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冯庄一从怀里掏出手铐,铐住了花锦芳的双腕。
人已被捕,冯庄一拦了一辆路过的马车,把被捕者解押到了江宁县警察局。
冯庄一也算是金陵地区的警界名人,在江宁县警察局自然多有熟人。
冯庄一到了审讯室打个招呼,借了审讯室,便把花锦芳押进去讯问。
冯庄一三人费了不少口舌,花锦芳只是不开口,形同哑巴,连姓名、住址也不肯说。
这当然难不倒冯庄一,他下令带花锦芳去参观刑讯室。
警察局继承了清朝各级司法衙门的传统,都辟有刑讯室。江宁县警察局由于经费问题,刑讯室的刑具都是原知县衙门的老式刑具,老虎凳、板子、杠子、脑箍、炭火盆、皮鞭、吊架之类。
从外观来看,这些旧式刑具比魔都的西洋新式刑具更野蛮、更恐怖,一般犯人初进局子不肯招供的,去刑讯室兜一圈十人中有六七人便马上乖乖招供了。
现在这个花锦芳也是这样,一进刑讯室脸孔就变色了,一圈兜下来,还没等刘阿常、肖小刚问话就愿意招了。
重新进了审讯室,花锦芳作了如下招供:她叫高爱芬,二十一岁,浦口人氏,在金陵市区里做家庭教师。
这两件大衣是她的一位结识两个多月的男朋友司马浩锐的,因她已怀身孕,两人准备结婚,对方便交给她这两件大衣,嘱她携往江宁售掉,所获款子作为结婚费用。
冯庄一问道:“司马浩锐是干什么的?”
花锦芳回答道:“他是大学生,在金陵大学读书。”
冯庄一马上想起丁泰然也是金陵大学学生,便问司马浩锐是怎么个模样,高爱芬说下来,却和丁泰然大相径庭。
冯庄一寻思多半是高爱芬知道丁泰然从家里偷了两件大衣而故意瞎说的,
冯庄一问道:“司马浩锐家住何处?”
花锦芳回答道:“司马浩锐住在中华门内秦淮河北岸贡院街。”
冯庄一问道:“几号?”
花锦芳回答道:“这个我不知道。不过我到他家去过,他家门口有一块大石头,很好认。”
冯庄一问道:“你能带我们去吗?”
花锦芳回答道:“能,我认识。”
于是冯庄一便决定立刻由高爱芬带路去抓那个司马浩锐。
正好江宁县警察局征用一条木船去南京市里装运前不久破获的一起刑事案件的棉花赃物,冯庄一便决定搭船而去。
冯庄一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做了一个完全错误的决定!
江宁县警察局征用的那条船是一条三吨小木船,船主和他的儿子摇橹,县警察局押船的一个警察坐在船头。
冯庄一坐在船尾,捧着一把紫砂茶壶,不时啜上几口,刘阿常和肖小刚看守着花锦芳待在中间的舱中。
花锦芳也许因交代了情况被冯庄一许诺捉到司马浩锐就放她而感到轻松,外表神情显得很是平静。
冯庄一受这种情绪的影响,上船后想让花锦芳坐得舒服一点,就让肖小刚把她原先的反铐改为正铐。
从江宁到金陵,像这样的小木船,以河道的情况大约需行一小时左右。
一路上花锦芳不时和刘阿常、肖小刚说话,说她精于烹饪,会烧什么什么菜,以后要请冯队长和二位老总去她浦口家里做客,她下厨烧给他们吃之类的。
这样过了半个小时,木船在即将经过一座石板桥时,花锦芳突然站了起来,朝前方望着。
肖小刚喝令道:“坐下!”
花锦芳亮声应答,却仍然站着。
刘阿常问道:“你在看什么?”
花锦芳回答道:“那边大树下站着的一个男人像是司马浩锐!”
刘阿常忙着站起来道:“哪里?在哪里?”
刘阿常一听此言,便信以为真,他没想到自己干了几十年臭脚寻,抓过江洋大盗、杀人犯,从未出过岔子,没料到大江大河走过没事,在小阴沟里倒翻了船。
花锦芳大喝一声道:“起!”
就在刘阿常站起来的一瞬间,说时迟,那时快,花锦芳戴铐的双手往他右肩一搭一按,整个身子倏地腾空而起,跃在空中,右腿一起一伸,正跨向石桥边沿,眨眼间就上了桥,拔腿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