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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中秋番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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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看看去。”

大雪说下就下,转眼间,天地苍茫一片,厚实的狐裘都挡不住凛冽的朔风,顾昀用力眨了眨眼,眨掉了睫毛上沾的雪渣,他喝了一口烈酒暖身,心里没好气地想道:“小崽子,作死吗?”

“大帅,”一个玄鹰从风雪中落下,“西北四里外有蛮人驯养的狼群,我借着风雪才敢飞一段,怕他们发现,没敢靠近。”

“养的狼?”沈易一楞,转向顾昀,“北蛮只有贵族才能养狼,那些蛮族贵族恨不能离我大梁边境八丈远,怎么会把狼群放到这来?”

“唔,我倒是听过一个谣言。”顾昀若有所思地说,“北蛮的世子……那个叫‘加莱荧惑’的,好像跟他们神女有一腿,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四殿下是神女和皇上之子。”沈易脸色一变,“要是加莱荧惑知道小殿下离开胡格尔的视线,会不会……”

“哎哟,”顾昀看热闹不嫌事大感慨一声,“碧波千顷、绿意滔天啊。”

沈易怒道:“大帅,说句人话吧!”

“狼群附近一定有主人,都别跟过来,省得让他们察觉,我去看看。”说完,顾昀狠狠地一夹马腹,飞掠而出。

风雪越来越大,横冲直撞地往人七窍里灌,呛得人气管生疼,顾昀和沈易快马加鞭,不多时,已经能听见风声中传来的凄厉狼嚎。

沈易哆嗦了一下,心道:“十一二岁的小娃娃,万一真陷进狼群里……”

那还有命在吗?

可那是皇子!

他不由得偏头看了顾昀一眼,顾昀裹着雪白的狐裘、雪白的大氅,连马也是白的,一个错神,他就仿佛要连人再马地融化进大雪里。

马快,却一点不慌,有那么一瞬间,沈易忽然意识到,十二年前玄铁营事变,侯府里的小纨绔胚子一夜之间从锦绣堆里摔了出来,他心里怎么会对蛮女的孩子毫无芥蒂?也许他肯过来看看,都只是敷衍皇命而已,也许顾昀根本不在乎这个皇子是死是活。

假如那孩子运气不好,就此夭折了,顾昀在皇上面前,也不过只是需要费心找个借口罢了。

皇上毕竟老了,年轻的鹰狼之辈已经迫不及待地露出玄铁铸就的爪牙,打算在西北掀起一场腥风血雨,而一个内无母族、外无亲故的小小少年,纵使身负皇族血脉,又能仰仗他父亲那份遥远又虚无的眷顾几何呢?

就在这时,凄厉的狼嚎在他耳边炸起,沈易激灵一下回过神来。

顾昀:“季平!”

几头油光水滑的公狼在高处警告着靠近的不速之客,纵身扑了过来。他俩虽身着便装,马却是战马,并不畏惧狼群,长嘶一声,抬起前蹄就撞了过去,有蛮人在附近,沈易不便露出割风刃,一俯身拉起一对铁马蹬,“呛啷”一撞,金石之声在空旷的关外传出数里,大狼们纷纷畏惧地弓起后腰。

沈易压低声音问:“子熹,杀吗?”

“杀什么杀?咱俩可是路过的文弱书生,”顾昀从嘴角挤出几个字,随后,他倏地提高了音量,“大哥你别怕,不是有驱狼的药粉吗?你再撑一会,我这就去找人来救你!”

沈易:“……”

顾、子、熹!

这货扮演起临阵脱逃的小白脸怎么这么逼真?就跟千锤百炼过一样!

关外的白毛风随时换方向,这会正是顺风,机不可失,沈易没顾上跟姓顾的打嘴仗,抬手甩出一个药包,扔到半空,用马鞭劈开,朔风把刺鼻的药粉卷了出去,劈头盖脸地砸向狼群。

狼群呜咽着后退,而隐藏在暗处的蛮人大概也看出来了,有这两根搅屎棍,今天他想干什么恐怕是不成了,远远一声狼哨响起,狼群夹着尾巴退散,落下一地狼藉……以及一个小小的身影。

沈易心里一紧,不等他看分明,身边微风掠过,顾昀已经催马过去了。

“怎么样了?”

“有气。”顾昀冲他一伸手,“酒壶拿来。”

沈易凑近一看,只见那是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瘦得不成样子,被顾昀抱在怀里,只有很小的一团,他一身的血,一只小手软软地垂着,似乎是骨头断了,另一只手还不依不饶地攥着一把刀。

顾昀轻轻扣住他握刀的手,男孩的神智倏地清醒片刻,漆黑的眼睛直直地对上了年轻将军的,像一对含着火光的燧石,垂死也不肯熄灭。

顾昀一楞。

“酒!”

