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这个讲座,是为了让大家听讲学习,不是让你来抬杠的。
第一,在尚未用好、用足现行法之前,就提出修法。
“对于今天的讨论,大家有自己的观点很正常,无论说的有几分道理,我们都要承认自己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希望大家不要在自己看重的立场上,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
陈光明拿起话筒,显然准备结束这场带有辩论性质的讲座了:
“啊?你就不能替我高兴一下啊。”
“其实问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有答案了。”
我们与其他非法律人士的区别,在于除非法律存在巨大的无法忍受的漏洞或者瑕疵,我们不会贸然去修改法律,因为我们更应该知道,法治的安定性、可信性与变法修法之间必然是存在冲突的。
“那关于这个罪名的讨论,今天其实也已经很详尽了,作为被邀请来的客人,那我就稍微总结一下吧。”
“我高兴啊,难道非得表现在脸上才是高兴吗?”
“很多不懂法律的人也会对这个问题感兴趣,这个问题其实隐含了人们认为律师不应该给坏人辩护的思想。
“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我想请问一下这位同学,你觉得什么样的人是坏人?”
那么对于这些人,如果不让律师给他们辩护的话,我们又该如何知道他是被冤枉的呢?”
任真头都懒得抬:“去找魏律办手续吧,今天开始你就可以独立执业了。”
任真笑笑,反问道。
“我才是受益良多啊。”
如果按照伱这样的思维,那可能每一个法条都是可以改的,甚至可以天天改。
“白教授拿动物植物和人对比,这个我无可辩驳,但是把几个罪对应的刑罚放在一起看,我们会顺出来一个逻辑。
任真听到台下又是一片唏嘘,知道这个观点引起了一些人的反对。
任真接着问。
比如说拿买鹦鹉的法条和买人的法条对比,就会得出对收买人这个罪名的处罚太轻,就会得出人不如鸟的结论。
这个答案当然算不上错,但如果这是唯一答案的话,我想律师这个职业,甚至所有跟法律有关的职业,都不会得到人们的尊重。
这个男生没怎么犹豫就回答。
啪啪啪啪啪啪——
关于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问题,肯定存在道义论、功利论或者是其他的论证路径,但是沉重的社会问题从来不是纸面上的游戏。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年,经历的每个案子却都很精彩。
“过了好。”
任真冲那位同学点点头,示意回答结束。
任真苦笑,“同样,我也还是认为暂时不宜提高这个罪的刑罚,我觉得还是得从现实出发,单纯修法不可取。”
毕竟拿人和鹦鹉相比,人天然的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向。
所以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这个问题上,我们要认清当下的现实,想办法去从根源解决它,要做好跟这些陋习和犯罪长期斗争的心理准备。”
一个个子不高的男生站了起来:“任律师,我今年大一,其实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没想明白,那就是律师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呢?”
法律一直在革新,法治也在不断前进。我们无法达到完美状况,但不代表我们的努力毫无价值。
白家松随便点了一个。
“任律师,今天的讨论,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啊!”
眼看着陈光明和白家松脸色不太对,任真抢先出口,回答了这个问题。
办公室内,白家松紧紧握住任真的手,“但我还是坚持认为应该提高这个罪的刑罚。”
那名发问的男生已经默默坐下了。
“今天的讲座差不多就到这里了,知道有些同学拿任律师当偶像,你们可以问一个问题。”
陈光明打断他们,算是彻底结束了这一场论战。
所以这个同学的问题其实一开始就不够严谨,因为法律人是不会区分好人和坏人的,法律人只会区分有罪人和无罪人。律师如此,法官如此,公诉人也是如此。
“那就第13排第14位同学吧。”
如果真的把收买妇女、儿童罪的刑罚提升,完全有可能出现纸面上的判决减少,但实际上的犯罪被隐藏的情况。
但是人们做出好坏的判断往往是根据自己的认知和道德情感,如果真的按照这样的判断不让律师给所谓的坏人辩护,有时候可能确实是让犯罪人没有得到辩护,但是也完全存在一种可能,被所有人指着鼻子骂的那个坏人,他是冤枉的。
掌声瞬间响起。
白家松拿起话筒:“问一个,你们最想问的问题。”
白家松话才说了一半,几乎全场的学生们都举起了手。
“行了行了,讨论半天了,这问题就先放一放吧。”
“他被执法机关抓走了,那应该就是犯法了吧?”
毕竟他貌似真的做到了,让每一个经手的案件,都实现了公平正义。
梦里的世界虽然仍旧支离破碎,但是也依然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