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奉方作出让步,铁路确定交给日本人修。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
1、
何时可以开始修筑铁路。
2、
日本能够为奉方提供多少援助贷款,贷款的利息、回扣以及还款期如何约定。
3、
奉方对在东北修筑铁路有多大自主权
4、
日方希望可以进一步加强日奉双方的合作程度。
对于日本来说,希望签约后尽快开始修筑五条铁路,可以贷给奉方一笔贷款稳定奉票,但是最多只有一亿日元,而且要求5%的回扣、5%的中介费以及6%的利息,同时希望奉日全面合作,东北军及东三省政府更多的聘用日本顾问,并且不能聘任第三国顾问,奉日双方联合办厂设矿共同发展,日本人有权在东三省各地租住,奉方以后修筑铁路需先知会日方,不得影响南满铁路的收益。
而奉方当然反对日本人取得租住权,强烈反对日本对自己修筑铁路的干涉,反对日方对自己内政的干涉,奉方希望在签约后视内外舆情决定什么时候开始修筑。至于贷款,应张学良的要求奉方希望最少四亿日元,回扣1%,中介费1%,利息4%。双方为此争论不休,谈判陷入僵局达半月。向张学良汇报后,张学良秘密向日本田中首相发报,东三省将在12月12日改旗易帜,之后将把外交事宜交付南京外交部,大的方针由中央政府做主,但涉及东北地方事宜需取得地方当局的同意。而田中也明白张学良的意思,遂敦促森恪尽快达成协议。
最终,双方各自作出让步,达成日奉关于满蒙五路协定,由张作相及森恪各自代表签字。主要内容有;
1、
日本为提携东北当局发展,贷款4亿日元,年利息%,折扣2%,中介费3%。资金仍放在正金银行及朝鲜银行,奉方支用使用支票。如购买物资、设备及武器需优先购买日本产品。
2、
奉方为发展铁路事业,授权满铁修筑敦化-老道沟-图门的江岸线、长春-大赉线、吉林-五常线、洮南-索伦线、延吉-海林线五条铁路,满铁并取得铁路及附属地专营权。修筑时间在签约后由奉方视情况而定,但不得超过一年。奉方保证修筑新铁路前取得日本的谅解。
3、
奉方保证日本在东三省的特殊利益,保证军政两方面不得聘请他国顾问,如有经济合作优先考虑日本企业。
4、
为日奉共荣,日本应当约束关东军及侨民的反奉行为,未得奉方允许,日方军事人员不得出附属地。而奉方也应当约束军政商民的反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