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叶景朝心情并不好,庄子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乐乐居然一句话都没和自己商量,可以看得出,这丫头平时嘴巴甜的很,一口一个叔叔,可是并未真正信任过自己。
仔细想起来,自己帮助她的事情并不多,比起她帮自己,还真算不得什么,若是没她的点子,自己不会那么快获得纪刚的看重,哪怕纪大小姐喜欢自己,也是没用的。
就算纪刚想要扶持自己,也得自己有能拿得出手的政绩才行,剧场和街道改造看似不起眼,却让锦鳞卫在百姓中的口碑好了很多,纪刚心怀大悦。
其实对锦鳞卫忌惮的是朝中百官,就算有被冤枉的也是少数,大部分还是罪有应得,他们拿锦鳞卫没法子,就败坏锦鳞卫的名声,把它形容的无恶不作,皇帝的鹰犬,狠毒霸道,陷害忠良,天理不容。
文人的笔锋比刀杆子都厉害,锦鳞卫大多数武将,对这些阴谋手段不是太擅长,久而久之,锦鳞卫的恶名就传的天下皆知,难以扭转。
没想到只是一个不起眼,花费还不多的举措,就让百姓们对锦鳞卫改观很多,纪刚怎不高兴异常?
没人愿意整天被人在背后骂,甚至有人说纪刚无子,也是因为作孽太多获得的报应,谁知道他只是怀念亡妻,不想为了传宗接代娶妻生子而已,也是怕唯一的女儿受委屈,从这一点儿来看,纪刚也算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呢。
这些事情唐乐乐并不关注,河工这边安排好了,还得进城见殷士成,开了分店,尽快让自己的荷包鼓起来才是大事。
她还让庄子里的妇人做了防水保暖的老羊皮皮裤,下河道的汉子们穿着,不用忍受刺骨的河水,不用担心寒气入侵,早早坏了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