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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飞刀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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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飞刀认主

ps:老书友都知道,爵士以前一天更新个万把字就像玩似的,因为那时候一天可以写十个小时以上。(手打小说)

但是现在,爵士最多写上四五个小时就腰酸背痛,所以,每天五六千字已是竭尽所能了。

送走了李长庚,叶秋雨这才仔细地看向了身前的飞刀。

刀长约二十余厘米,刀宽约三厘米,刀身亮若秋水、隐有云纹,似乎是上好的金精融合三昧真火所炼。

果然是好宝贝

叶秋雨心中赞叹,有此宝护身,当可无虞,当下,轻探右手,当此飞刀取在手中。

因为飞刀尚未认主,所以,并无挣扎,只是乖乖地躺着。

叶秋雨当即用牙咬破左手中指,然后将一滴精血滴在了刀身之上,举行了认主仪式。

“嗡――”

霎那间,飞刀将精血瞬间吸入,发出一阵欢快的蜂鸣,似乎是在向叶秋雨表示亲热。

叶秋雨顿时感觉到和飞刀似乎已经联合了一体,有着血肉相联的感觉。

他知道,认主成功了。

太好了

叶秋雨大喜,赶紧试着叫了一声:“宝贝,请回府。”

“嗡――”

飞刀瞬间飞起,一头没入叶秋雨右腕,化为一个金色的小小飞刀符号,毫不引人注意。

叶秋雨欢喜地看了看,有心试试这飞刀的威力。

他扫视了一下左右,发觉前方不远,有一棵参天大树,约有两人抱粗细,十分繁茂。

叶秋雨便决定拿它试刀,喝一声:“宝贝,请转身。”

霎那间,便见参天大树旁凭空出现了一柄金色飞刀,闪电般绕树一转。

“轰隆――”

只见金光一闪处,顿时,这树参天大树已被拦腰斩断,轰然倒塌处,一阵地动山摇。

叶秋雨大喜,这飞刀果然厉害,可以隐形接近敌人,然后突然发动攻击,当真是防不胜防。

就在这时,叶秋雨突然一个踉跄,差点跌倒,急忙稳住身形时,这才发现: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空了一般,绵软无比,而且,丹田中,紫龙真气也消耗大半,差点油尽灯枯。

这、这是怎么回事?

叶秋雨不禁大惊,略一思索,这才忽然想明白,役使法宝也是需要法力支持的,而他如今以凡人之躯役使天界上品灵宝,法力的消耗自然更是十分之巨大,远超平常。

叶秋雨顿时意识到,就算他有了这飞刀护身,却也是不能轻易使用的。

可以想像,砍一棵不能动弹的大树,尚且消耗如此之大,如果对方是天界的仙神呢?

届时,恐怕一击之下,便会耗光他所有的灵力,若是不能一击即中,那便必死无疑。

看来,这法宝太强,也未必没有弱点啊。

叶秋雨不禁苦笑一声,随即轻喝一声:“宝贝,请回府。”将飞刀收了回来。

因为先熬过了禁制,又使用飞刀,叶秋雨体力和灵力都消耗太大,赶紧坐下来先歇会。

“唔,给宝贝起个名字吧?”

叶秋雨想了想:“得,就叫它‘斩仙飞刀’吧,够响亮。”

又歇了会,体力和灵力都恢复了一些,叶秋雨这才站起身,走向仍自晕迷不醒的青青。

叶秋雨知道,李长庚并没有恶意,只是不想被人看见他而矣。

毕竟他是神仙,偷下凡间,干系重大,自然越少有人知道越好,何况还是一个妖类呢?

“青青,醒一醒。”

叶秋雨拿起青青的手腕,输入一道灵力,轻轻唤道。

“呃――”

青青悠悠醒转,摸了摸兀自有些疼痛的后颈,忽然反应过来:“叶大哥,不好,有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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