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阿克烈烈走的时候在哭,那可就麻烦了,苏向晚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到钢厂去给阿克烈烈道个歉才对。
“王奶奶,大家过来吃冰镇西瓜吧。”苏向晚从屋子里端了西瓜出来,放在路边,请几个老太太吃。
“冰镇西瓜,我怕吃了拉肚子,你们俩口子啥都好,就是有时间也该管管东海,我看那小伙子最近浮的可以,刚才又跟陈光彩一起出去了呢。”
果然,道德模范王奶奶比苏向晚俩口子还操心宋东海的事情。
“您放心吧,我的儿子我心里清楚,他啊,心里是想着要办件为国为民的大事情呢,我敢跟你们拍着胸膛保证他的思想绝对经得起考验,成吗?”苏向晚说。
老太太们七嘴八舌,有人试着吃了一块冰镇的西瓜,发现是比井里澎出来的好吃,于是你一块我一块,转眼一个大西瓜已经瓜分完了。
揉着肚皮,大家一块儿夸了一会儿北岗生的有多漂亮,几个老太太再感叹了一下为什么苏向晚没把他生成个闺女,眼看都快夜里十一点了,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家去。
虽然苏向晚拍着胸膛,一再保证宋东海没干坏事,但是宋青山一听王奶奶他们这样说儿子,也有点坐不住,想把儿子找回来,再训一顿。
“行了,你等等吧,他肯定会回来的。”苏向晚说。
宋青山提着手电筒闷了片刻,居然踮起脚来,就从柜子上把自己那杆来福给取下来了,快速的装着枪,他说:“介绍对象不愿意,还让人姑娘哭着走了,最近还动不动夜里不归家,我不论他在干啥,他是我儿子,我就能收拾他。”
“把枪放下。”苏向晚说:“东海那孩子一腔热忱,有正义感,要干坏事肯定不可能,他肯定是在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你好歹让他干完,等干完了再教育他,行不行?”
好说歹说,宋青山终于把枪给放下了。
这天晚上没什么事,宋东海依旧在外面鬼混,而且彻夜没回家。
好吧,看在妻子那么坚定的相信儿子的份儿上,宋青山忍了。
第二天,苏向晚专门去了一趟钢厂,本来是想送阿克烈烈几张百货大楼的内部票,让她给自己买两件衣裳的。
但这姑娘坚决不肯要票,反而提出要求,想要宋东海上学时候的课本,说自己想复习功课。
苏向晚于是把宋东海原来的课本,就全都送给阿克烈烈了,这姑娘捧着课本,如获至宝,还给苏向晚鞠了一躬,这才跑了。
这天晚上,宋东海依旧没回来。
就这样一等再等,宋东海没回来,苏向晚依旧在奔波着给市里的待业女同志们找工作岗位的时候,院子里却出了一件大新闻。
“知道不,旅顺港的金石,要住到咱们这院子里来了,那可是个连你们王爷爷都夸奖的好同志。”王奶奶率先就跑来,跟苏向晚来打报告。
李逸帆也特地赶来,对苏向晚说:“明天我让何妈给你打下手,你在我们家准备几个硬菜,准备欢迎金石同志。“
就连省上的一把手都么重视,一向好奇金石究竟是何方神圣的苏向晚,愈发的好奇起金石来了:“李大姐,不就一矿业公司的老总嘛,你怎么搞的好像领导要来检阅工作一样?“
“金石,那是我的偶像,也是在我心目中,工作作风方面唯一比青山更出色的男人。”李逸帆一副化身小迷妹的样子:“他来,能帮着咱们搞经济改革,能帮你解决岗位。给我个面子,明天帮忙做点饭。”
好吧。
书中秦州的第一届黑社会老大,会把自己的女人送给谷东,但是却又跟谷东两相厮杀的难分难解的金石,在领导们的眼中,居然是个优秀的不得了的好同志?
