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方保留对太虚境的绝对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准入审核、资源分配及规则修订。
三,乙方若涉及克隆或基因编辑技术,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交全部研究数据、样本及核心专利,且不得对甲方设置任何使用限制。
四,甲方有权将乙方提供的技术用于太虚境开发,且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报酬。
五,丹宗须向甲方开放所有丹方(含未公开秘方),符宗须提交全部符文图谱及激活法则。
六,甲方承诺对上述资料严格保密,但可自由用于太虚境内虚拟丹药/符文的生成与优化。
七,乙方须将本宗功法上传至太虚境开源库,允许甲方及所有太虚境成员学习、修改及传播。
八,甲方根据功法等级(天地玄黄四级)给予奖励:
天级功法:直接授予10个永久准入名额;
地级功法:5000积分/部(1积分=1标准任务值);
-玄级及以下:按市场价70%折算积分。
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全部灵兽基因样本(含灭绝物种),并授权甲方无限次克隆、杂交及商业化应用。
甲方可优先向乙方出售基因改造兽,价格为标准价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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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准入名额分配:
基础名额:乙方完成全部义务后,甲方每年分配固定名额(例:大型宗门5人/年,中型3人/年)。
超额名额需通过积分兑换:
1个永久名额=50万积分;
临时停留(100年)=10万积分。
第十一条灵魂管理细则:
乙方成员死亡后,灵魂由甲方统一接入太虚境,并依贡献值分配数据肉体:
基础级(白板肉体):无管理权限,需完成基础任务解锁功能;
长老级:保留生前30%修为,可申请太虚境巡逻职务;
宗主级:自定义肉体形态,参与规则制定会议。
数据肉体可升级,但需消耗积分或完成甲方发布的特殊任务(如剿灭虚拟心魔、维护境域稳定等)。
违约及惩罚:
若乙方隐瞒技术/资源,甲方有权永久取消该宗所有准入资格,并追讨已发放名额对应积分。
乙方功法若被发现剽窃,须按积分奖励的300%赔偿。
其他条款:
1.甲方可要求乙方协助抓捕逃逸灵魂或镇压太虚境叛乱,乙方不得拒绝。
2.太虚境内所有创新成果(含乙方成员创造)归甲方所有。
3.本契约解释权归长生宗,修订时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缔约签署
甲方:长生宗太虚境司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_宗 ”
“咦,这条件不难呐…”春华老妪看完后下意识的说道。
话说完就后悔了,当着沈长生甲方的面说这个合约不难,是想逼死其他乙方吗?
何况,这份合约真的不苛刻吗?
沈舟的这份合约要求他们这些宗门交出核心资源,包括且不限于知识产权、核心传承、信息数据库,可以说就差没明抢物质修行资源了,但也要求他们的所有产品必须在长生宗的互联网平台上售卖,每年要缴纳一定的
平台使用费,这跟强买强卖有啥区别?
就这,春华老妪还说不难,纯粹是已经卖了一次宗门,货比三家发现良心er了。
一旦这些宗门签署这份合约,那么天底下将不存在除长生宗和朝夏以外的另一宗门了。
他们所有人都会成为长生宗与朝夏企业的上下游供应商,给长生宗和朝夏打工,这可比直接抢钱来得容易得多啊。
毕竟长生宗还不参与他们的宗门管理。
坐享其成。
但这些化神有一个反驳的吗?
没有。
因为正如春华老妪说的,你不想签有的是人想签,你觉得难,有人觉得不难。
长生宗这是明码标价,不是强买强卖,有本事你别签吧
大不了看着别的宗门和长生宗签约,无所谓门下的弟子长老在一年之内跑光,了不得让最后的统战价值都没了,再来找沈长生签一个私人合约把自己给卖了。
不是卖宗门就是卖自己,这有什么好难的,很好选的嘛。
大家都不讨价还价了,直接问福利待遇问题:“我们这个级别进太虚境,跟天符老祖一样吗?”
“我手底下的克隆技术人员,可以全部都给你们,但名额你是不是得多给我们几个?一个技术人员换一个名额吧,如何?”
“镇压一个副本是什么意思?”
沈舟这个太虚境是这样的,如果只是共振神识,那根本不占地方,这些人的灵魂只是借沈舟这个平台交流、沟通而已。
但如果你肉身没了,那就需要沈舟的土珠作为物质支撑,可土珠的支撑能力是有限的。因此你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来让沈舟升级。如此才能世世代代无烦忧矣。
镇压副本不过是要付出的代价之一。
首先人死后灵魂进入太虚境并不会占据太虚境的空间,甚至还会拓展太虚境的空间。因为他们的神识并未消散,融进太虚境实际上就是把灵魂融给了沈舟,只是保留了自我意识及沈舟给了他们管理这部分魂力的权限而已。堪称融魂诀的变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