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拜师学艺,说穿了跟现代人找工作没什么本质的区别,能抱上一条粗壮有力的大腿才是王道。
跟对一个好领导有多么重要?举个栗子:郭靖若是一辈子跟着江南七怪混经验,混到死都是被尹志平吊打的水平;杨过若是一辈子待在赵志敬身边挂机,到头来老婆都要被尹志平拐跑了。(为什么好处都是尹志平的?)
跟王初一相比,莫大小姐绝对是一个更安稳的靠山。李镭是一个懂得把握机会的人,因此他注定会成为像尹志平一样的人生赢家。
“好。”莫大小姐点点头,“从今日起,你就是梅梅的师弟,以后大小事情都要由师姐拿主意。”
“这个当然!”李镭大喜,急忙朝梅梅鞠了一躬,“小弟拜见师姐!”
梅梅得意地笑道:“小李子,以后你敢不听话,我就用师傅教的武功打你!若是你听我吩咐,让师姐开心了,我就教你功夫!”
王初一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莫大小姐抢了自己的宝贝徒弟,居然是为了替梅梅收一个跟班!
只可惜被美色冲昏了头的李镭,根本想不到这一层含义。
“美人计实在是太可怕了……李镭你这个欺师灭祖的混蛋,老子也懒得管你了,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你飞蛾扑火吧!”
就在王初一感慨交友不慎的时候,屋里传来母亲大人的呼唤:“都来吃早饭吧!”
众人吃过早点,又闲聊了一会儿,莫大小姐便宣布起行。
令王初一感到意外的是,未婚妻并没有继续带上梅梅,而是把小丫头留在了自己家里,照顾他的母亲。
“大小姐放心,梅梅一定会把老夫人伺候得好好的!”听梅梅的口气,似乎这事莫大小姐早已有了安排,只是王初一并不知情罢了。
可他仔细想想,又觉得十分合理:若是把小丫头单独留在落霞庄上,只怕二奶心生歹意,会对她施以毒手;如果将她带在身边随行,无异于多了个累赘,危险之际未必顾得到她。
将梅梅留在永宁村,一来不用担心她的安危,二来也可以为母亲大人添个伴,似乎这才是最为妥当的处置。
“看来她教梅梅武功,又强行收李镭为徒,也是担心梅梅被这小子欺负……没想到莫莫还挺会为别人考虑。”想到这里,王初一不禁对未婚妻如此周详的安排大为赞赏。
两人走到村口,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望向身后送行的人们。母亲大人、梅梅、李镭父子、茶肆陈老板,以及许多王初一叫得上叫不上名字的村民,在村口围成了一道道人墙,默默地注视着他们二人。
看着这一张张熟悉或陌生的面孔,和他们身后的永宁小村,王初一忽然觉得鼻子有些发酸。
这是他穿越之旅开始的地方,是他第二段人生的新手村。虽然脑子里有关于这片土地的记忆并不多,此刻却显得那样的厚重。
“喂——”王初一忽然朝他们招手,“等我找到大小姐的母亲,一定会再回来看你们的!”
为了不让其他人担心,王初一便用这个理由向大家隐瞒了这一趟旅程的真实目的。
王大妈看着儿子挥手的样子,也大声喊道:“你小子给我听好了,可不许欺负人家姑娘!否则就算你跑到天边,老娘的锅铲也饶不了你!”
王初一瞧了莫大小姐一眼,向母亲大人喊道:“老娘你放心好了,你儿子落在她手里,只有被欺负的份!”
梅梅也忍不住喊道:“大小姐,你一定要平安回来啊!”
莫大小姐微微点头,胜过千言万语。
李镭也不甘寂寞:“嫂子师傅,你就放心吧,我会照顾好梅梅的!”
莫大小姐也不在乎李镭略带调侃的称呼,浅浅地一笑,便揪住王初一的衣领,拖着他骑上了在路边等候的小黄瓜。(怎么听着有点邪恶的赶脚……)
王初一笑骂道:“李镭你这个大傻x,难道就没有话跟老子说么!”
“滚!”李镭也哈哈笑道,“等你回来的时候,再带我装x带我飞吧!”
“一路顺风!”村民们齐声喊道。
“驾!”也不管王初一是否坐稳,莫大小姐扬鞭策马,小黄瓜便欢快地朝着远方一路狂奔,成为一个小黑点,很快便消失在众人眼前。
“唉,他们走得也太急了……”村长叹道,“想必大小姐出身富贵,在这里怕是住不习惯吧。”
梅梅摇了摇头:“不是的!大小姐说过,其实她很喜欢这里,呜呜呜……”说着说着,梅梅忽然放声大哭起来。
“大小姐,姑爷,梅梅不能陪着你们……你们要万事小心啊!”
……
看着道路两边的绿水青山在轻快的马蹄声中不断地向后飞逝,王初一忽然有种高歌一曲的冲动:
“我一路向北,离开有你的季节;你说你好累,已无法再爱上谁……”
“嗯?”身前的莫大小姐微微侧过头来,“你在唱歌?”
“是啊,唱得好不好?有没有为我转身的冲动?”王初一不要脸地问道。
莫大小姐轻哼了一声,说道:“好古怪的调子……还有,你怎么口齿不清?”
王初一却不以为然:“你不懂艺术,这叫‘饶舌唱法’,一般人想模仿还模仿不来的!”
“换一首别的。”
“切,不懂欣赏……”王初一一撇嘴,清了清嗓子,又来了一段中国风,“剑出鞘,恩怨了,谁笑?我只求今朝拥你入怀抱……”
“你想拥谁入怀抱?”莫大小姐略有不满地问道。
王初一呵呵一笑:“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怎么,吃醋了?”
“我不是吃醋……”莫大小姐说道,“我只是想问,你的手放在哪里?”
“手?哎哟卧槽!”王初一这才发现,自己方才唱得兴起,居然下意识地抱住了未婚妻的纤腰。从手掌传来一阵奇妙的触感,王初一大惊之余,竟有些不舍得缩手。
“还不松开?你打算抱到什么时候?”莫大小姐嗔怪地说道。
王初一岂是易与之辈?眼珠一转,痞气十足地说道:“路上颠簸得厉害,我怕摔,只好抱着你了。”
“你……无耻!”莫大小姐有些恼火,索性再不理他。
王初一奸计得逞,便有些得寸进尺。他把脑袋稍稍凑上前,鼻尖有意无意地在未婚妻的秀发之间来回摩擦。一阵似有还无的清香沿着发丝飘入他的鼻腔之中,把他刺激得血脉喷张,身体某处开始不由自主地发生了形变。
“嗯?”莫大小姐忽然身子一颤,“你拿什么东西顶我?”
“哈?”王初一如梦方醒,尴尬得要死。
莫大小姐急忙回过头,只见王初一胯下某处高高翘起,顿时满面通红。
“你这淫贼!”既羞又怒的莫大小姐用手肘一推,王初一的身子便如断线风筝一般,在空中转了几圈,悲催地来了个脸部着地——幸亏地面土质松软,他猥琐的相貌才得以保存。
经过这一番折腾,王初一被强行剥夺了坐在后排看风景的资格,只得乖乖地从未婚妻手里接过了司机的苦力活。
为了避免发生肢体接触,再出现什么不和谐的场景,当他们到达下一个镇子的时候,莫大小姐掏钱添置了一匹小红马,专供自己驱策。
托王初一这个主人的福,就连无辜的小黄瓜也被莫大小姐一并嫌弃了——也许她是对的:一匹三观正常的马,也不会取这么一个下流的名字。
这一双人马毫不恋栈地奔波了三天,总算逼近了荆州治所——江陵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