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纱帷幔覆盖之下,朱红变成了玫瑰红,那是爱情的颜色,窗帘也是这种颜色。窗帘本是印度纱覆以粉红色的塔夫绸里子,缀着朱红带黑的流苏。六支臂式镀金银烛台,每个点着两支蜡烛,等距离地固定在墙幔上,照亮了长沙发。
天花板的中央悬挂着一盏闷光的镀金银吊灯,闪着白光,天花板上的突饰为金色。地毯酷似东方的披肩,图案与披肩极为相似,不由得使人想起利雅得的诗情画意。
后来,我得知这幅地毯正是波斯奴隶的双手所编织的美丽之物。
除此之外,室内陈设全部覆盖着白色开司米织物,黑红两色的装饰使之格外生辉。座钟和枝形大烛台均用白色和金色的大理石做成。
唯一的一张桌子,台布也是开司米织成的。华丽的花盆中插着各个品种的玫瑰,每一个细节,似乎都是怀着爱情仔细思量过。财富从未象这样更巧妙地隐藏起来,变成了优美,显示着雅致,刺激着感官。最冷酷无情的人,到了这里,也会浑身发热。
墙幔闪闪烁烁,随着视线角度不同,不断变换着颜色,有时全白,有时全为粉红,与光线的效果浑然一体。光线渗入细纱半透明的罗纹中,表面如云雾一般若隐若现。”
金眼女郎似乎没有抹消荷兰奸商关于公寓内部陈设的记忆,或许对她来说,这只是无关紧要的情报……尽管在埃利·玛古斯心里,可称得上记忆尤深。
在唐璜看来,金眼女郎客厅颜色的搭配很有讲究,因为人类的心灵对于白色有一种难以名状的眷恋,爱情则性喜红色,金色能刺激情欲,它有一股巨大的威力,使情欲的心血来潮得以实现。
这样,男子心中全部模模糊糊、神秘莫测的东西,一切无从解释的亲合力量,就都在不知不觉的感应中,被激发起来。在这完美的和谐中,自然有协调的色彩在起作用。心灵对于协调色彩的反应,便是产生隐隐约约、飘忽不定的肉欲的念头。
“我朝思暮想的金眼女郎就出现在这充满醉人芳香的朦胧氛围中。”荷兰奸商喃喃的说道:“她身披雪白的浴衣,赤着脚,乌发中插着橙花。她跪在我面前,像这所神殿的天神一般投射爱恋的视线
你们能体会我那时候的喜悦吗?!”
“唔,我懂的。”唐璜点点头,“我捞出想要的船/女干员,或者把战姬就酒馆里捞出来的时候也是这份喜悦的心情,漫长的等待,一切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或许这就叫苦尽甘来吧。”
埃利·玛古斯对于巴黎各种流行梗的可谓了如指掌,但唐璜的形容还是让他茫然起来。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回忆追逐着他,驱赶着他,逼迫他说出一切还能想起来的东西,仿佛这样他才能让淤积在胸腔里的苦涩消散。
“我看到这与维纳斯出生的贝壳十分酷似的安乐窝,也不禁感到惊讶,毫无疑问,这是某人为金眼女郎精心准备的爱巢,金眼女郎的天真表明她只是被饲养的笼中鸟,而非鸟笼的主人。
我刚从黑暗中走出来,心灵沐浴在阳光下,现实的铁拳又重新把我打回黑暗里,我满怀嫉妒的想究竟是哪个男人才可以拥有金眼女郎。他是把她当成爱人吗?是当做情妇吗?是当做万物吗?
也许是这一明一暗对比强烈,也许是我将这一情景与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迅速进行了对比,我产生了诗歌里常常描述的男人的嫉妒欲望。
在这仙女魔棒一指而产生的仙居里,我瞥见了奇迹创造的杰作。她面色红润,肌肤细腻,由于红色的映衬和难以名状的爱情迸发,她的肌肤又微微现出金色,闪闪发光,仿佛映照出烛光和色彩。
顿时,我的怒气,嫉妒的感情,受伤的虚荣心,全都烟消云散了。我像朝猎物飞扑过去的老鹰一般,一把将她全身搂住,让她坐在自己膝上。我感到这位少女撩人地紧贴着我,她的美艳完全展现在我的面前,温柔地包围着我。
是的,我沉醉了,是言语无法形容的陶醉。”
但是,这只是你看到的东西。唐璜在心里说,如果我是那位金眼女郎,犯不着为了一个炮灰而搭上自己的身子,只消用第一次把荷兰奸商带进公寓同样的手段,就能让荷兰奸商在幻觉里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从而获得他的忠心。
在埃利·玛古斯的回忆里最有价值的情报,便是金眼女郎在巴黎生活过一段时间,并且有一个主人——之前关于主人的信息只来自藏比内拉的介绍,李琳目睹金眼女郎亲吻马车里伸出的手的场景,进而做出的推断,现在,第三个证据基本坐实了金眼女郎主人的存在。
金眼女郎已经被移除,金眼女郎的影响力却仍在持续。那么,这次对提尔皮茨的阴谋,是否是金眼女郎的主人运用和金眼女郎一样手段搞出的花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