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的杀戮持续了二十多分钟。
罗宾从观察室走到主控室,从主控室走到武器库,从武器库走到地下三层的生活区,又从生活区绕回了地面建筑群。
他走过的每一条走廊都变成了血泊,经过的每一扇门后面都躺着尸体。这座基地的设计理念就是“有进无出”。
所有通道都是单向的,所有防爆门都是常闭的,所有出口都需要三级以上的权限才能打开。
在他杀光了所有拥有高级权限的军官之后,那些普通士兵被困在了这座钢铁坟墓里,和一头穿着钛合金铠甲的掠食者共享同一个密闭空间。
然后金红色的镭射光线从他的眼眶中射出。
一道持续的、横扫的、像激光切割机一样的光束。
他把头部从左向右缓缓转了一个大约九十度的弧线,镭射光线随着他的视线扫过整条走廊,在空气中留下一道灼热的、持续了大约半秒才消散的光痕。
当光线消失的时候,走廊里站着的人已经没有一个完整的了。
这时候,久违的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
【叮!】
【作为一名正直勇敢的骑士,你以绝对的力量和威慑,成功击杀了以罗斯威尔将军为首的一伙意图对你进行伤害,并且试图关押宿主进行人体实验,批量制造超级士兵,试图颠覆世界,开启战争的阴谋家】
【叮,你获得了属性点x10和金币若干。】
【叮!恭喜你获得了一个新技能:飞行!】
听到系统触发了飞行技能奖励,罗宾先是一愣然后便是狂喜。
飞行技能!
这是他最大的倚仗。
面板在罗宾面前闪烁了一下,然后那行“飞行术”的字样开始发光,光从金色变成蓝色,从蓝色变成白色,然后整个面板化作无数细小的光点,像一群萤火虫一样从空中飘下来,融进了他的胸口。
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打开了。
一扇他从来不知道存在的门被推开了,门后面是一片他从来不知道存在的空间。那片空间里有什么东西在流动,一种更微妙的、介于物质和精神之间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风。
他能感觉到风。
那个感官告诉他,风是可以被触摸的、可以被驾驭的、可以被像铺地毯一样铺在脚下的实体。
他的双脚离开了地面。
一开始只有几英寸。他低头看着自己悬空的靴尖,靴底的橡胶花纹在月光下清晰可见,离停机坪的水泥地面大约有一个拳头的距离。
然后又升高了几英寸,然后是几英尺,然后是几十英尺。他上升的速度不快,但非常平稳,像一个被看不见的手托着的气球,缓缓地、稳稳地、不可阻挡地升向夜空。
上升的过程中他没有任何不适感。他只是在上升,像他这辈子一直都在做这件事一样自然地上升。
他的身体——这个被系统强化到匪夷所思程度的身体——在接触到“飞行”这个概念的那一瞬间,就完美地学会了它。
就像鱼天生会游泳,鸟天生会飞,他天生就会操控风和气流,把他二百六十磅的铠甲和一百九十磅的肉体一起托举到任何他想去的高度。
一百英尺。二百英尺。五百英尺。一千英尺。
罗宾在夜空中越升越高,基地的建筑在他脚下越缩越小。
那些灰色的混凝土盒子变成了火柴盒,停機坪上的灯光变成了萤火虫,四周的树林变成了一大片暗绿色的、毛茸茸的地毯。
但如果你凑近了看,如果你能看到他瞳孔深处那些细微的光影变化,你会看到一种更原始的东西正在那里慢慢燃烧。
是一种挣脱了所有枷锁、突破了所有天花板之后,从灵魂最深处涌上来的、浓烈到几乎让他想对着夜空咆哮出来的狂喜。
他会飞了。
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地方是他去不了的了。
罗宾调整了一下身体的姿态,试着向前移动。他很快就找到了诀窍——在身体周围制造一个低压区,让气压差把他推向前方,就像飞机的机翼产生升力的原理一样,这个低压区的形状、大小、位置、强度全都由他的意识直接控制,不需要任何物理机构。
三十秒后,他的速度突破了音速。
突破音障的那一瞬间他听到了一声巨响——空气在他身体周围被压缩到极限后突然释放时产生的音爆。
那道音爆在夜空中炸开,像一个巨大的、无形的拳头砸在了弗吉尼亚的天空上,声波在几十英里外都能被仪器检测到。但罗宾不在乎谁来检测,谁来分析。他已经飞远了。
他开始加速。
时速五百英里,八百英里,一千英里,一千二百英里。
他的身体在这套钛合金铠甲的包裹下,在大气层中以超音速飞行,皮肤表面感受不到任何风的吹拂,因为所有的风都被铠甲挡住了。但他的意识能感觉到速度,他知道自己正在以每小时一千三百英里的速度在夜空中飞行,就像他知道自己的名字叫罗宾一样确定。
这个速度是普通民航客机的两倍多,是F-22猛禽战斗机最大速度的百分之八十。他已经不需要任何飞行器了,他自己就是飞行器。
地面上,华盛顿特区的灯光在远处铺展开来,像一块巨大的、缀满了钻石的黑丝绒。林肯纪念堂的轮廓在波托马克河边泛着白色的光,华盛顿纪念碑像一根指向夜空的银色指针,国会大厦的穹顶在城市的正中央像一个沉睡的巨人的头颅。
罗宾没有减速。他在华盛顿上空划过一道弧线,然后转向西南方向。
目标:德克萨斯州。
他在一千二百英里的时速下横穿了整个
进入田纳西州的时候,他看到了一架民航客机。
那是一架波音737,机身上的涂装让他认出它是美联航的航班,正在从东海岸飞往德克萨斯州的方向。
它的巡航高度大约是三万五千英尺,而罗宾当时的飞行高度在三万二千英尺左右,比他略低一点右侧约两海里的位置。
从客舱右侧的窗户往外看,如果时机和角度都恰好,乘客能看到一个黑色的、披着斗篷的、目镜发着蓝光的人形物体正在与他们并肩飞行。
罗宾调整了一下姿态,缓缓减速,直到他的速度和飞机的巡航速度同步——大约每小时五百五十英里。然后他侧过身体,面向飞机的右侧舷窗,开始缓缓靠近。
两海里。一海里。半海里。一千英尺。五百英尺。二百英尺。
他几乎是贴着飞机的机身在飞行了。他能看到右侧舷窗里面亮着的灯光,能看到走道里正在推着餐车经过的空乘人员,能看到那些系着安全带、有的在睡觉、有的在看平板、有的在盯着窗外的黑暗发呆的乘客们。
第14排靠窗的位置,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男孩正把脸贴在舷窗玻璃上。
他坐飞机的时候总是喜欢把脸贴在窗户上。
这是他第三次坐飞机,每一次他都会在起飞后第一时间把脸贴在窗户上,看着地面上的房子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到变成乐高积木,然后看着窗外的颜色从绿色变成蓝色,从蓝色变成黑色。
他的妈妈告诉他窗外只有云和天空,没有什么好看的,但他就是喜欢看。他总觉得如果盯得够久、看得够仔细,说不定能看到什么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今晚,他赌对了。
他看到窗外有什么东西在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