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以后,我和郜曦的关系多多少少有了点进展,起码我不需要抱着电脑看着片熬过每一个寂寞难耐的深夜。
我现在多了一个爱好,那就是每天下班去1978找个前排的位置坐着听郜曦他们唱歌。
有时候是悲伤的情歌,老歌永远都是最动人的,我特别喜欢哥哥和家驹的歌,可惜他们已经不在了,但是总是还会有很多人哼着他们的歌,闭上眼睛的那一瞬间我好像真的去到了他们的那个年代,老歌的好处在于有时代感,每一首歌里面我都能感受到一个故事,那是现在许多热门新曲所不能给予的享受。
郜曦说着今晚打算给我个惊喜,他希望我能喜欢,能牢牢记住今晚。
我见他那么神秘,我瞬间就来了兴趣,好奇他会给我什么惊喜,既然他敢说让我记住,那么他送的这份礼物定也是意义非凡。
台上的郜曦特别好看,他看向我的眼神特别深情,他的声音太撩人,让我奋不顾身地陷了进去,一发不可收拾。
“接下来,我要为我的爱人弹唱一首新歌,这首歌以他的名字命名,同时也是我送给他的定情信物,今天他也在现场,我希望我的这首新歌能成为他这辈子的手机铃声,这首歌的名字叫《安宸》。”郜曦话刚说完,台下的人一阵欢呼,有人为他这种大胆示爱而亢奋,有人四处张望似乎在寻找郜曦口中那个安宸的身影,也有人摔杯而去留下几句酸溜溜的恶语。
“我与安宸邂逅在1978,
安宸与我贴身热舞摩擦出的火花,
火花火花醉人,
他的眼底那般纯真过份迷人,
安宸住在朱子街头五道八十八,
大杨树下三楼就是他的家,
我与安宸热吻在巷尾,
他的热情把我烧焦融化,
让我奋不顾身带他去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