沈易把酒壶抛过去,顾昀回过神来,一把接住,送到男孩嘴边:“张嘴。”

男孩不知听懂了没有,顾昀把那口酒灌进他嘴里的时候,他也没有拒绝,顺从地吞了下去。

沈易飞快地检查了一下他身上的伤:“还好,背后一道狼爪抓伤,腿上被咬了一口,都不重,剩下可能是跑动时摔的……怎么这么多血?”

顾昀:“是狼血。”

“啊?”

顾昀没吭声,将男孩裹进大氅:“走,去雁回落脚。”

顾昀话音没落,就听一声轻响,男孩方才攥得死紧的手松了,沾满了狼血的刀落了地,然后他挣扎着、战战兢兢地攥住了顾昀的衣服。

“这么相信我吗?可你又不认识我。”顾昀心里忽然莫名其妙地一动,又低头看了一眼陌生的男孩,忖道,“好轻啊。”

他这么想着,手劲不由自主地松了些,仿佛怕捏坏了怀里细小的骨肉。

很多年以后,安定侯府王伯整理旧物,从箱底翻出了一对皮护腕,做工很糙,像是那些乡野猎户们戴的,一看就不是侯府的东西。王伯没敢乱扔,便逮了个顾昀休沐的时候拿去问他。

“这个啊,”顾昀一看就笑了,“是个跟狼对着咬的野孩子送的,那狼死得,真叫一个惨,好好一张狼皮,被他砍得跟狗啃过似的,最后就这么一点能用的,将将够做一对护腕……哎,干什么?”

长庚正好经过,一眼看出这伤眼的手工是出自谁手,伸手便抢,顾昀轻巧地避开。

“什么破烂你都留,”长庚道,“赶紧扔了,今年秋狩,打块整皮给你做副好的。”

“那敢情好。”顾昀一边说,一边把皮护腕揣进怀里,“那是大美人送的,这是小美人送的。”

长庚:“……”

“小美人可害羞了,给我送点东西,说话还结结巴巴的。”顾昀手很欠地勾了一下当朝皇帝的下巴,故作嫌弃道,“不像这个,管天管地的,脸皮比狼皮还厚。”

长庚“嘶”了一声,去捉他的手,没捉到,便扑了上去:“没你厚,快拿来!我当年那个明明是送给沈先生的……”

顾昀:“送给谁的?你再说一遍。”

王伯笑呵呵地退了出来,不打扰主人们嬉笑打闹。

“陛下,你当年攥着那把刀,一脸宁死不松手的狠样,怎么睁眼一见我,就把刀扔了呢?”

“可能是因为大帅比狼英俊一点吧。”

“你是不是皮痒了?”

“英俊很多——很多,可以了吧?”

也可能……

我的将军,是有些人之间的缘分命中註定,一眼见了,就再也逃不出去了。

【番外】

元和皇帝是个矛盾的人,尤其晚年,心胸狭隘、懦弱多情。

顾昀从小被送到他身边,又聋又瞎,可怜得很,这小侯爷流着武皇帝的血,又是玄铁三部的正根,于情于理、于家于国,元和帝都必须善待他,自欺欺人,也要给天下人看。元和皇帝一开始存着做戏的意思,但那可悲的老男人天生没有一副铁石心肠,总是容易动摇,一生都在后悔,时间长了,假戏就成了真。虽然顾昀和老皇帝算是平辈,但元和帝是拿他当儿子养大的,还是最受宠的“儿子”,李丰与魏王加在一起,受的宠爱不及顾昀一个人多(李丰小时候各种羡慕嫉妒恨)。

老皇帝不可言说的忌惮,是顾昀身后甩不脱的阴云,而老皇帝不遗余力的宠爱,也给了顾昀恃宠而骄的资本。

顾昀的整个少年时代,都在这两根细丝上艰难地寻找平衡,所以他敢在明面上任性,阳奉阴违、敷衍皇命,干过好多“不似人臣”的破事,闯完祸让老皇帝给他兜着,甚至连皇子们叫他“皇叔”、“义父”,也敢大喇喇地僭越答应(沈易都吓尿了,没想到元和皇帝为了保护处境尴尬的小儿子,没有见怪,后来还很离谱地顺水推舟了)。同时,他私下里又绝不越雷池一步,把肝胆剖开,涂在皇城九门之外,在朝中装聋作哑、独来独往,除了落魄贵族沈易,满城世家名门示好,他一概不理会。明知道李丰与他政见不合,也遵从元和帝的意思,在新君继位时及时雨似的赶回京诚,镇住魏王。

