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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新文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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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胡拾对于“国学”的解释。

第二篇是闻易多的稿子,是一篇诗歌评论,讲的是《律诗的研究》。

这是新月社诗歌的一个发展方向,那就是提倡新诗要进行格律化。

主张“理性节制情感”,反对滥情主义和诗的散文化倾向,从理论到实践上对新诗的格律化进行了认真的探索。

自从新诗发展起来之后,很多诗人写起了“自由诗体”。

所谓自由诗体和后世的口水诗类似,写的太过随意,没有诗歌应该有的优美。

闻易多在《律诗的研究》中提出了诗歌的音乐美和绘画美。

此时的闻易多还在美国留学。他是1922年7月前往美国,先后在芝加哥美术学院、珂泉科罗拉多大学和纽约艺术学院进行学习。

在专攻美术且成绩突出时,他更表现出对文学的极大兴趣,特别是对诗歌的酷爱。

第三篇是林子轩的诗歌。就是那首《再见,康桥》。

徐至摩觉得这首诗歌最能展现新月社的诗歌主张,也就是音乐美和绘画美。

整首诗歌带着柔美幽怨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

而且,这首诗歌还没有在国内的文学刊物上发表过。

他在征求了林子轩和林徽茵的意见后,就把这首诗放在了《新月》杂志的创刊号上。

第四篇是徐至摩自己写的两首诗,这是他擅长的领域,诗作极具浪漫主义色彩。

接下来是闻易多的《红烛》,这是他在1923年9月份出版的诗集《红烛》中的一首诗。

还有陈愿的一篇文学评论,此人在1912年留学英国,在爱丁堡大学和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22年回国,任北京大学外文系教授。

他和胡拾是一个阵营的人物。

林子轩最后还看到一首林徽茵的诗歌,写了一位少女在秋日的遐想,有点模仿西方诗歌的意味,带着伤感和忧愁。

这绝对是徐至摩为了讨好林徽茵徇私的结果。

不过林子轩没有说什么,一本纯文学杂志有一位女诗人能够吸引男读者的注意,销量也会好上很多,他甚至有了主推林徽茵的打算。

正如文学研究会的庐音和谢冰欣一样。

庐音虽然是文学研究会的成员,但她的小说风格和创造社接近,擅长写作感情色彩浓烈的抒情小说。

文学研究会讲求写实主义,创造社则推崇浪漫主义。

冰欣同样是文学研究会的成员,并在《晨报》和《小说月报》上发表了多篇诗歌和小说,引起文坛瞩目。

这个时代的女作家本来就不多,这三位都是福建人,所以被称为“闽中三才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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