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她的生命,也可以大放异彩,也可以不为任何男人而活。
“云初,你手上的戒指好漂亮啊,你已经结婚了吗?”
问话的,是纪云初刚结识不久的一个女孩,与她一起在这里做志愿者。
女孩本身就是战争遗孤,所以立志要拯救更多的孩子,不让他们重蹈自己的命运,纪云初与她十分交好。
纪云初闻言看向自己的无名指,那里戴着一枚款式简洁却不简单的戒指,是三年前她和穆千辰结婚时买的。
穆千辰那只从未见他戴过,她的这只则一直戴在手上,三年来都习惯了,从未摘下过,仿佛已经与她融为一体,如果不是被人提起,她都快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
也正因如此,她半年前离开时,才忘了把它摘下来还给穆千辰。
“喜欢吗?”纪云初笑着将戒指摘下来,递给面前的女孩,“戴上试试,合适就送给你。”
许多未婚的女孩都对婚戒有种莫名的喜欢,就像憧憬婚纱一样。
“这,这怎么好?”对方有点不敢试。
“没关系,这只戒指我已经戴烦了,送了总比扔了强。”纪云初笑着把戒指往对方手上套。
女孩活动了一下手指,羞窘的道:“稍微有点紧,我的手指太粗了,云初,还是你的手指漂亮,又白又细又长,简直跟艺术品似的,戴什么都好看。”
纪云初笑笑,正要说话,突然营帐外传来一阵嘈杂的动静。
在这种不太平的国度,即使是处于中立方的志愿者阵营,有时也会受到恐怖分子的侵扰。
纪云初脸色一变,对女孩道:“你别出来,在这里等我。”
说完,便一脸严肃的起身,出去查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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