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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种鬼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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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茹吸走周绍勇大部分精血,才能孕育出鬼童这种邪物。[起舞电子书]【爱去.】而早在开篇时我便说过,无论人做什么,都会在这个世上留下痕迹。只要有痕迹存在,就能依靠与本体之间的联系来下蛊。之前那位领导被降头师利用血肉替身下蛊,也是如此。

看到这,你们一定已经明白,我取了周绍勇的精血,究竟是要做什么。

没错,正是要对鬼童下蛊!

比起看不见摸不着的痕迹,鬼童体内与周绍勇同源而生的精血,反而更容易被联系起来。

不过,这种邪物能不能被蛊虫所制,我没有经验,也不知道答案。如今陈友志把鬼童的注意力吸引走,我只能借这空档来拼一拼。

成了,一切都好说,不成,那大家一起死。

脾气暴躁的人,多半喜欢赌博,有时候赌博追求的不是胜利,而是获得胜利前的那种刺激!

当然了,类似今天这样的刺激,我很不喜欢,相信周绍勇他们也不会喜欢。

蛊毒调配完成,我伸出手来,从地上抓起一只蜈蚣。

这正是之前我放出来用以探查房屋的蜈蚣蛊,它爬的太慢,我这个主人都快挂了才爬到地方。

有人要问,为什么不用那两只速度快的蜜蜂蛊?

这是因为,蜜蜂蛊属于五行中的水蛊,蜈蚣则属于火行。相比较下来,火行对鬼物的伤害,比水行要大的多。并且,那两只蜜蜂蛊只是乌土级别,在杀伤力上,远不如已经达到巫毒级别的蜈蚣蛊。

把从周绍勇身上得来的精血与蛊毒混在一起,然后涂满蜈蚣蛊的全身。其黑色的外壳,一张一合,将所有精血吸收。我把它放在地上,这蛊虫蜷缩成一团,没几秒,就化作一撮黑灰。

周绍勇在旁边看的目不转睛,当它看到蜈蚣蛊化作灰烬的时候,有些吃惊。可不等他说话,就忽然捂着肚子倒在地上。

我掀开他的衣服,感觉皮肤滚烫,像着火了一样。三万八千个毛孔,都在往外喷热气。大片的皮肤先是变红,然后像被烙铁烫伤一样出现疤痕,接着发生溃烂。

周绍勇惨叫着,在地上到处打滚,我不得不按住他,防止皮肤与干燥的水泥地摩擦,同时也是为了限制动作,免得他忍不住用手去挠,引发更严重的伤害。800

两手用力按住周绍勇,同时,我看向刘茹。

让我惊喜的是,她那几乎断裂的头颅,也在此刻向这边看来。森白的眸子,让人看不出任何想法,我冷笑一声,冲她喊:"你杀他,我就把你爹杀了!"

鬼童没有人性,所谓母亲父亲对它来说不存在任何意义,不过,杀人对它来说,是唯一的乐趣,也是它在这个世界存活的最大目的。我如果把周绍勇杀了,就等于越界踏入它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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