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捧着一杯牛奶,喝得正香。看到林鹿出来,她甜甜一笑。玻璃杯挡住半张脸,只露出她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和嘴唇上面一圈儿白白的奶痕。好像一圈小白胡子,看起来特别可爱。
林鹿忍不住也笑了。
“好喝吗?”
“好喝!”
“那就多喝点。喝光了,哥哥还给你买。”
“嗯,哥哥也喝。”
顺着小美手指看过去,林鹿发现自己座位前也摆了一大杯牛奶。
“萍姐,这是儿童牛奶。小孩子喝的,怎么我也有?”
“你怎么不能有?小美是小孩,你也没大到哪去!而且,你也太瘦了,也得多吃点!”
萍姐把最后一个菜炒好了,摆在桌上,
“一人一杯奶。都给我喝干净,谁都不能剩啊。”
……
夜色萧萧。
本城靠近西南方向,有一大片丘陵起伏的草场,是宁氏集团的祖产。宁致远才上位时,做成了好几笔房地产大项目,把手里的地块都用得差不多了。
这块草场是他手头最后一块整块未开发土地。别人都猜,他怕是要在这片土地上打造一整套商业板块,转上几十倍的地产利润。却没人想到,之后这么多年,他竟然一直将它保持原样,只是在其中一角修建了一座私人狩猎俱乐部。
而且不对外开放,只供他自己使用。
……壕无人性,不外如此。
此刻,俱乐部附近的猎场中,远远能听到呼哨声,夹杂着马儿嘶鸣之声。
小周原本守在门口,百无聊赖聊着电话。听到这动静,他抬起眼看了一眼,迅速收了线。
再抬起头,几匹骏马已经到了眼前。宁致远一身猎装,翻身下马。他拎着几只狐狸,随手丢给了小周。
小周低头一看,那几只狐狸无一例外是一枪穿眼,血迹顺着脸上绒毛淌下,红了一大片。
穿眼而过,不损皮毛,是难得的好枪法。
“宁总的枪法真好……弹无虚发,我都看傻眼了!宁总,你教教我吧?“
他身后,一个身形纤细的少年跳下马来,声音清脆悦耳,带了几分狡黠。正是同样一身猎装的白雾。
“你枪法也不错,用不到我教。”
宁致远淡淡一句,展开手掌,一根手指接一根手指地取下手套。
方才摸过狐狸,手套上沾了血污秽迹。宁致远面无表情,将它丢在草地上,才继续往前走。
“宁总枪法那么好,想来没少练手。居然怕血?”
——不是怕,是讨厌。
小周心里补了一句。但看宁致远没什么对白雾解释的欲望,他当然也不会多嘴。
没人搭理,白雾也不生气。他摘了头盔,露出一双猫儿一样狡黠的眼睛来,滴溜溜转了一圈,咬着唇笑了。
可随即,他那头盔又被身后一人给扣上了。
“风大。戴上。”
声音发沉,带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
这是常年说一不二之人才会有的语气。
小周目光从白雾身上挪到了这人身上——肤色微黑,鹰目高鼻,眉毛和头发都是极浓重的黑色。他神色冷漠,手中提着一把双筒长猎枪,带着护目镜。此刻随手将弹匣一卸,单手提着几十斤重的猎枪,就好像举着一杯咖啡那样轻松。
……都说帝都区域方总督从小在军中长大,身体素质堪比特种兵。而且铁腕无比,待人严厉,看来传言不假啊。
可白雾却不怕他。
他一把掀下头盔,一头半长头发被风吹得乱舞。眯着眼睛示威一样看了方明山一眼,
“我偏不要。捂得那么严实,就不性感了。万一宁总不喜欢我了,跑去包养别的性感小妖精去了,怎么办?”
方明山没搭腔。只是将手里猎枪丢给副官,意味深长地瞥了他一眼。
“不要胡说。”
“怎么算是胡说呢?方总督,方哥——你说是不是啊?”
方明山笑了笑,随手丢了只兔子过去,正砸在白雾胸前。
“自己的猎物,自己拿着。”
“……”
白雾明显不太高兴。也没理那兔子,任凭它从自己身前滑落地上,他往前迈步的时候还踩了它一脚。
倒是小周在后面看着,觉得脑子有点懵。
小周平时见白雾,都觉得他一副懒洋洋没长骨头的样子。没想到换了一身猎装,穿上高筒马靴,竟然还有几分军人般风姿飒爽的意思。
而且他还不是装模作样,竟然真的打到了猎物?
难道,宁总方才那句“枪法不错”不是随口一说?白雾这种小白脸……也练过枪?
“哎呀,这衣服好重……热死了热死了。”
小周目光从那只死兔子身上抬起来。他看到白雾一边抱怨着太热,一边就开始脱衣服。大庭广众的,他边走边脱,很快丢了一地猎装。最后,他身上就剩下个短到大腿根的热裤,和松松垮垮的衬衫。衬衫扣子一共就扣了两颗,一大片皮肤露在外面,白得晃眼睛。
“……”
果然还是错觉吧。
狗改不了吃屎,狐狸精改不了发骚。看着白雾,小周感觉自己眼睛有点疼。author_say啊呀,你们都觊觎萍姐小姐姐,我是看出来了。
其实,我也……
萍姐好飒!为你打call!