后来李丰当了皇帝,顾昀就不这样了。

一方面他跟李丰没什么私人情义,两人更像纯粹的君臣。

一方面也是他长大成熟了,知道传国玉玺与玄铁虎符之下没有肉体凡胎,九五之尊与三军统帅都是“非人”,他找到了自己的路,明白了自己的下场。而宠他又怕他的人不在了,于是宫墻之下、汽灯之间,也就没有他曾经寄存于此的……痛苦的爱憎了。

不扯淡啦,我去吃期盼了一宿的荷包蛋啦,么么~

【蒸汽朋克版真心话大冒险】

新皇李旻继位后第二年,正月十六,北行宫的温泉别院里灯火通明。

北大营不当值的将士全跑了过来,进京述职的沈将军也特意多留了几日,连向来勤勉的陛下都找了个托词,罢朝一天。有陛下坐镇,那些个想借“贺寿”之名跑来拍马屁的讨人嫌,就全都不敢露头了,北行宫全是自己人,又热闹又自在。

用罢了家宴,北大营的将士们不便长时间擅离职守,都各自回营地了,别院里笙歌渐消,曹春花嫌不热闹,就提议要玩“击鼓传花”。

“作诗么?”葛晨一听,脸色都变了,慌忙摆手道,“我不来,来不了,我给你们敲鼓算了。”

顾昀接道:“那看来我只好给你们当花了。”

沈易寒碜他道:“我说你还行不行了,大帅?从小也是宫里太傅调教出来的,马屁精们天天拍你是儒将,喝醉了信手涂的鬼画符也敢拿出去卖好几千两……”

顾昀拍案而起:“哪个王八蛋卖的?我怎么一个子儿都没收到?”

奉函公察言观色,见顾帅有挂印封金、从此回家大写特写的意思,忙打圆场道:“临酒吟诗固然是风雅,可就如那些个仙音雅乐,少几分趣味,不必拘泥,我看,长歌作赋也不失豪放……”

顾昀笑道:“奉函公说的这个好!我……”

闻听顾帅要“长歌”,四座皆惊,仿佛集体被白虹射爆了太阳穴,纷纷开始头痛欲裂。

长庚连忙夹起一块酥肉塞住了顾昀的嘴:“多吃饭少说话,伤还没好呢,让你养气,医嘱都忘了吗?”

陈姑娘肃然帮腔:“不错,大帅伤在肺腑,不可擅动气息。”

沈易也能屈能伸,低声下气道:“真……真不必了,大帅,我们都知道您很行,还是多歇会吧。”

葛晨瑟瑟发抖:“我可能得去更个衣。”

有个大杀器在座,歌也唱不成了,最后议来议去,一干半醉的文武栋梁们决定玩个很不入流的游戏——把花球掏了个能伸进一只手的洞,花球传到谁手里,谁就从里面摸个锦囊出来,答不出锦囊上的问题,就罚酒三杯。

长庚听完,立刻抬手盖住顾昀手边的杯子:“他不能喝酒。”

刚直起腰的顾帅又软绵绵地塌了回去,懒洋洋地说道:“遵旨,陛下,那我可要胡说八道了。”

陛下想了想,招手叫来个内侍,低语几声,内侍一路小跑,不多时,抱来个小坛子和小瓷盘,众人伸长了脖子去看,只见坛子一掀开,一股醇厚的酸味就扑面而来。

“酒虽然不行,但醋还是能喝两口的。”长庚笑道,“反正都是粮食酿的。”

顾昀:“……”

他跟沈易还都是肉做的呢,光看脸就知道不能同日而语!

顾昀不爱吃甜,更不爱吃酸,小时候在饭桌上闻见醋味就闹,后来被老侯爷打服了,不闹了,也就是勉强能入口。

及至看清了瓷盘里的东西,顾昀终于变了脸色:“大冬天的,哪来的香椿?”

“宫里冰窖里冻的,取意‘春意长存’,怎么能让你干喝醋?当然要拌点小菜。”陛下笑瞇瞇地挑了一筷子,“我替你尝尝新鲜不新鲜。”

顾昀迅速躲了他三尺远,一时半会不想亲近某人的芳泽了。

第一轮击鼓,花球落到了曹春花手里,曹春花拍着胸口,头晃尾巴摇地鼓捣了半天,从里面掏出个锦囊,不等看,葛晨就从旁边探出手,一把抢去,念道:“我看看,问的是……‘你此生,最不可割舍的是什么’?”

曹春花立刻朝长庚一拱手,说道:“忠义啊!”

陛下不买账,笑道:“去你的,我不信,喝酒。”

葛晨抬手要灌,曹春花抱头鼠窜:“不不不,等等,我重新说!重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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