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剑卿苦笑着:“你明白的。”
“我不明白,你说你爱我,可是……我不知道你爱我什么地方。三年多前的我,除了一张面皮,没有一丝可取之处,而你却是江湖上顶尖高手,风头最键的人物之一,那时候,别人都说我白赤宫是江湖第一美男子,可是,你却是被称为最潇洒的男人,江湖上,喜欢你的女人,比喜欢我的只多不少。你爱我……爱的,是我这张面皮吧。”
白赤宫不是无缘无故说出这番话,这两天,他想了很多,他发现,对白衣剑卿,他已经不能够装作无视于他的存在,三年的羞辱,如果不是真的爱他,谁能够忍受下来。
如果不是季惜玉的到来,白赤宫也不能发现自己昔日的浅薄无知,然而,这个发现,却让他产生了深深的疑惑,如果说三年多前的他,就像现在的季惜玉一样令人厌恶,为什么白衣剑卿还会爱上他。
白衣剑卿沉默了,他伸出手,指尖轻轻地抚上白赤宫的眉眼,白赤宫没有拒绝,只是冷静地瞅着他。
这是一双能令天下人着迷的眼睛,俗称桃花眼,即使不是刻意,也能在不经意间勾人神魂,从眼角斜划而上直入鬓梢的两道细痕,更曾加了顾盼间的神采,淡淡的暗粉色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冷魅感觉。棱角分明的面庞,直挺的鼻梁,薄薄地双唇,昭显着只属于男子的英挺,比起三年多前,白赤宫的外表少了几分阴柔,多了几分阳刚。
爱什么?如果他知道,也许就不会像今天这样痴缠了。
爱这张面庞,那他就用刀狠狠划上十几道血痕;爱他的手,就砍掉他的手;爱他的脚,就废了他的脚。在自己彻底沦陷之前,把这些都毁掉,一点点也不剩下。
可是他不知道自己爱的到底是什么,他只知道他爱这个男人,像是命中的魔星,沾上了就无法摆脱,想要毁掉,却又不知道该毁掉白赤宫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