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可岚举着烟,上下打量我,目光挑剔,透着微凉。
“只要我向金先生讨,他总会把你给我的,我有很多种方法能让你硬起来。”她看着我,却是在和冉青庄说话。
我紧了紧肩上的琴盒背带,忽感自己此刻的处境十分被动——既不知道对方和冉青庄的关系,也不知道自己在这段关系里需要扮演的角色。
我到底不是专业演员,突然给个场景让我临场发挥,实在很难拿捏。
想了想,还是决定闭口不言。
“他不会。”冉青庄眼里涌现淡淡不悦,“别把我说得跟条狗一样。”
区可岚闻言挑了挑眉,随即轻笑起来,抖动着肩膀将一口烟结结实实呼到冉青庄面上。
“你不是吗?”她反问道,“你,你们,不都是金家的走狗吗?”
身前衣襟猝不及防被区可岚一把揪住,我不受控制地向前,刚稳住身形,就听对方问:“你喜欢他吗?”她下巴一抬,指向冉青庄。
我看过去,与冉青庄对视,并不能从他面无表情的面孔上看出什么指示,便只能点了点头道:“喜欢。”
“愿意为他死吗?”区可岚又问。
我停顿片刻,很认真地想了想,觉得也未尝不可。他立在最高的那节台阶上,说话时垂下眼皮俯瞰着我,缓缓吐出字句。
“不是没死吗?”
我都不用琢磨就能知晓,这话必定完全真实,出自本心。
若我之于区可岚是蝼蚁,是空气,是微不足道的一缕风,那之于冉青庄,便是隔夜饭,墙角霉,下水道涌上的一股臭气。前者渺小却无碍,后者渺小但膈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