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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深入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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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不喜欢他把我唤作哥的,因为圈子里面总得还是小鲜肉更要吃香,我一直觉得自己还是挺年轻的,只是出去社会以后加班熬夜多了让我整个人看起来比较疲惫,而这种无力的疲惫源自现实的无奈。

“你不觉得……叫你宸哥,更有情趣吗?你不穿西装的时候看起来就像个刚刚出社会的大学生一样,就是穿了西装还戴着那副土得掉渣的眼镜看起来有点老成,就我们第一次见面那会儿,我还以为李逸那个小浪兔子是哪来找来的极品,当时觉得,被人染指了,还是有点可惜。”郜曦把我压倒在床上,暧昧地笑了笑,随后他脱下了身上唯一的遮羞物。

“你亲自染指就比较过瘾了,对吧?既然你叫我宸哥,那你就要有尊重长辈的自觉,今晚我不想做了,你自个儿去厕所解决去吧,你每天来我这里就只会干这种事情,我们啥时候能好好谈谈心,别人谈恋爱不是喜欢去电影院看看电影,去餐厅割个牛排吗?为啥子我们俩个就只能在昏天黑地的小房子里面乱搞了,你可别想忽悠我这就是男人本色。”我慢斯条理地穿上了衣服,郜曦也没有扑上来撕破我的衣服,他就坐在一旁笑着,笑得连眼睛都眯起来了。

“宸哥,你早说啊,原来你喜欢那么土味浪漫的约会啊,我还以为只有女孩子才会喜欢的,开始我觉得我们两个大男人就喜欢粗鲁直接点的,这样的既真实又带劲。”

郜曦说完就靠到了我身旁,哼着一曲我未曾听过的小调,他告诉我那是他写给我的新歌,等他填完词就会为我歌唱,他渴望在更大的舞台上为我唱着这首歌,他想更多的人知道这是他郜曦写给我安宸的情歌。

郜曦把这首新歌当作是要送给我的定情信物,我笑骂着说他太肉麻,可是心里面真的很甜,我很高兴,我甚至是这辈子都没有那么开心过。

因为,从来没有人,把我写成一首歌,特别是对音乐执着到疯狂的郜曦而言,他为我写下的歌,也等于是把我刻进了他的生命里,深入了他的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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