要做菜,何妈当然比苏向晚懂得更多。
老太太把篮子挎,迈着两条小短腿,风火轮一般的,提前一天,就跑菜市上采购菜品去了。
连着将近一个星期一直没回来的宋东海,这天晚上终于回来了。
大半夜的,一阵急匆匆的敲门声,宋青山本来想去开门的,苏向晚怕他开了门,俩父子又要吵起来,赶忙压着宋青山说:“你躺着,我去开门。”
“妈,我爸呢?”宋东海一把打开门,脸上那个兴奋劲儿,就连苏向晚都没见过。
“大半夜的,找你爸干啥?”苏向晚说。
宋东海摊着双手说:“今天剪电线,明天偷井盖儿,后天偷电话线里的铜丝儿,秦州城里那帮小混混不是没人管吗,今天啊,他大爷我终于摸到他们的老巢,还找到了那帮子混混的头子了,而且,我还知道,他们最近要干一件大事,足够叫咱们来趟严打的那种大事。”
小伙子的兴奋,那叫一个无以言喻。
宋青山拎着枪管随后赶出来,当然,本来是因为儿子长时间没回家,准备要拿枪管给狠狠抽一通的。
迎上跟自己一样高,比自己还结实的儿子,看儿子笑的那么明朗,嘴巴咧的就跟小时候,他刚刚回家,架在脖子上,在劳改队的院子里转了一圈之后,把尿都尿在他背上的时候一样,天真,赤诚,又是那么的帅气可爱。
宋总参谋不动声色的就把枪管竖了起来:“头子是谁,他们准备要干一件什么大事?”
东海望着黑森森的枪管,再看爸爸两只眼睛里那还没收回去的杀气,吓的吞了口唾沫说:“爸,你不要冲动,进屋,咱慢慢说。”
此事暂且按下不论。
不是说苏向晚一直好奇那个金石究竟长什么样子嘛。
第二天一早,她听说金石早晨就要搬进院子来住,正逢周末,她也就抱着打扮的依旧跟个花骨朵儿似的小北岗,到院门口转悠了一圈子。
只能说,情理之中,同时也是意料之外。
一辆看起来很不起眼的红旗轿车从门外驶进来,停在假山前,紧接着从车上下来个人。
两道浓眉,略削瘦的国字脸,这个男人,可不就是前几天苏向晚去秦州宾馆的时候,在电梯里遇到的那个家伙吗?
传说中的金石,苏向晚还以为这是个新朋友,却没想到,原来是个老相识啊。
作者有话要说:东海:我真的往我爸的脖子里尿过尿吗?
作者(翻白眼):应该是个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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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向晚莫名的,就觉得这人自己看起来有点熟悉。
但是这不是属于她自己的记忆,是属于原身的记忆,在原身的记忆里,有这么一个眉心有痣的人,在原身十五年前去冬风市探亲完之后,回程的火车上,坐在她卧铺的对面。
陈光耀只等关上门,一把拍上苏向晚的手:“我要去哪儿,干什么,不要你这假惺性的女人管。”
“这熊孩子,你怎么能动手打大人?”苏向晚一把拽住陈光耀的手。
陈光耀声音可大了:“嗷,这个老巫婆掐人,她掐我啦。”
那个人一路上把原身照顾的很好,当时俩人应该聊的还挺投机,那个人敏锐的察觉到原身对于城市生活的渴望,还曾说过,要是苏向晚要喜欢城市生活,可以去旅顺找他,他就住在旅顺城里,那地方的工人不需要下田劳动,也有吃不完的奶油饼干和罐头,偶尔还可以下馆子吃饭。
俩人对视了一眼,这人眉间生着一颗痣,不偏不倚,就在两道眉毛的正中间,一张国字脸,两道浓眉,这人从气质上跟宋青山倒有几分相像。
能感觉得出来他曾经是个军人,因为要不是军人,没有他这么挺直的腰板儿,和这么好的仪态。
边走,他边回头给里面的人鞠着躬:“领导再见。”
苏向晚拎住这家伙的耳朵说:“我不是给你联系了饮料厂洗瓶子的工作吗,这是下班了,还是压根儿就没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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