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没开打的时候,我还有些犯怂,觉得自己一个人,是铁定干不过这七八个人的。不过当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他们已经只余下了四五个人,其他的都是被我放倒的,而我还站在这儿,生龙活虎的,还能继续打下去。
看到这个结果,我心中顿时就信心大增。
同时,我也顾不上什么别的了,现在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要好好收拾住这些龟孙子们,拿到话语权,才能帮助小姨脱身
哪怕我自己受点伤,那也是无所谓的。
我自己可能感受不到,但是别人很有可能会因为我现在这么一副满脸鲜血,目露凶光的样子,给震慑住。
不管是打架,还是做什么别的事情,欺软怕硬很多时候都是一条通用的法则。刚刚那些人可能看我只有一个人,就觉得我很好收拾,这会儿我就像是一个疯子一样,连着放倒了三个人,并且还要继续跟他们打下去,这种不怕死的玩儿命的架势,估计也将他们给吓得够呛。
这不,我朝他们逼近的时候,已经有好几个人在朝后退了。
人多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手就像是一个疯子一样,特别难缠,而且还一副不怕死的样子。
很不幸,我现在的状况,就是这么一副不怕死的疯子样。
只不过,这些人看着虽然心里已经有些畏惧了,然而在行动上,他们却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慌。
眼见着我又冲上去了,他们一咬牙,还是迎了上来。
虽然我现在的气势很足,但是,不管怎么说,对方始终人数都要比我多。而且在经历了这么长时间,一对多的打斗之后,我的体力,也已经有些跟不上了。
而且我的头上这个时候还正在冒血,说实话,要是真的再跟这几个人打下去,我想,我可能真的会支撑不住。
又跟着这几个混蛋缠斗了一会儿,我连走路都有些踉跄了,更别说是提起拳头来打他们。
该死的,打了这么久,这些家伙手里还拿着棒球棒,我都不知道去捡个称手的家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