你还是英雄吗?是个男人吗?哈哈——居然整天都这么缩手缩脚的,人前人后一个样!真没出息死了!”
林大森就微笑,说:“人家不是太把你当回事了吗?”
石晓瑰愤怒了,说:“滚吧!滚——什么当回事呀,根本就是认为我没有吸引力而已!你说——你说,我不是很漂亮?没有魅力?”
林大森就捧起她的脸,盯着脸袋上依稀的几个小小黑痣,笑起来:“野小子,如果男人在你面前动手动脚的,就说明他根本不当你是公主的,只会把你看成一个可以任意弄到手的小丫鬟!这都不明白?”
石晓瑰眨巴着迷惑的眼睛,突然就爆笑:“哈哈——好了吧!哈哈哈——林大森呀林大森,你不说你胆小鬼,却要这样给自己戴高帽!嗬嗬嗬嗬——笑死我了!”
林大森也就跟着傻笑。心想:是个男人都想干掉你,难道你不知道?
石晓瑰笑呛住了,弯下了腰,正好就看到林大森下部支起了一个蒙古包,就有点莫名其妙的惶恐。
林大森一下子很尴尬,慌忙抱紧她,掩饰遮盖自己的失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