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初的燕京午后,没有雨的日子,大地被烤得滚烫,蒸腾的热浪扭曲着视线中的一切。
在这样举头三尺有火炉的天气,出门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
于华骑着自行车在路上的时候,觉得皮肤被太阳烤的生疼。
等他一路蹬到恭俭胡同的时候,已经是大汗淋漓。
下了车子,他使劲儿按下了晴园的门铃。
不久,朱漆大门打开,马姐探出头来,“于华?”
“马姐!刘老师在家吗?”
于华没打招呼,但是他心里有数:这种狗都不出来的天气,刘老师肯定在家吹空调呢。
果然,马姐点点头,“在!”
晴园对于华来说简直像回家一样熟悉,他轻车熟路的敲开了书房的门。
刘培文此时正在书房里整理已经写了一半的《冰与火之歌2列王的纷争》的稿子,看到于华浑身是汗地走进来,笑着打趣道:“这么热的天,狗都不爱出门,你是怎么想的?”
“这不是想来您这儿吹空调嘛!”
于华熟练地拉过凳子坐下,腆着脸笑道:“有可乐吗?”
“自己拿!”
“好嘞!”
于华乐颠颠地跑到旁边的冰箱里拿出一瓶可乐,打开易拉罐,猛地灌了一口,沁凉的空气搭配冰爽的可乐,这一刻他感觉浑身有一种战栗的舒爽。
“嗯——活过来啦!”
于华擦了擦头上的汗珠,一脸兴奋:“刘老师,这回我搞了个大的!”
“大的?”刘培文狐疑道:“多大?”
于华笑而不语,只是低头从包里翻出一摞稿子,纸张还有些户外残留的余温。
刘培文接过小说,捏了捏稿纸,抬眼问道:“得有十几万字吧?”
“十二万多。”于华一脸自得,这在他所有的作品序列中,都是字数排在前列的作品。
刘培文点点头,“以你的风格,能够创作出这样大部头的作品,不容易。”
于华闻言更加高兴,他灌了一口可乐,催促道,“那您看看?”
刘培文此时已经在阅读,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此时他的目光正聚焦在题目上。
《福贵》。
他已经知道这是哪部小说了。
继续往下看,开篇第一章,看到福贵、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等一众名字,一切了然。
这是《活着》,于华靠它活着。
虽然心中已经有了预期,但刘培文还是认认真真地读完了小说。
与他前世所知的一样,活着用第一人称讲述了“福贵”的人生故事。
福贵年轻时家道中落,从衣食无忧的少爷沦落为贫穷的农民,母亲生病,他拿着银元去请医生,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等到后来回到家,母亲早已去世,女儿也在高烧后变成了聋哑人。
跟随着国家发展的历史,福贵经历了几十年的生离死别,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他把女儿送给了别人,不久,女儿跑了回来,全家重又团圆;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有庆被一个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而那个县长竟然是自己当初的战友。
几年后,女儿凤霞嫁了人,却在产后大出血中死去,没多久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剩下的只有福贵和女婿二喜、外孙苦根。
祖孙三代相依为命了几年后,二喜在一次事故中惨死。福贵和外孙苦根同住几年后,苦根也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后,福贵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并给它取了“福贵”之名,艰难而平静地活着余生。
“福贵”的一生,无福无贵,他拥有的只有失去本身。
刘培文读完小说的时候,对面的于华正在翻看自己收藏的一部英文作品。
“你这次的作品了不得啊。”刘培文夸赞道。
“真的?”于华很少能从刘培文口中听到这么高的评价,不由得喜出望外。
一般自己来找刘培文,作品看过之后,刘培文给的评价就是,不错,挺好,最多就是很好。
而这一次,居然说了“了不得”三个字,这让于华彻底得意起来。
放下稿子,刘培文好奇道,“你怎么想起来全篇用第一人称写的?”
于华嘿嘿一笑,“这还是程虹给我的灵感,我一开始写了一部分,总总觉得感情上差一些、写着写着就难以为继,她就建议我换了人称,果然好多了。”
刘培文点点头,笑道:“可有一点,你这部小说,愣是把主角身边所有的人都写死了,这种手法你跟谁学的?”
于华闻言一愣,“老师,我这不就是跟您学的吗?”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